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家民委的精心指导下,湖南省积极创新发展理念,把民族客栈建设作为打造精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推动民族地区旅游扶贫的有效突破口,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湖南已建设了一批独具民族特色、营销理念先进、接待游客休闲化且客源稳定的少数民族民宿客栈,成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的一道靓丽风景和展现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并且成为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湖南目前有少数民族民宿客栈500余家,年总收入达4亿多元,每家客栈平均年纯收入达2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了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
抓标准制定
科学引领少数民族民宿发展方向
积极引导和推动少数民族民宿客栈发展,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2016年7月,湖南率先制定出台了《民族客栈标准》,填补了湖南民族类地方标准的空白,并获2016年度全省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民族客栈标准》从基本要求、设施条件、生态环保、卫生、安全、管理及评定七个方面对评定民族客栈予以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客栈的民族内涵和元素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接待宾客不分种族、民族、地区、性别,做到一视同仁,尊重宾客的民族习俗;建筑外观造型具有突出的少数民族特色,招牌设计具有地方民族艺术特色,环境装修和配置采用少数民族文化元素;员工着少数民族风格服装,提供地方民族特色饮食服务,有少数民族工艺品展示,能为顾客提供少数民族文化风情体验服务等等。根据《民族客栈评定方法》,在湖南省行政辖区内的民族客栈依据自身条件可参加民族客栈或民族客栈示范单位评定。对评为示范单位的民族客栈,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将给予相应的倾斜支持。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对首次被评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乡村民族客栈,地方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20万和30万元的扶持资金奖励。
湖南通道侗寨 李晓林 / 摄
抓特色民居保护
充分展现少数民族民宿建筑特色
民族客栈一般都是依托特色民居建设而成,两者互为依存、相得益彰。湖南坚持把少数民族特色民居作为民族客栈的重要载体,狠抓保护和建设,切实挖掘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最珍贵的人文资源,描绘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最靓丽的风景线。严格按照《湖南省民居文物建筑保护规划》和《湖南省近现代文化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民居保护改造项目,对具有历史和人文价值的民居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抢救保护,对一般性民族民居按保留民族传统特色、适应现代生活的原则进行装饰改造,对缺乏民族特色的建筑进行饰面改造。根据国家民委组织编制的少数民族民居样式,对各世居少数民族民居改造进行分类指导,要求各地在保护修缮中突出民族特色,在改造建设中融入民族元素,充分展现各民族最鲜明的建筑特点。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投入资金81.5亿元,保护、改造和新建包括民族客栈在内的特色民居12.2万栋,其中保护和改造9.7万栋,新建2.5万栋。
抓旅游产业开发
有效带动少数民族民宿持续发展
没有旅游产业的发展,就没有少数民族民宿业的发展。为此,湖南积极抢占全域旅游时代的先机,紧紧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资源优势,狠抓民族文化旅游这一特色产业的扶持、培育和发展。瞄准旅游市场,把民族客栈作为旅游景点来规划建设,把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作为民族地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培育打造,构建民族地区重要旅游精品线上的点、线、圈,抢占全域旅游时代的先机,促进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目前,民族客栈已成为城市居民节假日旅游休闲的好去处,外地游客体验湖南地方民族风情的新选择。2015年,全省包括民族客栈在内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共接待各类游客35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1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入住民族客栈的游客达到两成以上。比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三锹乡地笋苗寨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歌鼟的发源地,依托浓郁的民俗风情、优美的生态风景和独特的民居建筑,该村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整合各类资金1.5亿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自2011年以来,地笋苗寨已接待各类游客35万多人次,多数游客入住的都是当地的民族客栈。旅游产业的发展,有效带动了民族客栈的发展。
抓民族文化展演
不断丰富少数民族民宿文化底蕴
民族特色文化是发展少数民族民宿的重要基础,也是其独有的核心竞争优势。湖南坚持把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增强民族客栈的文化魅力和吸引力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湖南充分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大力推动民族客栈开展各种民族文化活动,不断拓展和丰富少数民族建筑文化、歌舞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节日文化的内涵,寻找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目前,湖南全省大部分民族客栈都具备表演民族文化节目或提供民族文化风情体验服务的能力和条件。这些独具特色、浓郁厚重的民族文化吸引了大批游客,为民族客栈提供了文化土壤和发展空间。
抓致富能人带动
大力夯实少数民族民宿人才保障
通过扶贫资金和专项贷款,支持本地群众创办少数民族民宿,依托资源优势就地就近创业,推动了旅游精准扶贫。沅陵县借母溪乡乡村旅游农家乐扶贫合作社由本地群众自发集资成立,开发的包括民族客栈在内的乡村旅游项目被确定为全国“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
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热爱家乡和民族文化的优势,制定激励措施,动员本地在外经商办企业的致富能人回到老家发展民族客栈,做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如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的石清香、龙山县洗车河镇外牙龙村的田邦文等积极回乡创业,创办的包括民族客栈在内的旅游项目被确定为全国“能人带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
利用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招商引资引进外来人才,通过战略合作发展民族客栈。如江永县勾蓝瑶寨乡政府与外地投资商合作成立兰溪勾蓝瑶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包括民族客栈在内的旅游项目被确定为全国“公司+农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通过各路能人的带头引领,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民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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