2017年12月,海西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步入创新发展的新征程。
强化顶层设计 健全创建工作新机制
高位推动,强化领导。作为“一把手”工程,创建工作是海西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视察青海指示精神的大事、要事。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与各地区、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初安排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在州委全委会进行创建工作专项述职,并现场点评。同时,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和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地区党委政府通过全委会、常委会、推进会、迎检动员会及观摩会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谋划部署、带头督促推动落实,53名州级领导干部多次深入联系点地区和基层单位,调研督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一办十组”机构人员,将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经费2000多万元。
着眼全局,深化内涵。出台《海西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实施细则》,细化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创建职责,明确奖惩措施,使创建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制定《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年实施方案》《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国检方案》等,在深化“五项工程”的基础上,将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军民融合、企地共建、跨区合作等纳入重点工作,全力打造海西创建工作升级版。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专题调研,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在海西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构想。
加强指导,推动落实。制定创建工作分工方案和责任清单,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前往云南大理州考察,并邀请海北专家来海西现场指导,学习借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经验。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和“回头看”工作,开展示范州模拟测评验收和各领域“互观互检互查互促”活动,举办示范点骨干培训班、讲解员大赛等活动。落实创建工作联合督查督办等制度,州委大督查小组开展两次集中督查,州创建办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州创建办各业务组牵头单位随时深入本领域督查,促进日常创建工作任务落实。
强化考核,促进提升。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作为五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平安单位创建、双拥模范单位考核评选的前置条件。开展创建工作年度专项考核工作,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激励机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奖励办法,落实创建奖逐年递增机制。
强化思想引导 促进思想共识新提升
建立常态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党员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教育全过程。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非公经济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日等活动,民族团结大讲堂、领导干部讲民族团结课、各级各类培训班设置民族团结教学内容等成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宣传教育覆盖面、群众知晓率达到100%。
加强理论教育。编撰《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史》,编印《习近平谈民族团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页》《民族团结每日一句笔记本》等学习资料,开发创建知识网上答题平台,开展网上答题、试卷作答、入户调查等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测试活动,为州县领导干部及全州村、社区、乡镇和州直机关单位征订民族类刊物。
创新宣传载体。开通“德令哈号”“星空之城”民族团结文化主题列车,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商城、民俗街、广场、展厅、长廊等固定宣传建筑,开发民族团结进步微信表情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书画和摄影、微电影微视频、身边的故事和金点子等作品征集活动,举办民族团结文艺汇演、民族服饰展演、柴达木美食大比拼等主题实践活动,编写民族团结儿歌、贤孝、花儿词曲。青藏公路指挥部(将军楼)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百姓大篷车”荣获中央宣传部“优秀理论宣讲报告奖”,多个影视作品获国家级或省级奖项。
拓展对外宣传。2017年,海西州成功举办第三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同年,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向阳开”全国主流媒体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深度体验行活动,向国内外讲述海西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海西州创建经验纳入2017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交流会专辑汇编,多个国家级、省级媒体专题推介海西创建工作经验。
注重典型培育。全州8个地区中有2个地区荣获国家级示范单位、7个地区荣获省级先进地区荣誉称号,挂牌命名州级示范点102个、市县级示范点138个。目前,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表彰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193个、先进个人248名。编印《民族团结风采录》《永远的丰碑》等,举办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感动人物、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宣讲等活动,建立先进典型慰问走访、考察疗养等机制,宣传增进民族团结的好人好事,放大正能量。
强化“十进”活动 激发基层创建新活力
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要求,充分发挥家庭、机关、村庄、社区、乡镇(街道)、寺院、学校、企业、市场、军营在创建工作中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创建“十进”活动,重点加强学校、乡村、机关单位创建工作,拓展延伸至新社会组织和景区,全州创建活动覆盖面、参与率达100%,基层单位创建达标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五星级文明户”评选、“一家亲”联谊会、“好邻居”“贺节日”交往交流活动……这一系列有针对性、有亮点特色的创建活动均取得实效。
强化共建共享 构建立体创建新格局
近年来,海西州实施“十大示范”工程,推进“七区联创”,牵引和保障国家级循环经济试验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等示范和试点工作分线协同推进,与“文明海西”“平安海西”“双拥模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同频共振,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含金量。注重创建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扶贫开发、小康建设等相结合,采取干群共建、企地共建、城乡共建、军民共建、睦邻共建等多种方式促进创建,把创建工作真正融入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推动创建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多姿多彩开展起来。
深化对口支援和帮扶、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区域合作和干部人才交流,使援建项目成为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载体。近年来,共落实援青资金12.85亿元,实施扶贫攻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人畜安全饮水等项目318个,让各民族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从风险联控、信息互享、发展互助、民生共赢等层面入手,创造性地开展州际、县际、乡际、村际共创共建,签订州级、县级、乡级、村级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共建协议,建立了毗邻地区和睦共生的区域合作新模式。深入开展机关与村结对联建、村居联建、企地共建、军地共建、毗邻乡村友好互建等活动,打造出“金沟里模式”“庆华模式”“木里模式”等一批联建模式。开展群团组织“走基层百日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党外人士金点子评选等活动,推动全民参与、全面参与、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共享创建成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省内兄弟市州及西藏、新疆、甘肃等周边地区的融合发展,与黄南州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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