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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发展成果 共建美丽红桥 ——访天津市红桥区委书记张泉芬
发布日期:2016-02-24

区委书记张泉芬团结月期间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jpg

张泉芬(右)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


红桥区是天津市六个中心城区之一,位于市区西北部,辖区面积2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人,除汉族外,还有33个少数民族,其中回族4.4万人,约占全市回族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红桥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天津城市、商业、工业和近代教育的发祥地。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坚实工作基础之上,始终站在全局高度,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立足区情实际,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民族团结理念已经深深融入全区各族人民思想和行动之中,形成了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记者:张书记好!作为天津市主要的中心城区之一,红桥区连续六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近年来,随着“平安红桥”建设的深化,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也不断得到创新和拓展。那么,在这个方面红桥区采取了哪些得力的举措?所取得的效果如何?


张泉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我们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深化“平安红桥”建设进程中,始终坚持“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方针,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坚决反对“关门主义”的方法和放任自流的态度,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注重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引导来区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各民族群众能够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目前,全区共有外来务工、经商、求学的少数民族群众近2000人。对此,我们采取“三个着力,三个注重”的工作举措。

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抓好与人口流出地对接。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区属32个部门组成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的联动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应急工作机制,主动与人口流出地加强联系,定期反馈各类信息,就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中出现的问题互访或会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是着力加强基层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打造社区基础平台。在全区9个街道、与民族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民族学校,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各街道专门设立了民族宗教科,44个重点社区居委会共配备少数民族主任64人,80余名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民族工作网络体系。在社区中,我们以“民族和谐”、“民族互助”为目标,广泛开展“回汉一家亲”社区建设特色活动,创建特色楼门22个。签订《民族团结承诺书》,组织回、汉族居民召开社区民族团结座谈会、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合唱团、书画社、晨练队等文体社团,举办消夏晚会、趣味运动会、书画摄影展、歌唱比赛等活动,促进民族团结。

三是着力创新工作机制,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我们尊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习俗,秉承“服务至上、开放包容、和谐发展”理念,构筑由区、街道、社区与民族宗教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四个层面组成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建立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务工经商台账,扶持建立了多家穆民超市,免费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培训,鼓励少数民族企业参加招聘会,免费为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体检。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生活工作在我区的来自新疆、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都能较好地融入进来,共享红桥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记者:作为天津穆斯林的主要聚居地之一,面对清真寺多、信教群众多的区情,红桥区把每年的穆斯林斋月确定为全区的“民族团结月”。请问,红桥区在保障和改善穆斯林群众的民生问题方面,都有怎样的创新之举和经验之谈?


张泉芬:习总书记强调,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就是让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要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近年来,红桥区全面加快城市副中心建设步伐,大力实施“一极、两区、三廊”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全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打造美丽红桥,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包括广大穆斯林群众在内的全体红桥人民的生活水平。对此,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大力实施安居工程。“十一五”以来,红桥通过实施危陋房屋征收改造工程,先后让2815户少数民族群众告别了危陋房屋,乔迁新居,实现了安居梦。仅全国重点工程——京沪高铁天津西站枢纽改扩建工程,就改善了1750户少数民族群众居住条件。正在进行的全国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之一——西于庄地区危陋房屋征收改造工程,预计将搬迁近万户居民,其中有323户少数民族群众的住房条件将得到彻底改善。此外,十年来全区共改造还建清真寺9座,尽力满足穆斯林群众对宗教场所的需求。其中,2005年筹措资金3300余万元,新建了华北地区规模最大、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红桥清真大寺,周边配套建设了商贸设施,其长期资产收益用于全区清真寺修缮。2008年,区委区政府不惜拿出紧邻中环线的优质商贸地块,投资1300万元新建了芥园清真寺。在这个过程中,我亲自审定了设计图纸。清真寺全部中式建筑风格,地板采暖,安装了电梯,并且其外墙灯光成为津城夜晚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清真寺旁边配套建设了全市第一家穆斯林养老院,解决了部分穆斯林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是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我们制订了支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计划,目前包括耳朵眼、大福来、正兴德在内的规模型清真老字号已达到17家,特色清真名小吃达40余种。为少数民族企业争取扶持资金500余万元。对扩大生产经营的清真老字号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鼓励少数民族企业参加津洽会、宁夏的中阿博览会、南宁的东盟博览会等各类展示展销会,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目前,全区各类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达到400余家,经营产品210余种。

三是大力保障穆斯林群众生活条件。刚刚提到的每年一届的“民族团结月”活动,我们已经坚持了22年,成为红桥民族工作的一张名片,也架起了与少数民族群众的一座“连心桥”。每年的团结月,区级四大机关主要领导都要带队走访慰问各清真寺,与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近些年,我们先后为4784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落实了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累计为1.2万户、2.6万名少数民族群众办理了低保和社会救助,每年的斋月这些困难家庭都能领到一份额外的补助。区里每年都举办少数民族就业专场招聘会,帮扶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群体927人,为979名少数民族失业人员提供了职业介绍。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指导、帮助宗教团体为10余位阿訇办理了社会保险。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区政府都要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清真食品市场开展联合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四是大力传承民族文化。支持成立红桥区民族艺术团,申报并获得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抢救整理了蹴球、八极、摔跤、抖空竹等一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项目,筹建红桥区传统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举办社区少数民族群众趣味运动会、书画展,在中小学校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积极扶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回族重刀武术的发展,多次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展示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成果。


记者: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为边疆地区特别是新疆培养优秀人才,是红桥区民族工作的一大特色。那么,这些年来,红桥区承办的新疆班发展情况如何呢?


张泉芬:红桥教育资源丰厚,是全市唯一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有少数民族园所和学校的区县。我们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加大民族教育投入的要求,坚持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的原则,积极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搞好民族校建设。由市、区政府投资近亿元,建成占地4万平方米的天津市民族中学,成为全国民族教育示范学校;投入2000多万元,迁建了具有百年历史的文昌宫民族小学;投入800万元,将西北角回民幼儿园从原来不足1000平方米改扩建为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9个标准电化教育班的示范幼儿园。2014年,第五中学、文昌宫民族小学、西北角回民幼儿园被评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从2000年起,我区的第五中学,成为全国首批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校之一,至今共毕业新疆学生1358人,现有在校学生446人。这些年来,我们确立了“以人为本、自主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既抓民族团结教育,又抓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红桥特色的内地新疆班发展之路。

注重加强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团结思想。每年利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分批次组织学生参观天安门广场、八达岭长城、鸟巢、水立方,以及天津大沽炮台、天津港、滨海新区、全国500强知名企业等,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意识。

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我们坚持新疆学生与内地生一起上课,在校本课程、体育、音乐课程上,新疆学生全部插班学习,其他课程80%以上学生插班学习。开发开设了人文、科学、艺术等100余门课程,极大丰富了学生的学习生活。


组织新疆班学生参加庆祝祖国六十华诞文艺展演.JPG

天津红桥区的新疆班学生参加庆祝祖国六十华诞文艺展演


注重自主管理,不断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会、团委等学生组织作用,每年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的新疆生担任学生会、团委干部,参与学生管理和班集体建设工作。同时成立新疆班管理部、天山艺术团、天山爱心基金社等社团组织,让学生们在自主管理中学会团结合作、尊重包容、回报社会。

注重加强生活管理,让学生快乐成长。不断加大投入,提升学生公寓硬件设施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和学校教师定期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同学们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各种问题。每逢节假日,都要和同学们一起过节,为同学们带去慰问品和节日祝福。

15年来,五中新疆班取得了骄人成绩,高考多项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6名学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17名同学光荣加入了党组织,300余名学生被评为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4名教师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教师称号;学校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集体、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天津市民族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长期以来,红桥区民族关系融洽、民族团结氛围良好,是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典范。想必您对此感触十分深切,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些相关的经历和体会。


张泉芬:习总书记明确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全社会要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我在红桥区工作8年了,对少数民族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让红桥成为了“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典范,为早日建成城市副中心、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创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发展环境。

近些年,我们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在各街道社区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使社区各族群众在相互交往中加深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守望相助,亲如一家。我们把“民族情、和谐颂”作为永恒的主题,先后邀请了克里木、郭德纲等演艺界著名演员开展义演专场,在西沽公园梁崎、龚望书画馆举办少数民族书法作品展。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都从自身工作职能出发,无论安置就业、爱心救助,还是各项便民服务措施,都把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放在优先位置。

2014年,我们总结近20年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成果,制作《民族团结花盛开》专题片,全景式回顾了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共进的风采。这里面有很多活动我都亲身经历过。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去年在穆斯林斋月期间慰问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时,天津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马成德阿訇说的那段话。他说:“感谢泉芬书记,这么多年始终坚持到伊协来慰问我们穆斯林群众。”当时,我回答道:“我非常愿意来与大家相聚。这些年的工作接触,让我和咱们穆斯林群众有了很深的感情,与大家在一起我感到很高兴!”这两年每逢盖德尔夜期间,我都要走访佳园里和芥园清真寺,与几百名穆斯林群众欢度节日,大家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每年,我都至少去两次穆斯林养老院看望那里的老人。许多老人见了我,都会拉着我的手聊起家常,就如同亲人一样。我们少数民族群众也非常支持区里的工作,积极参加慈善募捐,资助困难学生,帮扶各族困难群众。很多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到全区重点工程——西于庄危陋房屋征收改造,为红桥发展贡献力量。

这些经历给我最深切的体会,就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要以心换心,你只有真正心里面装着少数民族群众,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去对待,干什么事都想着他们,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到他们中去,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困难,才能真正得到他们的拥护和爱戴。


记者:作为天津市重要的主城区,面对新常态的大背景,红桥区如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张泉芬: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常态下的城市民族工作,一定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天津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努力开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主要有以下四点:

首先,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最重要的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始终保持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体到红桥,就是区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委统战部门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政策研究,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配齐配强干部力量。

其次,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要建立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引导民族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条件,共享发展成果。完善工商管理、城市管理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注重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以社区为重点,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区环境,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引导教育各族干部群众倍加珍惜团结、自觉维护团结、不断加强团结。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加强民族文化阵地建设,促进各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要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对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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