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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指数——访江苏省南京市长缪瑞林
发布日期:2016-03-03

缪市长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汇报.jpg

缪瑞林


记者:缪市长好!谢谢您接受采访。作为东南沿海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发达城市,南京市在加大社区民族工作力度方面,都采取了哪些得力的举措?有哪些可借鉴的经验之谈?


缪瑞林:近年来,面对南京城市民族工作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对象特别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的新情况,我们深切感受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载体,推动工作重心不断下沉和前移,民族工作进社区势在必行。目前,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启动民族工作进社区尝试,并先后经历了试点摸索、总结推广和引向深入三个阶段,逐步走出了一条契合南京实际的社区民族工作发展路子,树立起南京社区民族工作的特色品牌。实践告诉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是推动社区民族工作的关键,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是社区民族工作的不竭动力,为各族群众服务是社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构建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打造幸福安康的生活环境是社区民族工作的根本所在。

让民族工作扎根社区,必须组织有力、机制健全。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之初,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组织建设和机制配套不完善,基层干部和群众也不熟悉民族政策,我市这项工作一度进展缓慢。为寻求突破,我们以少数民族人口和族别较多的建邺区南苑街道健园社区等一批社区为试点,在社区成立“民族之家”,将民族工作充分嵌入到社区管理、便民服务和文化活动中。通过此举,让社区居民逐渐了解什么是民族工作,让少数民族居民逐渐从民族工作中受益,也让社区管理者逐渐感受到民族工作对提升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的重大促进作用。由此,社区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居民纷纷开始主动参与社区工作,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也逐渐重视起民族工作。与此同时,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要求各区民宗局指导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民宗助理具体实施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职责和任务;街道指导社区成立由社区书记、主任、管段民警、物业管理员等组成的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在社区搭建起民族之家、民族驿站等一系列工作平台,从而在全市建立起一个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直通的民族工作网络,构建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齐抓共管的良好民族工作局面。

事实证明,只有心系群众、真诚帮扶、热情服务,才能让社区民族工作深入人心。也正是由于我们始终倡导“务实、热情、真诚、周到”的服务理念,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才使得社区民族工作能够深入持久地发展至今。举一个典型的例子。几年前,我市建邺区南苑街道桃园居社区200多名回族群众,每周五都要去净觉寺主麻。由于从社区到清真寺没有公交车,穆斯林群众特别是年老体弱者十分不便。他们多次呼吁政府予以解决。为此,社区专门到职能部门反映情况,经过多方协调,促成7路公交车绕道改线并专门在社区门口设立车站。这样一来,穆斯林群众就可直达清真寺。此举不仅方便了穆斯林群众礼拜,社区近2000名群众的出行也因此受益。多年来,我市各个社区通过“民族之家”、“民族驿站”等社区民族工作平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事例还有很多。已有越来越多的社区少数民族居民以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社区接受过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帮助。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色服务,已经成为我市社区民族工作的一道靓丽风景。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先后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民族工作优秀社区,先后有几十个社区被国家、省、市、区县评为示范社区。比如,桃园居社区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锁金三村社区先后获得全国社区服务先进社区、全国和谐邻里建设示范社区,温家宝同志曾亲临社区视察,并到回民马慧芳家中做客;健园社区被江苏省评为首批民族工作示范社区,社区党委书记周晓红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并在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作了事迹报告。这些成绩,更加坚定了我们坚持“创新服务举措、突出工作亮点”思路的信心,激励着我们致力把更多的社区打造成民族工作的精品社区。


记者:南京市有回族7万余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70%以上。近年来,南京市在保障和改善穆斯林群众民生方面成效显著。请问,为了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南京市具体做了哪些努力?


缪瑞林:我们始终认为,依法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就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依法做好民族工作最符合南京的实际。这一点,对于保障和改善占我市少数民族人口七成以上的穆斯林群众民生幸福也同样重要。正是秉承这种思路,2014年9月我市颁布施行了《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与已经出台多年的《南京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规定》两部单项法规互为补充,形成了完善的民族工作法治体系。如今,在民族法治的保驾护航下,南京清真食品行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全市仅有的8家“中华老字号”企业中清真企业就占了6家,清真食品年销售额突破7亿元,清真烹饪技能大幅提升,并连续多年斩获全国性、地方性各类清真烹饪大赛金奖。回民殡葬事业也走上了严格、规范、有序的良性发展道路,2011年全国首次部分省会城市回民殡葬工作研讨会在南京召开,南京经验得到大家一致好评,进一步推动了回民殡葬事业的发展。

此外,大力帮扶少数民族镇村发展、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指数也是城市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南京现有1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3个民族村和1个民族村组。多年来,各级政府通过政策、制度、项目和资金等多种形式为民族镇村“输血”,并通过岗位培训、人才引进等多重举措来提升民族镇村自身的“造血”功能。市政府已连续多年共计投入1亿多元,帮助享受民族乡待遇的竹镇镇彻底摘掉了“欠发达”的帽子,如今已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线。为减轻牛羊肉价格上涨对回族等10个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群众造成的生活压力,自2013年起,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拿出1400余万元发放牛羊肉补贴,此项措施同时也被写入《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中,以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养老的需求,我们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符合少数民族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目前民族养老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解决少数民族患者住院的清真餐饮问题,全市三甲医院全部专设清真餐饮服务。为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市内中考、高考加分政策实行少数民族考生全覆盖。

2012年,南京市被国家民委列为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市民宗部门针对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了继2007年以来的第二次大规模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工商、公安、卫生、环保、城管等部门先后多次于周五“主麻日”期间到全市各大清真寺举办讲座和服务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规定;市伊协成立的新疆联络组和西北联络组,在协调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南京市没有发生过一起因流动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亚青会、青奥会等重大活动中,民族工作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长期以来,南京市民族关系融洽、民族团结氛围良好,是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典范,涌现出了许多“以心换心”的好典型。想必您对此感触十分深切,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些相关的经历和体会。


缪瑞林:南京是一座有着民族团结进步优良传统的开放、包容之都。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国家民委、江苏省民委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开创了全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事迹,在南京的确有很多。

梁军、周有光十年如一日资助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和静县维吾尔族女孩古丽米热,便是其中的典型。他们的事迹受到国家民委的关注,并收到李克强总理的回信,也被相关媒体普遍报道。《南京日报》曾以《在遥远的南京,我有一个家》为主题,头版头条大篇幅予以报道。2012年,古丽米热初中毕业后,实现了到南京上学的愿望,进入到我市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学习。2013年,古丽米热参加在南京举办的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青春活力人文”主题火炬传递活动,成为800名火炬手中唯一的少数民族火炬手;在去年南京举办的第二届青奥会中,古丽米热再次当选青奥火炬手。梁军、周有光“南京爸爸”爱心群体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南京青年郭韬,在西藏义务支教时结识了因为腭裂而无法说话的3岁女孩伦珠曲央。在他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下,伦珠曲央免费在南京市口腔医院得到治疗。

幼时意外“失鼻”的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10岁女孩更松拉毛,在南京媒体呼吁和市民的关心帮助下,市妇幼保健院多次帮其进行塑鼻手术,前后历时近两年时间,最终圆了拉毛“我想有个鼻子”的梦想。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援疆医生们,为帮助新疆克州家庭困难的先心病患儿,启动了帮助30名家庭困难先心病患儿的“心佑”爱心救助计划,目前已成功为3岁女孩努尔斯木巴提和17岁高中生托依达力完成手术治疗。

在我市生活的藏族妈妈央金卓玛,牵头成立的“爱之翼儿童公益服务中心”,长期致力于救助孤残儿童和困境失护儿童,累计有近百名儿童得到帮助。

这些让人感动并铭记的人和事,都是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不竭动力源泉。


桃园居社区开展“民族同心迎青奥中秋乐游会”.JPG

桃园居社区开展民族同心迎青奥中秋乐游会


记者:作为江苏省的省会城市,面对新常态和“一带一路”的大背景,南京市如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缪瑞林:今年6月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全省民族工作,省委书记罗志军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勇于进取的时代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与担当。为此,今年7月底,我市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江苏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重点,牢牢抓住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深化改革举措,推进依法管理,努力把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把城市民族工作作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的现实需要,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实抓好。要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这一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积极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要努力促进少数民族民生改善,加快推进少数民族镇村经济发展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要进一步抓好民生援助,推进产业援助和加强人才智力援助,做好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要通过强化基础支撑,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引导人财物向基层流动,加大对基层街镇、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支持。要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各族干部,推出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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