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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开拓创新 努力走在前列——访浙江省丽水市委书记王永康
发布日期:2016-03-04

2014年5月11日,丽水市委书记王永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金丘村进村入户了解当地畲民增收致富情况.jpg

王永康(左三)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金丘村进村入户了解当地畲民增收致富情况


记者:王书记好!非常感谢您接受本刊的采访。作为浙江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丽水组织实施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指导省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和畲族特色村寨创建工作,在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请问,丽水为此采取了哪些得力的举措?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王永康:丽水市是浙江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有景宁畲族自治县、7个民族乡镇、210个民族行政村,少数民族人口9.06万,占人口总数4.28%,另有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94万人。近年来,我市通过一系列措施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政策保障民生。先后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力度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建立每年150万元的市级民族发展资金;建立市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28个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7个民族乡镇结对帮扶制度,明确市财政每年转移支付扶持每个民族乡镇20万元;每年争取各类帮扶资金近亿元;实行新农合补助制度和民族教育券制度,每年支出1100多万元对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少数民族群众和在校少数民族中小学生进行补助;实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育工程,每年举办少数民族干部、高层次人才、创业技能、致富带头人等各种培训班。

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坚持“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理念,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等,把帮扶重点转移到优势产业发展上来。通过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多年持续帮扶,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发展新兴高效农林业和第三产业,努力促进帮扶工作从“输血”向“造血”转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五年倍增,从2010年的5283元增加到2014年的12179元,增长率持续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民族行政村个数实现五年五倍,从2010年的15个增加到2014年的81个;有25个村被命名为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建成莲都东西岩、景宁中国畲乡之窗等2个具有畲族特色的国家4A级景区。特别是从2009年开始,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编制《畲族特色民居设计图集》,指导畲族特色村寨建设,累计投入1.3亿元,目前基本建成畲族特色村寨26个,其中莲都区利山村、景宁县深垟村、李宝村被评为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十佳畲寨”评选,进一步推进畲族特色村寨全面建设。

繁荣文化服务民生。出台《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推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以丽水市畲族研究会为抓手,积极组建专家团队,大力加强畲族文化精品建设,《畲家谣》、《千年山哈》、《印象山哈》等民族文艺精品不断涌现,首部反映畲族群众生活的电影《山哈女友》广受好评。先后举办两届中国(浙江)畲族服饰设计大赛,组团远赴台湾、匈牙利参加民俗文化交流活动。在去年全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丽水市代表团获金牌数、奖牌数、团体总分三个第一,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和组织奖。今年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丽水籍运动员夺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以“三月三”节庆活动为重点,组织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文化活动,畲乡风情“三月三”品牌逐步打响,景宁“中国畲乡三月三”被评为全国最具特色民族节庆活动,莲都区老竹镇、丽新乡与松阳县板桥村、武义县柳城镇等4个毗邻的民族乡镇,连续22年联合举办“竹柳新桥三月三”畲族歌会,成为宣传、展示、弘扬畲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平台。


记者:丽水市拥有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传统文化丰富多彩,自然生态良好。近年来,景宁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三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开拓创新,成就显著。那么,景宁的发展进步对于其他民族地区来说,都有哪些可资借鉴的创新之举和经验之谈?


王永康:这些年来,景宁坚定不移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上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的奋斗目标,全力打造“中国畲乡、小县名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各项事业都取得显著成绩。探索和努力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完善自治条例,保障民族合法权益。制订和修改了《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少数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法规和文件,为保障少数民族权益提供法律支撑。出台了《民族工作新十条》,明确提出加快少数民族产业发展、加快少数民族人口集聚、改善少数民族生活条件、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等10项内容。例如:规划建设两个2000人以上的畲族特色异地搬迁安置点,少数民族群众在享受异地搬迁政策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6500元的补助。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县政府每年按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的3%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县财政每年按上年度财政收入的0.5%设立畲族文化发展基金等实实在在、含金量很高的扶持政策。

依托政策优势,推进民族经济发展。2009年4月,浙江省政府批准在丽水经济开发区设立的丽景民族工业园,成为景宁发展工业的主战场、新增税源的主渠道,也为民族地区扶贫创造了新模式。在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对从事茶、竹、菌、菜、花、药材、油茶等产业的群众实施叠加补助政策,如对新开发惠明茶的少数民族村农户补助700元/亩(比普通农户高100元/亩)。全县少数民族群众人均年收入已从2005年的2251元提高到2014年的11211元。该县以开发民族风情旅游产业为核心主题,先后打造了“中国畲乡之窗”和“云中大漈”两个国家4A级景区,还启动了总投资达40多亿元的景宁畲乡风情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力争到2025年将景宁环敕木山一带创建成为全国唯一的畲族特色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福地。

发展社会事业,推动民族民生改善。着力促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先后投入5000万元完成民族小学新建工程,投入6000万元完成民族中学迁建工程。少数民族学生实行15年基础教育免费制度,在景宁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除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免交学费外,还免交学前教育三年保育费和高中阶段三年学费;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实行民族教育券制度,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困难补助,为考上大学的民族学生发放奖学金,重点大学5000元、第二批本科2000元、其它1000元;每学年补助在本县就读的少数民族学学生300元、初中和高中生500元。同时,加强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办学。在全县实施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城乡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补助,并对参加医保的农村少数民族住院医疗自费超过4000元的再给予12%的补助。

建设“畲族文化总部”,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投资近亿元建成集中国畲族博物馆、文化馆和图书馆“三馆合一”的畲族文化中心,并实现免费开放;成立建设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办公室和畲族文化研究会,搜集整理畲族文化文字资料200多万字,出版《畲族历史与文化》、《景宁畲族语言简本》等畲族文化丛书;建立全国首个畲族文化数据库,抢救了畲族宗教、刺绣、医学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申报国遗名录2项、省遗名录13项、市遗名录24项。


记者: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专门把景宁自治县作为自己的联系点,多次就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对民族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论述。这是丽水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财富。长期以来,丽水市民族关系融洽、民族团结氛围良好,是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典范,涌现出许多“以心换心”好典型。想必您对此感触十分深切,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些相关的经历和体会。


王永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有效的是争取人心。近年来,丽水市涌现了一批民族工作先进典型。

被评为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缙云县新碧街道办事处,在落实各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同时,还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延伸服务:在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在企业设立联络员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对少数民族外来经商户在证照办理方面给予政策咨询与帮助,从简从快办理;街道办事处每年都为少数民族子女入学问题与县教育局以及相关学校对接,在教学资源异常紧张的情况下解决少数民族子女的入学问题。今年8月,福康村下东山自然村来自云南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生活困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募集社会捐助3000多元、争取政府慈善基金5000多元,及时地予以帮助。

被评为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兰伟俊,自2004年当选龙泉市竹垟畲族乡红坞村村委主任后,立志改变家乡落后面貌的他从班子自身建设抓起,虚心征求村民意见和要求,针对畲民种田收入低的问题,因地制宜谋划建设和发展,把竹、茶作为村民致富脱贫的培育产业来抓。解决矛盾纠纷、帮扶困难农户、主持红白喜事,哪样都少不了他,成了村里受欢迎的“好总管”。


记者:作为浙江省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面对新常态的背景,丽水市如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王永康:随着近年来改革不断深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外来少数民族进入我市人数不断增加。2014年全市流动人口达53.7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4.94万人,有48个民族成份,主要集中在各类经济开发区企业务工和在城区从事经商、餐饮等行业。近年来,丽水市城市民族工作在缙云县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在工作中坚持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宣传与引导并行,突出重点,下移重心,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面对城市民族工作新形势和新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我市将立足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进一步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落实、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当前,我市正在精心筹备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研究编制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今后5年主要任务、方法措施、责任分工等,推进全市少数民族事业科学有序发展。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加强民族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场所活动。支持缙云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利用乡村文化礼堂,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经常性开展民族服饰表演、山歌会、舞蹈、体育等活动,搭建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鲜活载体。

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要重视发现、培养外来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进一步发挥社区独特功能。切实发挥社区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应有的地位作用,有针对性地设置一批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的专门项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丽水工作和生活得更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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