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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促进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
发布日期:2015-11-11

杨宜勇(1963年—),男,汉族,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中国物价》杂志副主编、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目前主要从事有关宏观经济、工程咨询、人口与就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社会保障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




我国区域城镇化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西南、西北少数民族聚居的广大区域城镇化水平、数量、质量、层次都远远落后于东部沿海省份。按照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阐述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促进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不仅要从城镇化方向、模式上进行创新,摒弃既有城镇化样本,根据各民族经济状况、历史、文化、生态环境,走出富有各自民族特色的城镇化之路;还要从制度上进行创新,敢于打破原有的制度壁垒,突破现有土地、户籍、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制度方面的层层障碍,发展城镇化和配套制度的改革同步并举,才能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的顺利进行,为全面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

具体来说,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全面促进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


积极促进民族地区空间形态的城镇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城镇化和生态建设,不断释放民族地区发展潜力。”显然,民族地区城镇化是一个综合性的抓手,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发动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要求,“要重视利用独特地理风貌和文化特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民族风情的特色村镇。”

民族地区城镇的空间布局,包括城镇内部和城镇之间通过自由竞争、规划布局和劳动分工等社会经济过程而形成的在特定区域内呈现的具有不同意义属性的空间分布状态及其组合形式与相互关系状态。它既包含了城镇内部各功能区的空间布局,也包含了城镇之间在地域空间结构中的分布与关系。

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应以发展小城镇为主,呈多中心网络型布局形态。具体来说,我国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等因素都决定了在推进城镇化时与东部沿海和发达城市是截然不同的,这些地区不能盲目追求“大都市化”和“沿海化”,而应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的注重小城镇的发展,走高质量集约型的小城镇发展道路,注重与民族地区的风俗文化、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水平紧密结合,合理规划各地区的小城镇空间布局,尽量使其拥有各自的经济效率辐射空间和公共基础设施服务范围。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呈不同形态的分布,如山地、河流地区因交通便利因素呈集中带状分布、平原地区由中心向周围扩散呈集中块状分布等。

因地制宜发展民族地区城镇空间布局,建设山水融城的宜居城镇。民族地区的城镇完全可以摒弃过去大城市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的依据有利于居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在旧城区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合理安排住宅区、城镇工业区和公共基础设施区,尽量协调好城镇化过程中人口扩张与土地短缺、教育医疗压力、交通压力等城市资源之间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向着有机扩散的方向发展,空间结构的增长更有生命力。依托民族地区现有的山水脉络建设城镇,将居住区放到大自然中,将大自然的气息引入城市,形成城中有水,城中有山,山水融城的宜居生活空间。


积极促进民族地区制度形态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是生产力的再发展,是生产关系的再重构,是社会关系的大变革。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生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地区,生产生活情况更加纷繁复杂。因此,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必须要在顶层制度上对生产、生活、交通、商业各方面进行引导和约束,才能保证民族地区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综合我国各民族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需要从制度层面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进。发展民族地区城镇化,必须从制度上解除户籍对民族地区农业人口的束缚,实现社会人口的自然流动,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按照“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原则,全面放开民族地区小城市的落户限制,推动农业人口向城市的聚集,实现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转变。

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农业的发展并没有摆脱农耕时代“一户一田”的小农耕作模式,集约化的耕作、灌溉、采摘模式无法得到有效推广,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无法得到大规模应用。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已经大大制约了农业的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迫在眉睫。只有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才能真正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利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大力推动农村土地的自由流转。

创新城镇化融资方式和制度。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城镇化的进行,大批农业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道路桥梁、市容绿化、环卫、公共交通、水暖供应等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的需求都大幅提升;大批农业人口融入城市,教育资源、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也将大幅增加;征收农业人口流转土地,补偿土地流转资金;转型企业的升级改造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现有的财税收入制度,难以满足城镇化的资金需求。因此,创新城镇化融资方式和制度是推动城镇化的必要保障。第一,要推进城镇资产的证券化。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的创新,盘活信贷资产,提高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资产的流动性。第二,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城镇化建设模式。政府引导有实力、资金雄厚的社会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市政环卫、道桥交通等领域的建设。第三,要发展村镇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小银行的优势,更好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民族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缺失,成为了阻碍城镇化进程的原因之一。一些民族地区不仅是老百姓甚至是当地的主管部门都缺乏社会保障意识,出现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能力差和管理混乱等现象。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必须要建立起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镇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目前全国范围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社会保障城乡全覆盖,但事实上尤其是少数民族的农村地区,很多人并未进入社会保障网之中,未来必须将广大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涵盖到社会保障制度之中,并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并积极探索农民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社保的接续转移制度,为愿意且有能力进入城市生活的人们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都得到保障。


积极促进民族地区文化形态的城镇化

文化是一个地区的传统标志,是维系民族精神的桥梁和纽带,它代表了一个民族的精神与特点。因此,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更应以宝贵的民族元素为出发点,重视文化形态的城镇化,从各地区各民族实际出发,塑造出富有独特民族风情的城镇化。城镇化带来的现代化不应是以牺牲民族文化为代价的,而应保护、开发与利用,合理的利用特色文化资源可以促进城镇化现代化发展带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要保护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例如服饰语言、舞蹈工艺、礼仪习俗、价值观念、饮食宗教、传统节日等。要继续发扬民族文化,使其扩大并传承下去,用优秀的民族文化为纽带推进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要挖掘、开发极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发展特色旅游业,既能带动城镇化发展又能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打造文化形态的民族特色城镇化。

结合各地区传统文化建设民族特色城镇。由于各个民族地区所处的自然环境、地理环境的不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形成自己民族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而这些对于城镇的建设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在建设城镇的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的保护传承优秀的有保护开发价值的文化,在结合当地传统建筑风格的基础上与现代化建筑方式相结合,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镇,而不是千篇一律的现代化城镇。另外,文化作为一个城市的软实力,需要耐心长久地保持维护,这就要求不但要对特种工艺的传承者进行鼓励保护,还要定期举办弘扬当地传统文化的活动,增加传统文化的魅力与凝聚力。

结合各地区文化特色建设旅游型城镇。民族聚居区散布着众多体现文化特征的历史遗址和自然风光等,这些都是可以深挖掘、细开发的文化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独一性。因此可以以这些文化资源为载体,大力发展民族旅游业带动城镇化发展。通过发展旅游业,民族地区在吸引大量游客的同时,也拉动了商贸、运输、房地产、食品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更多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积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形态的城镇化

民族地区城镇化的本质是生产力的再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再调整。发展城镇化,可以将部分农业人口转移成非农人口,客观上创造和刺激了居民的消费,扩大了内需,带动了系列产业的发展和投资需求,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广阔市场;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不协调发展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促进了国民经济协调、健康、良性的循环发展。

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促进消费、扩大内需。长期以来,我国始终是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结构,抗风险性脆弱。一方面,我们不断向国际社会大量出口廉价商品;另一方面,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的我们,却面临着内需不足的窘境。原因在于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广大农村,还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农耕社会,社会经济的集聚效应没有得到有效体现。而人口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之一,既有利于拉动消费需求又有利于刺激投资需求。农村地区整体收入水平低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与消费需求也必然低于城镇,促进农村人口的非农化转移,多渠道增加转移农民的收入,使其进入城市,获得更好的生活水平、更好的教育医疗资源,释放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伴随着更多人口进行城镇化转移,基础设施和房产设施的修建与完善成为必然,相应的城市建设所需的投资和房产投资都起到了刺激投资需求的作用。所以,未来应该积极推进人口城镇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要进行人力资本的投入,在当前实行的“地方负责,以县为主”制度框架基础上,设立中央对省、省对县的两级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财政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实事求是地落实义务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民族地区人口受教育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就业培训,提高民族地区农民的生存技能和整体素质,保障其在城市的就业机会与收入水平。要重点解决当前工作在城市生活重心仍在农村的“候鸟式”的农民工城镇化问题,加速解决其户籍、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理念下,使其平等地享受城镇居民上学、就医、生活各方面的福利,成为真正的城镇人。

促进城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合理发展是城镇化演进的重要支撑,城镇化的内涵之一就是农业比重的下降和非农产业的上升,即产业结构的变迁,尤其是民族地区城镇的发展,离不开主导产业的支撑和相关产业的带动。所以发展我国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就必须促进城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注重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资源之间的优化配置,形成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合理的产业链,成为城镇化与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源泉。 一要进一步调整民族地区第一、二、三产业所占比重问题。加大投入建设现代化农业,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加工技术与科技化水平,为农民创收增收;民族地区第二产业多为资源型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因此需要通过节能减排、完善管理、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来优化民族地区工业结构,努力在保证工业效益的同时减少能源的无效率损耗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民族地区应该再减少第一产业,完善第二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作为低耗能的节约型产业,在吸纳就业、保护环境、促进GDP增加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要进一步拓宽服务业发展领域,使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相结合,利用先进技术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二要在保证主导产业的同时开发民族地区的特殊产业。民族地区城镇的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都需要主导产业的支撑,选择一个好的主导产业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但我国民族地区因自然风光、民风民俗和历史悠久等原因拥有着各自独特的资源优势,所以应该在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各地区的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一个以特色主导产业为核心的特色产业结构系统,促进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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