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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面结合 整体推动——访山西省临汾市长岳普煜
发布日期:2016-03-08

临汾市市长岳普煜(左三)调研民族工作.jpg

岳普煜(左三)调研民族工作


记者:岳市长好!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临汾市历史悠久,是华夏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黄河文明的摇篮,素有“华夏第一都”之称。据我们了解,作为少数民族散杂地区,临汾市现有28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12460人,其中回族人口占绝大多数。那么,临汾市在保障和改善穆斯林群众的民生方面,都采取了哪些得力举措?取得的成效如何?


岳普煜:临汾市有9个回族聚居村和8个回族相对聚居街道,在保障和改善穆斯林群众的民生方面,特别是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方面,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一些工作:

舍得资金投入。2014年后半年,我市开展露天明火烧烤专项整治活动,将全市烧烤炉更换为环保型无烟净化烧烤炉。全市共有200个烧烤经营摊点,其中少数民族占57个。由于更换烧烤炉资金投入较大,为减轻少数民族群众经济负担,市政府在尧都区清真寺召开了少数民族群众烧烤摊点改造现场会,决定为每个摊点补助资金6800元,占所需改造经费的80%,共为57个少数民族烧烤经营户补贴38.76万元。这项举措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既带动了全市烧烤行业的健康发展,也美化了临汾的市容环境。

解决实际困难。近几年来,我市先后协调解决了尧都区、曲沃县和翼城县的回族义地问题。由于这些地方原有的回族义地已经用完,购置新地又缺乏资金,为此我们在政策上给予指导,责成有关方面协调解决。尧都区政府和曲沃县政府分别拨款26万、45万元帮助回族群众解决了义地问题,翼城县北关村直接划出10亩地用于回族义地,解决了回族群众的后顾之忧。

建立服务组织。我市回族群众主要集中在5个县(市、区)。因此,我们在这5个县(市、区)依托各清真寺建立穆斯林服务中心,依托各民族聚居村建立日间照料中心,依托市伊斯兰教协会成立市县两级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并将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我市清真食品的安全规范。我们还建立了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谊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新疆、青海、甘肃、宁夏等地少数流动人口代表人士参加的联谊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生活和经营方面的服务。据统计,近年来,我们帮助新疆籍适龄儿童联系学校50余人次,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子女上学还给予一定的补助。为此,一些新疆籍学生家长每逢“教师节”都自发组织起来到学校慰问老师。

组织技能培训。我们每年都坚持组织少数民族养殖、种植专业户外出考察,举办科技知识培训班,使全市300余个少数民族专业户的科技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总之,我市在保障和改善穆斯林群众的民生方面,坚持“保稳定、创和谐、促发展”的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工作体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为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质量,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民族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在去年国务院第六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中,我市有一个集体和两名个人获得表彰;在今年山西省第六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中,我市又有6个集体和10名个人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记者:近年来,临汾市探索把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服务、管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请问,在这个方面临汾市都有怎样的创新之举和经验之谈?


岳普煜:为了全面有效、扎实推进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3年上半年,我们制订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在明确“五进”具体内容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活动平台,采取宣传教育引导、典型示范带动的工作方法,“点面结合、整体推动、蒸蒸日上”的活动氛围日渐浓重。去年我市的翼城县北关村、侯马市一中作为山西省民委确定的省级示范点,在全省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典型交流。

另一方面,由于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到我市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比较多。为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们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制度机制,服务与管理并重,尤其在培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自身管理,引导少数民族依法维权等方面,效果良好。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完善机制。我们建立了以市委为核心,统战、民族、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民族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建立了以县、街道、社区为主体的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推行了网格化管理模式,每个网格都有责任人、信息员等,并且在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定期研判分析制度、联谊座谈交流制度等,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协调引导到位,隐患能及时消除,感情不断增进。

提供宽松环境,注重服务先行。我们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优质服务来实现管理。组织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帮助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解决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经营环境。如在城市规划和管理中,要考虑外来少数民族流动商贩的因素;在办理卫生、工商等手续时也要优先办理,并在费用上给予减免;在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子女上学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等,以此激励他们守法经营、服从管理、快速发展的积极性。

培养代表人士,注重自身管理。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摸索出一条优质服务和有效管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好办法,这就是培养和使用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中的代表人士。我们从中发现一些素质好、能力强、威信高的代表人士,进行培养和使用,团结和关心他们,并将他们纳入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中。听取他们的意见,树立他们的威信,引导他们提高自身管理能力。他们也能主动配合工作,遇到问题积极与民族宗教部门商量,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保持了我市没有出现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大的纠纷矛盾,为全市的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长期以来,多民族聚居的临汾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努力营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氛围,涌现了大批“以心换心”的好典型。想必您对此的感触十分深切,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些相关的体会。


岳普煜:我们把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守“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以心换心”的理念,通过真心真情倾力扶持,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市翼城县北关村是一个有1000多回族人口的“城中村”,耕地极少,回族群众主要靠区位优势发展商贸、物流、加工和服务业。对此,翼城县为促进少数民族发展,出台了“四优先”政策,即凡是少数民族群众经商办企业的,优先提供土地、审批等;对资金出现困难的,优先减免各种管理费用,并协调贷款;对经营出现困难的,优先扶持帮助;对少数民族聚居村,优先列入经济发展支持范围。在这样的政策支持下,大大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截止目前,少数民族群众创办的企业已涉及冶炼、选矿、建筑、劳务、运输、加工、商业、餐饮等13个领域,大小企业500多家,先后涌现出4个税收超100万元的企业家。在教育方面,翼城县投资500余万元兴建了高标准的幼儿园和民族小学。在“村村通”、“全覆盖”等工程中,我们都给予了对少数民族群众充分的考虑和照顾。这个村先后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并被评为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全国全民健身先进单位。前不久,该村还组织30多人的代表队代表山西省参加了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了良好成绩。

吉县辛村是一个地处山区的少数民族聚居村,也是个贫困县里的贫困村。我们立足该村实际,着力为其争资金、上项目,改善生产条件、改善生活环境。近年来,为这个村争取到扶持资金180万元,加上县乡两级配套资金约200万元。近400万元项目的落地,使辛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五通”(通电、通水、通路、通讯、通气), 增设了文化体育设施,还有了体育、文化休闲广场;建成了一批节水灌溉工程,完成了一些低产田改造工程,为农业的增产增收创造了条件;带动了一批特色农业项目,苹果种植、烤烟种植、畜牧业都有了长足发展。2014年,这个村人均年收入4530元,不仅脱了贫,还迈进了全县的先进村行列。2014年9月,山西省民委在这个村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现场会。


记者:作为山西省的中心城市之一,面对新常态的大背影,临汾市如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岳普煜: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市翼城县北关村、下高村、中石桥村、曲沃县东关村等回族聚居村在城市扩张中已成为“城中村”,加上其他聚居村和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大量进入,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迅速增长,已达近万人。因此,城市民族工作已经成为我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

针对我市城市民族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我们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既强化管理职能,又注重热诚服务,使城市民族工作在前行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前行。

注重社会化服务,明确各部门职责。2015年6月,市委市政府遵照中央、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实施了临汾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组织指导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针对工作任务,结合各自职能,将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一个一个地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同时,明确市政府是贯彻落实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方案》中涉及的重要举措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积极落实,并要求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分工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建立基础数据库,强化服务与管理。为夯实基层社区民族工作,更好地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并逐步实现网络化、动态化、一体化管理。我们大力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少数民族人员信息库。在全市社区对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实行逐户登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实行逐人登记,各县民宗局汇总各社区人员信息库,建立城市少数民族数据库。建立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少数民族经营户、困难户等重点人士资料卡片,实行台帐式管理,并实现县、乡两级联网管理。同时,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纳入到社区服务之中,把他们与社区居民一视同仁,并在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照。社区定期将辖区少数民族人员变化情况、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情况和及时调处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等情况上报县市民宗局,由其定期汇总,并进行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指导社区更好地开展民族工作。

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我们从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服务体系,畅通联络渠道,建立了走访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建立由民族、公安、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伊协组成的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调处领导组,完善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案件中,本着照顾不纵容的原则,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为少数民族争取利益,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在少数民族较多的社区、聚居村建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清真超市、超市清真食品专柜等,并注重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生产技能和科技致富培训,增强他们的发展信心和发展动力。

总的来看,我们在城市民族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以及与兄弟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此,今后我们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民族工作精神的要求,把全市的民族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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