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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关系南宁社会满意度最高的指标——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长周红波
发布日期:2016-03-09

在邕务工经商的新疆和田籍维吾尔族同胞给西乡塘区中华中路社区送去锦旗,表示感谢(照片提供:中华中路社区).jpg

在邕务工经商的新疆和田籍维吾尔族同胞给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华中路社区送去锦旗


武鸣三月三歌圩开幕式上的千人竹杆阵比赛现场。(尹宗浩摄).JPG

南宁市武鸣“三月三”歌圩开幕式上的千人竹杆阵比赛现场     尹宗浩/摄


记者:周市长好!目前,南宁市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到55%以上。南宁的城市发展吸引了大批流动人口来邕经商,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四成。近年来,南宁在城市民族工作的实践中不断探索,通过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万秀村流动人口网格化工作站等载体,切实做好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请问,南宁在不断完善体系,做好少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方面,还有怎样的创新之举和经验之谈?


周红波:南宁作为一座开放包容的城市,越来越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在这里创业发展,是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多且比例最高的城市。据统计,2014年全市流入少数民族人口30.35万人,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四成,呈现流动性强、融入城市的程度较低等特点。如何在经济、社会、心理层面帮助他们迅速融入城市生活,在壮乡首府南宁享受和谐美好生活,实现安居乐业,是首府南宁城市民族工作主要研究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探索,不仅建设了知晓率比较高的“13456”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立体服务平台,还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努力:一是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制订并认真实施《南宁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推行居住证制度,着力消除户籍制度带来的权益壁垒,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技能培训、公共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市民待遇。三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普及,同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提升流动人口依法维权意识。四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扶持开展少数民族节庆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少数民族的传统节庆、清真食品、殡葬等特殊需求。五是建立“六必访”制度,真心关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各级干部做到有矛盾纠纷的必访、有重大疾病的必访、有重信重访的必访、有生产生活困难的必访、有家庭重大变故的必访、有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时必访,使走访慰问成为密切干群关系、增进民族感情的重要渠道。六是市、城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谊组织,利用古尔邦节、“三月三”、达努节等民族传统节日,通过谈心交流、走访慰问、文艺演出、文化交流、百家宴等寓教于乐的形式,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感情沟通。七是全市每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通过体验、换位,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感受城市发展变化、参与社会管理。


记者:南宁的城市民族工作注重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尤其以“五比五争”为载体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更是成为了南宁城市民族工作的得意之作。请您就此给我们介绍一下具体的情况。


周红波:“五比五争”即:比稳定发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比重视支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企业);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目的是凝聚社会力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评比表彰奋战在民族工作战线上、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代表,通过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2012年出台了《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对“五比五争”活动的形式、程序、规则、内容等做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6月召开了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此为契机迅速广泛地铺开,形成“比”和“争”的热潮。近年来,“五比五争”活动先后进行了3次评选推荐,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评比出模范集体3150个、模范个人3670名、模范家庭2830个。这些模范均是各行各业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代表,其中有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接见的基层民族团结代表、荣获2015年度南丁格尔奖章的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士长杜丽群,以及全国劳动模范、在全国率先实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现代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的优秀农民卢义贞等,通过他们的引领示范,在全市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局面。例如,横县是南宁市第一个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县区,县委、县政府重视程度高,工作制度健全,经费、人员落实到位,社会氛围好;上林县镇圩瑶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依托30周年乡庆,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如阳光般对民族地区的普照、对瑶乡群众生产生活的促进,将乡庆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改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传承发展民族文化等方面;中华中路社区、银海社区、兴宁社区等示范社区通过“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充分调动社区资源,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开展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示范家庭遵循“相依、持家”原则,以“安琪之家”王芳、李绿江夫妇为代表的模范家庭,建立了广西第一家为脑瘫儿童提供社会服务的非盈利机构,十二年来为超千名少数民族脑瘫儿童提供公共服务,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生活技能等。


记者: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那么,为了加快这些地区的脱贫致富步伐,不让其掉队,南宁市采取了哪些得力的措施?目前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周红波: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首府城市,南宁也是广西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南宁现有的50.27万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生存条件恶劣、缺水少土、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多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贫困程度深,自我发展能力弱。近年来,我们坚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贫困村为主战场,积极开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等重点工作。突出产业扶贫,结合当地优势,找准选准产业,推进产业化扶贫发展,进一步构建起更为稳固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支撑体系;做好教育扶贫,通过扶贫培训,使贫困群众掌握增收技能,拓宽增收渠道,实现稳定收入;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通过扶贫生态移民搬迁,从根本上解决生活环境恶劣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出台了医疗救助办法,使群众不因重大疾病而致贫;通过低保提标,扩大覆盖面,给予无法通过自身努力脱贫的特困人口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还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共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超3.4亿元,建设(升级)屯级道路超1103条1193.24公里,独立桥、涵洞33座等;建立产业化扶贫示范基地,实施“十百千”产业化扶贫工程项目、“百村千户能人(大户)”示范带动工程,走“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发展路子,投入产业化扶贫资金超2.3亿元,重点扶持贫困村农民发展百香果、中药材、桑蚕、园林花卉等扶贫产业17余万亩,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主要指示要求,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确保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记者:长期以来,多民族的南宁市民族团结氛围良好,“民族关系”已然成为满意度最高的社会指标,是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典范。请您谈谈南宁市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周红波:南宁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这源自长期以来的民族迁移、民族交流、民族融合的历史,也是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坚持不懈地推动、促进的结果。

一是民族平等度。政治上,各民族平等的享有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权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由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人口担任。全市少数民族干部比例50.96%,少数民族人才占比达66.8%。同时,市委市政府采取大力措施保障各民族在就业、医疗、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二是民族团结度。长期以来,南宁市各民族之间团结和谐、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壮族是广西的原住民族之一,也是南宁市人口最多的民族,历来有着开放、包容、亲和的民族性格,与其他民族往来频繁、相互通婚,共同开创美好生活。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及各少数民族之间也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团结互助。

三是民族互助度。在政策上,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比如财政转移支付上给予少数民族聚集区农田水利建设、村屯公路、饮水安全、电网建设、通信建设等项目的特殊照顾,仅2014年就投入上林、马山、隆安三个国定贫困县48.26亿元;连续3年投入资金1亿多元实施3个民族乡帮扶工程,使民族乡从全市交通条件最为落后的乡(镇)变成交通条件相对发达的乡(镇)。同时,加大定点(联系)帮扶各民族互助共同发展的举措力度。

四是民族和谐度。各民族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交流、联系、互动的程度很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其中,民族通婚是反映民族和谐的重要因素,南宁大多数家庭由多个民族组成。

五是民族发展度。发展是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金钥匙”。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扎实,各民族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48.3亿元,增长8.5%;财政收入526.6亿元,增长11.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872.85亿元、增长12.2%;固定资产投资2886.68亿元、增长1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6.9亿元、增长1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75元、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76元、增长11.6%。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92.08亿元,增长8.7%,财政收入289.84亿元、增长9.34%,固定资产投资1470.13亿元、增长18.1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51.71亿元、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1.5%。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村居民收入在5个自治区首府城市中排第一,在11个西部省会(首府)城市中排前四位,走出了一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为保障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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