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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示范区建设为中心 以社区为着力点——访云南省昆明市委书记程连元
发布日期:2016-03-10

金星社区“金星和风——民族团结百家宴”.JPG


记者:程书记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本刊的专访。目前,云南省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活动。这给昆明的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更多的机遇。那么,昆明如何紧密围绕建设示范区活动这个中心,不断创新,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向新的高度?


程连元:昆明市现有3个民族自治县,4个民族乡,47个少数民族村委会,2196个民族杂居村;51个民族成份,9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85.62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55%;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8.2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14.01%,具有民族成份多、人口多、分布广、大分散、小聚居、交错分布的特点。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给云南省包括昆明市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全省紧锣密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中,昆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率先垂范、先行先试,做出积极贡献的工作目标。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示范区建设这一目标,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典型引路,在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示范区。

高位推动示范区建设。成立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包含27个工作部门,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指挥、亲自调度、亲自协调,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定期深入民族地区调研走访,定期督促检查。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党政领导、民委牵头、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网络,切实做到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高效运转、强力推进。

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出台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确定了“城乡协调、共同繁荣;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机会均衡、共建共享”三大目标;突出“促进3个民族自治县全面发展、扶持4个民族乡进位争先、集中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寨、创建50个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四个重点;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示范“八项工程”,在10个方面做出示范的创建总体规划,重点推进省级“3121工程”以及“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将任务分解为48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责任领导和督办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

加大示范区建设经费投入。2011年至今,市级财政投入中,民族机动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散杂居民族工作经费均按每年10%的比例增加,并新增设主要用于示范区创建的城市民族工作经费。2014年,市级民族专项资金达到6000万元;从2016年开始,每年还将在2015年市级民族宗教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增加2000万元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我市把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主阵地,广泛普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通过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命名、组织1万家单位参与民族团结公约践行活动,以及推行民族团结月、团结周、团结日等,进一步形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全市的格局。


记者:随着昆明市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日益增加,城市民族分布、结构、流动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新的形势,昆明市致力于在社区以不同的工作模式搭起座座联通政府、机关单位、群众的连心桥,打造了一批符合“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团结好”建设标准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样本,为全省乃至全国民族工作扎根社区、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开创了崭新的局面,积累了宝贵经验。请问,昆明市在社区民族工作方面都有哪些创新之举和经验之谈?


程连元:社区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昆明市开展创建活动的主阵地、主渠道。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昆明市先后两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被列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2010年作为全国唯一入选的省会城市,在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得到中央领导和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2012年6月,我市开展三级联创共建民族团结示范社区的成功经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目前,昆明市共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2个、省级12个、市级11个,少数民族之家在各社区纷纷扎根,为少数民族创造了和谐幸福的城市家园。

昆明市在抓社区民族工作方面,突出社区载体作用,通过对社区进行分门别类,制定了适用少数民族社区的管理体系、组织架构、服务平台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和政策措施。开展层层联动治理,按照“组织领导好、民族关系好、贯彻政策好、宣传教育好、为民服务好、社容社貌好”六好标准,2010年就开展了省、市、区三级联创共建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社区设立了民族工作专干和联络员。特别是盘龙区创立“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楼栋”五级治理模式,使基层矛盾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和解决,使决策层能尽快地制定最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

总之,有效开展好社区民族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根本保证,坚持创建活动社会化是基本原则,加强宣传教育、改善民生和促进团结稳定是主要内容,典型示范带动是重要手段,大胆创新实践是有效方法,加强监督检查是有力保障。


记者:据我们了解,近年来,昆明市大力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整合各种资源,较好地实现了民族工作与城市发展的对接。那么,昆明城市民族工作的社会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程连元:社会化强调对社会团体、企业等社会资源和民间力量的挖掘、动员,建立健全社会协作机制,将民族工作从零散的、部门化的管理方式转变为系统的、社会化的管理方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

总体来讲,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成效体现在两个方面: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工作实现了法制化。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针对清真食品管理的特殊性和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殡葬风俗,我们在全省率先制订《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将主城区420亩土地划作回民公益性公墓,完善回民殡葬配套服务设施。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了城市民族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整合资源共谋城市民族工作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共识。我们搭建了少数民族服务联系平台,成立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立少数民族联络员制度,发放民族团结联系卡;建立了少数民族创业促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设立城市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点;建立清真食品网站,在全省率先成立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清真食品行业协会,对全市辖区内1100多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不留死角的网格化管理。同时,还开办了少数民族爱心食堂等,竭尽所能为少数民族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利民、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服务。


记者:长期以来,昆明市民族关系融洽、民族团结氛围良好,是各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典范。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些相关的体会。


程连元: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云南省的特大型城市,也是多民族聚居、和睦相处的幸福家园,726万各族同胞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民族文化多元共存,各民族友好交往交流,铸就了“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生动局面。

比如顺城社区,曾经是火警房、水淹房集中的老旧社区,现在是昆明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市中心高档CBD社区,同时还保留着浓浓的民族味。著名的昆明明德民族中学就在这里,各民族的孩子在那里接受优质的教育。社区的清真寺经常举办民族艺术节和民族知识大赛,穆斯林群众喜爱的美食、服饰和生活用品在那里都买得到。

再比如桃源社区,居住着14个民族的居民。有个白族姑娘叫王晓兴,来昆明打工,刚开始不知道什么是劳动法、合同法,社区培训教会了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母亲身患癌症,社区书记还给她母亲寄去了500元少数民族慰问金。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子女下课没人接,桃园社区成立了四点半课堂,都是社区工作人员帮他们接回来照顾看管,还辅导他们做功课。

这样的例子,在昆明还有许多。社区里,各民族同胞就像一家人,互相帮助、互相依靠。在昆明,我们的民族情特别温暖、特别浓烈。


记者:作为云南的省会城市,面对新常态和“一带一路”建设的大背景,昆明如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程连元:昆明市作为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在国家大开发、大开放格局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为引领,主动适应引领发展新常态,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坚持发展惠及大多数的原则,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确保民族地区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具体来讲,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积极推进民族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寺院活动,在城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创建活动,在农村广泛推广民族团结公约,在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和谐寺院建设,营造“民族团结人人做,民族团结大家亲”的浓厚氛围。

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清真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完成昆明市清真食品网站建设并投入使用,有序推进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云南认证中心建设等各项工作。

纵向上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四级网络信息平台,横向上加强与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在各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并设立联络员。

建立城市民族工作的服务管理平台,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推进十大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少数民族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少数民族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民族经济服务体系、少数民族养老服务体系、清真食品服务管理体系、少数民族殡葬服务管理体系、民族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体系、少数民族文化服务体系。

总之,我们将千方百计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向新高度。最后,借此机会,诚挚邀请全国各族同胞来昆投资兴业、经商创业、旅游观光。美丽的昆明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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