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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创发展事业 共享发展成果——访江苏省苏州市长周乃翔
发布日期:2016-03-03

前排左一为周乃翔.jpg

周乃翔(右)看望群众


记者:周市长好!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苏州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散居城市,又是长三角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发达城市,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日益繁重。近年来,苏州许多社区利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开展民族工作,涌现了许多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那么,苏州在社区民族工作方面都采取了哪些得力举措?取得的成效如何?


周乃翔: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好民族工作是举国上下的共同职责。从2002年起,苏州开始积极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进社区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市民化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十多年的推进过程中,坚持“典型引路、逐步规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培育了一批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总体来讲,这项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2~2004年),侧重平台建设和方案设计。2003年5月,成立全市首个少数民族社区服务中心;2004年3月,下发《关于我市城区开展社区民族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城区范围积极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同年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对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组织体系、基本制度等作了充分阐述,明确了社区承担民族工作的责任和内容。

第二阶段(2004~2010年),侧重建章立制和示范创建。不断完善社区民族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工作网络,建立定期研究民族工作制度、领导(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学习联谊制度、交友访问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帮困服务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同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探索社区民族工作全覆盖。2010年,我市开始试点民族工作进社区、入中心。少数民族居民达到50人的社区,做到民族工作进社区;不足50人的,由街道确定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使周边多个少数民族居民相对较少社区的民族工作进入中心。目前,我市社区民族工作已实现全覆盖。

随着我市社区民族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所取得的成效日益明显。各族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加深,形成了理解包容、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一些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化解。社区通过主动提供服务、开展文体活动、引导互帮互助,使少数民族居民不断融入社区大家庭。少数民族居民充分发挥他们了解本民族语言和习俗的优势,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共建和谐社区家园。


记者:苏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越来越多的经济发达城市。请问,苏州市在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还有什么样的创新之举和经验之谈?


周乃翔:在全省范围内,苏州是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和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总数最多的城市。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极为重要和紧迫。近年来,我市主动顺应形势发展变化,创新思路,探索出了一条让外来少数民族融入苏州城市生活的新路子。去年5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体系的意见》,《意见》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体系,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我市得到更全面的贯彻落实,各项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措施更具体、更完善,工作成效更明显;全市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各民族同创发展事业、共享发展成果的局面进一步形成。《意见》将42项工作任务分解到19个相关部门,要求按照分工在人、财、物上给予有力保障,抓好任务实施和措施落实。我市强化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体系,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突出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坚持“同城化”,体现“差别化”,从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提供平等服务的同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适当的照顾,免费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流动经营的疏导工作,提高少数民族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坚持实施少数民族低保家庭子女上学各项免费政策,继续落实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加分政策,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活动,使其更好更快地融入苏州。

突出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尊重少数民族群众饮食习惯,把清真食品网点建设纳入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保证在超市、医院、车站、救助站、养老院等公共场所有清真饮食服务,并加强对清真食品、清真餐饮的规范管理;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保障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土葬政策的落实;做好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维护少数民族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新闻媒体和网络信息监管,杜绝不利于民族团结信息的出现。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把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列入党校主体班次的学习课程,纳入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守法、文明的自觉性,开展中小学民族团结课程教育,建立市、区两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举办宣传月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将各民族公平就业政策法规纳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

在加强管理方面,主要抓好以下五点: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建立了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作为成员,专门研究、部署和指导我市的民族工作。构建管理网络。我市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民族工作网络。街道(镇)和社区分别设有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和民族工作联络员。建立管理机制。建立了由市民宗局牵头,公安、工商、城管、卫生、教育、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苏州市外来少数民族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联络协调小组,制订了《苏州市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设立了处置涉及少数民族突发事件专项基金。建立共管机制。我市目前有牛肉拉面店1400多家,从业人员80%来自青海省化隆县。市民宗局与化隆县建立了共同服务和管理在苏拉面店协作机制。我市探索成立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党支部,在管理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时,注重发挥党组织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员中共产党员的作用;注重发挥苏州市少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和苏州市伊斯兰教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独特作用。


记者:长期以来,苏州市民族关系融洽、民族团结氛围良好,是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典范,涌现出了许多“以心换心”的好典型。想必您对此的感触十分深切,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些相关的经历和体会。


周乃翔:“崇文睿智、开放包容、争先创优、和谐致远”,是苏州的城市精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则是这种精神的生动写照。一批又一批少数民族同胞来到苏州,感受到了苏州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也积极投身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之中。

来自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田太促,是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的一名土家族工作人员,曾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他所在的湖西社区,是国际化、移民化、多元化的新型社区,7.5万社区居民中60%以上是“新苏州人”,其中包括来自全国各地的1498名少数民族居民。2009年,社区党工委启动“触爱行动”,将“感恩”与“爱”的理念融入到社区工作中,倡导社区成员携手共建“爱心湖西”。田太促与同事们一起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爱心团队,为少数民族居民提供法律援助、上门诊疗、家电维修等服务,解决少数民族同胞的实际困难。同时,社区加大民族知识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少数民族居民积极参加社区文化活动,加强沟通,增进了解。通过一系列的“触爱行动”,少数民族居民提升了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格桑曲宗是张家港市人大的一位藏族女干部,同时也是张家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多年来,她倾注满腔热情,以“办法总比困难多”的信念,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砖添瓦,创新工作。她不定期联系走访在张家港的少数民族居民,促成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青龙小学设立“民族之花”奖励基金。她经常帮助少数民族居民就业,为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联系解决入学问题。2013年,根据张家港外来少数民族人口逐年增多的实际情况,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建立“梦圆工作室”,为各族同胞交流学习、增进友谊提供了有效载体。格桑曲宗还参与筹建了张家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馆,为全市打开了一扇宣传民族知识、传播民族文化的窗口。

在我们身边,像田太促和格桑曲宗这样的典型还有很多。他们默默耕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奉献,共同开创了我市民族团结、和谐奋进的良好局面。


记者:作为江苏省重要中心城市之一,面对新常态和“一带一路”的大背景,苏州市如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周乃翔:当前,各民族跨区域流动进入了活跃期,城市逐步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城市民族工作已成为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和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总数最多的城市,苏州的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分散、流动频繁,民族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也存在差异,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就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创新思路,统筹解决。

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我市的民族工作,让在苏的少数民族同胞拥有更好的发展条件,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同时,在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进程中,把在苏各族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起来,把智慧力量进一步发挥出来,引导大家共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伟大中国梦的苏州篇章而奋斗。

要加强设计,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针对当前我市民族工作特点,重点做好相关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和体制机制建设。充实市县两级党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建立起城市民族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健全我市少数民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等服务和管理系统,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效率。积极打造我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平台,培育更多的宣传教育基地和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沟通协作机制等,形成“信息共享、秩序共管、教育共抓、服务共担、执法共联”的社会化管理格局。

要整合资源,推动城市民族工作规范化。坚持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借政府之力,聚社会之能”,推行“管理网格化、服务均等化、引导社会化、活动常态化”的城市民族工作新模式。在全市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体系内,进一步细化、量化《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和时限要求,将城市民族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职能单位。强化法治思维,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

要优化服务,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精细化。坚持从细微处入手,“润物细无声”地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从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帮助他们解决好就业、子女上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居住证发放、经商创业、房屋租赁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苏州。做好少数民族民生兜底工作,完善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的帮扶机制,加强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和群体的关怀,从民政救济、扶贫帮困、爱心助学、医疗救助、权益保障、法律服务等方面给予切实的帮助。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促进各民族居民进一步交往交流交融,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苏城的大街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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