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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交往 用心交流 共建和谐——访广东省惠州市长麦教猛
发布日期:2016-03-07

记者:麦市长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本刊的专访。惠州地处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务工、经商的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逐年增加。那么,面对城市民族工作的这种新形势,惠州市如何不断加强与流出地政府的对接和协作,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群众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麦教猛:惠州既是一座环境优美的生态城,又是一座产业发达的工业新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到惠州务工的少数民族人口越来越多,对惠州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一群体,惠州把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内容,较早开始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路子,主动加强与流出地政府的对接和协作,切实服务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谐。

主动对接,用情交往。近年来,我们先后由市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多次赴青海、西藏、贵州等少数民族流出地,与当地政府进行座谈交流,建立沟通机制,商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开展培训, 用智交融。加强与流出地的合作,建立政府间就业培训合作机制,采取集中培训、企业自主培训等方式,推动两地开展人力资源职业技能、语言文化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职业技术水平和语言沟通能力,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惠州。

加强服务,用心交流。建立健全与新疆在劳务输出管理方面的长效机制,目前在惠务工的新疆籍员工由输出地政府派出工作组入驻务工企业,协助企业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生产和生活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商讨解决地区差异、民族差异、文化差异等问题,采取建立清真食堂、宗教场所、电子阅览室和开展培训等措施,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在生产、饮食、宗教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记者:为西部民族地区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这也是惠州民族工作的一个特色和优势。目前,惠州市华罗庚中学和市第八中学均设有西藏班,2014年华罗庚中学的藏族同学普珍还以广东省少数民族理科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北京大学。请您介绍一下惠州市办好西藏班的相关情况。


麦教猛:惠州有市华罗庚中学、市第八中学两所学校承担内地西藏班教学任务,截止今年7月底,共有西藏地区在校学生197人(不含7月毕业的91人)。市第八中学是市直属公办完全中学、广东省一级学校,1995年起开办藏族初中班,2002年起招收高中藏族插班生,2011年起停招高中插班生,改为在市华罗庚中学开设高中西藏班。市华罗庚中学也是市直属公办中学、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11年起开设高中西藏班。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民族教育工作,始终把办好西藏班作为智力援藏、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任务来抓。具体来说,我们主要是做到了六个坚持。

坚持以优质的办学条件办西藏班。积极为藏族学生提供较为优质的食宿条件、教学条件、活动场所和医疗服务条件,让藏族学生安心学习、舒适生活、学有所成。1995年我市选择市第八中学开办西藏班,主要是因为该校的硬件设施当时在全市是比较好的,能够为西藏学生提供较为优质的学习和生活条件。2011年起选择市华罗庚中学开设高中西藏班,也是因为该校的教学设施、办学规模等综合条件都比较优越。

坚持以充足的经费办西藏班。我们将西藏班办学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并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为西藏班安排特别专项经费。2009年,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第八中学改造西藏班宿舍和电教室。2011年,市政府将西藏班生均公用经费从每年每学生1万元提高到1.3万元。

坚持以优秀的师资力量办西藏班。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西藏班教师编制,优先配置西藏班师资力量,选拔好西藏班的领导、管理干部和任课教师,建立了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对远离父母的藏族学生,学校力求为他们营造家的温暖,专门为西藏班学生设立心理辅导室和活动室,努力让学生在学校也能感受到亲人般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关怀。

坚持以六有的标准办西藏班。坚持把西藏班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到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当中,严格做到有工作例会、有专题研究、有专门汇报、有应急预案、有指导督查、有考核奖罚。比如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将西藏班办学纳入市教育局和学校领导干部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西藏班办学进行考核奖罚,确保了办学质量。

坚持以民族团结的方针办西藏班。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加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教育。

坚持以特殊的关爱办西藏班。在西藏班的日常管理中,教育、民族等部门大力协助学校做好办学工作,帮助解决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西藏班办学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在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方面,惠州市近年来都有哪些创新之举和经验之谈?


麦教猛: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们按照“以城市基层社区为载体,以搭建民族服务体系为平台,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为抓手,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的工作思路,突出民族元素、打造民族特色、激发社区活力,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明确职责,保障经费。把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列入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范围,设立了城市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反映诉求、服务群众、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然完善的创建工作模式。

典型引路,三级联动。2011年开始,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率先在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石桥社区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试点,探索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模式。2012年,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开展经验交流,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以人为本,优化服务。搭建“四个一”服务平台,即在社区设立一个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窗口,开通一条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和维权热线电话,发放一张社区少数民族居民服务联系卡,设立一个少数民族之家,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渠道。


记者:长期以来,惠州市民族关系融洽、民族团结氛围良好。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些相关的体会。


麦教猛:历届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实现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惠州这些年的实践及其成效,充分体现了“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要求。

以“两个共同”为目标,健全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成立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落实各级工作责任,确保城市民族工作有人管理、常态化管理、全方位管理。完善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排查调处应急预案,建立了日常排查、社会管理、社区管理、联络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机制,确保对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提升城市少数民族服务水平。2012年以来,惠州作为广东省首个试点市,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初步构建了覆盖城乡、区域、不同群体,机会均等、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结合试点工作,我们积极做好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引导少数民族流动摊贩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规范企业招用少数民族员工的行为,出台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入户政策;着力解决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子女入学问题,确保在惠少数民族学龄儿童不失学、不辍学;切实保障外来少数民族在宗教和节庆方面的生活需要,在市区专门登记开放了一处伊斯兰教礼拜点。每年的伊斯兰教开斋节、古尔邦节以及彝族火把节期间,有关部门都主动帮助做好场地安排、交通疏导和安全保卫工作。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公安、司法、城管、文化、教育等部门协调配合,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理论的学习宣传,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为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惠州凝聚强大合力。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课程,增强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同时,积极开展民族特色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不同民族群众增进了解、和睦共处。通过深入挖掘和保护,惠州龙门县的蓝田瑶族乡“舞火狗”活动成为广东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年9月,惠州成功承办第五届广东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现了规模和创意上的重大突破。2015年,惠州市板鞋竞速男队代表广东省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60米比赛项目金牌。


记者:面对新常态的大背景,惠州市将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麦教猛:惠州地处珠三角发达地区,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加上毗邻港澳,是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通道,城市民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在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的同时,以更加宽广的胸怀和锐意进取的精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民族工作决策咨询、情况报告、督促检查和重大责任追究等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同时,持之以恒扎实做好对口援藏工作,坚持“援藏先援教”、“援藏先援智”,并进一步加强产业援藏、项目援藏、企业援藏,帮助受援地区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各族群众流动加速、交往交流交融加深的趋势,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事务中,坚持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站的作用,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站,维护少数民族同胞合法权益的工作站,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联络站。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权利。以积极防范、依法办事为原则,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水平。深入社区基层了解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状况,针对其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问题,创新服务的载体与方法,通过项目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他们提供援助,帮助他们提升城市生存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逐渐具备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素质,在与各民族的共同生活中增强与所在城市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另外,把社会组织和各族群众作为共同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主体,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多元的服务需求,形成民族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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