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进一步指出:“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
2020年9月14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进行了谋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必须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从五个方面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端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始于地方“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创建的形式内涵不断丰富完善,从民族自治地方局部发起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活动,逐步发展成为全国层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常态化工作。2010年,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形式和工作机制等,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对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和具体安排,指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典型示范引领为主要手段,创造性地动员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社会实践。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创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提质扩面,基本形成了国家、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区多级联动,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工作格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9月14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进行了系统谋划部署,进一步强调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必须从五个方面着力。
要始终坚持鲜明政治导向,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体制机制,引领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要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认同,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交融互鉴,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
要准确把握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伟大民族,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推动创建工作民族地区与散杂居地区、西部地区与东中部地区、城市与农村、机关事业单位与各行各业并重,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等,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要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出台并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发挥民族地区比较优势,将创建成果转化为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推动各民族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衡量标准,不断健全创建工作评价体系,促进民族政策法规与时俱进调整完善,健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工作体系、教育体系、研究体系,努力形成一批理论成果、政策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新时代“中国之治”贡献正能量。
文: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
责编:王孺杰
制作:古丽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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