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们紧紧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航向,在国家民委的有力支持指导下,谋划开展“四个专项行动”,细化分解了27项重点任务,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行动
聚焦“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任务,培树民族团结创建先进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闻发布会,倾心打造民族团结示范社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建立京津冀民族工作协同发展机制,举办三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互观互学活动和创建工作先进事迹报告会,联手打造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出台《加快我省民族地区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动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最大限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成效。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台工作意见,与北京、天津、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两头对接”工作机制,在服务管理、权益保障、维稳处突等方面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多方聚力抓好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7个少数民族贫困县、886个贫困村、32万贫困人口的攻坚台账,明确了3类11项措施并抓好落实。完善帮扶机制,对3个深度贫困民族自治县实行“五包一”对口帮扶,每县一名省领导联系指导,对深度贫困村实行“三包一”帮扶,对青龙、滦平、平泉、孟村四个县落实了市、县部门对口帮扶机制。做好省政府赴平泉、丰宁现场办公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主任委员单位牵头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协调推动54个省直部门支持两市县项目601个,帮扶项目、资金均实现历史性突破,集中解决了一批制约两市县发展的瓶颈问题。落实差别化政策,省财政安排民族地区补助金135.7亿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4.5亿元。投资5.2亿元解决民族地区群众吃水难浇地难问题,补助6.7亿元建设民族地区普通干线、农村公路500余公里。投资27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49个,受益群众52万人。当年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减少56%。
扎实开展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专项行动
高位部署推动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到宽城、围场等地的特色村镇考察调研,提出指导意见。省政府把73个特色村镇纳入美丽乡村支持范围,选派22个工作队驻村帮扶。坚持科学谋划,制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细则》《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文件,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激发各级创建热情,分类打造承德、唐山、保定、秦皇岛的特色满族风情村镇,石家庄、廊坊、沧州、邯郸的特色回乡,张家口的蒙古风情村寨;集中打造111国道沿线和清东陵、清西陵周边“一线两片”精品片区,为全省提供示范样板。全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000多万元,撬动社会资金10个多亿,对在建的100个特色村镇给予重点支持,3个精品片区初步具备示范功能,58个村实现了民居特色鲜明、产业支撑有力、人居环境优美、民族文化浓郁、民族关系和谐“五个一”建设目标。
扎实开展民族领域“促和谐保稳定”专项行动
我省地处京畿,区位特殊,我们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勇于担当首都“护城河”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国家民委要求和省委提出的“六个确保”,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制定工作预案,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动态拉网式排查,落实属地管理和领导包案责任制,畅通情报信息,及时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发《关于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加强网络民族事务管理,建立用好网评员队伍,及时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全年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79件,确保了重要节点及常态下全省民族领域稳定。
订阅下载:2025年《中国民族》杂志订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