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历12月11日,于广西各族干部群众而言,是意义重大的一天。
1929年的这一天,邓小平在桂西地区领导发动著名的百色起义,红七军由此诞生,壮族中共党员韦拔群等人投身革命,光辉不朽。1949年的这一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将红旗插上镇南关(今凭祥市友谊关),广西全境解放。
“十二月十一日,是广西各族人民革命的纪念日,胜利的纪念日,奋进的纪念日。”1978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的头版文章这样写道。从这一年起,自治区成立纪念日被确定为每年的12月11日,沿用至今。
广西全境解放两个月后,广西省人民政府在南宁成立。1951年5月,广西匪患消除,社会秩序全面恢复。1952年12月,广西邕宁、宜山、百色3个专区成立桂西僮族自治区。此时,广西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各地普遍开展土地改革,社会风貌得到根本改变。1956年,桂西僮族自治区改称桂西僮族自治州。
为尊重壮族同胞意愿,考虑到壮族的长远发展,受毛泽东主席和党中央委托,1956年2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陈毅、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等就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问题作了研究,一致认为将广西省建制改为僮族自治区是比较妥当的,有利于广西将来的发展。不久之后,他们向党中央提交的关于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报告得到了回应,中央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提出:“僮族必须建立一个省一级的自治地方,才能同他们在祖国大家庭中的地位相适应”。
中共八大召开期间,周恩来总理召集在京的9名广西省委常委谈话,传达党中央倡议。周总理还提出广西“应该创造一些范例”,推动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合作。同年10月2日,陈漫远、韦国清等9位广西省委常委联名向中央统战部递交《关于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问题的意见》。
1957年6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决定。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正式通过《关于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决议》。9月,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通过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议案,并成立了广西僮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1958年3月5日至14日,广西各族人民代表齐聚南宁,召开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宣告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到会祝贺。3月15日,广西各地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自治区将这一天定为成立纪念日,直至1978年更改。由此,八桂大地翻开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崭新一页。
广西僮族自治区的成立,是壮族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大事。在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分布较广的壮族有了省级自治地方,广西各民族历史上第一次实现共同当家作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了党的民族政策,为维护边疆繁荣稳定,夯实我国特别是广西跨越发展、长治久安基础,提供了坚强保障。
珍贵的瞬间 光辉的历史
1965年,对于壮乡儿女来说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年的6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把原属广东省的合浦、灵山、钦州、东兴、北海划归广西,使广西从此拥有了一片富饶的海域——北部湾。如今,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早已成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极,广西桂东、桂西、桂南、桂北、桂中五大经济区的发展轮廓已然清晰。
同样也是1965年,周恩来总理指出,“僮族”的“僮”是旧社会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僮”含有“仆人”的意思。现在全国解放了,少数民族与汉族都是国家的主人,应该改变过去的错误看法。周总理建议将“僮族”改为“壮族”,“壮”有健壮、茁壮、充满活力的意思,希望壮族兄弟身体健壮,壮族自治区发展蓬勃向上。
这个提议很快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当年10月12日,在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殷切期望中,广西僮族自治区正式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字之别,意蕴全新。在广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党的民族政策落地生花。国务院先后批准在广西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建立起12个民族自治县、59个民族乡;批准苗族、瑶族人口较为集中的西林、凌云、资源享受自治县政策待遇;防城各族自治县撤县设区,继续享受民族自治县经济政策待遇。
至今,广西共设有14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64个县(包括12个自治县)、40个市辖区,以及799个镇、319个乡(包括59个民族乡)、128个街道办事处。这种多形式、多级别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使广西各少数民族充分享受民族区域自治权利有了制度保障,为各族同胞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也为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完善提供了生动范例。
广西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由来已久。先秦以前,这里为百越民族聚居地。自秦汉以来,汉、苗、瑶、回等各族同胞因军事、经济、避乱、仕宦、谪迁等原因源源不断地迁入广西。在漫长的岁月里,广西辖内逐步形成了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京、回、彝、水、仡佬12个世居民族,其中壮族是广西也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在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12个世居民族雕塑为献礼自治区成立50周年而立,成为了广西民族团结的象征之一。
自治区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各少数民族平等发展、区域自治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日益巩固发展。各族干部群众心向党、心向安定团结、心向兴旺发达,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向前推进。而今,这个祖国西南边陲省区发展硕果累累,充分体现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八桂大地已迈上新征程,谱写着新篇章。
(责编:金向德)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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