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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之处显现高质量、高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侧记
发布日期:2021-11-25

素有“苍天般的阿拉善”之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历来有着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源远流长。建盟40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盟各族干部群众始终秉承“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坚忍不拔、艰苦奋斗”的阿拉善精神,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弘扬着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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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第36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启动仪式


阿拉善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最西部,总人口25.07万人,在内蒙古12个盟市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少。有汉、蒙古、回、满等28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5.89万人。


阿拉善盟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


抓统筹,明确思路“定”工程。把创建工作摆在事关全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战略高度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全盟“一盘棋”思想,以党建为引领,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建+”工程。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促融合,立足实际“建”项目。全盟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融合各自职能,确定并实施了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建+”项目。依托“七进”活动,明确“党建+”进机关、进企业、进嘎查村(社区)、进苏木镇(街道)、进学校、进寺庙、进部队七大项目,推动各级各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创建工作。各旗区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七进”基础上,增加进园区、进家庭、进景区等,把任务分解量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创建工作责任全覆盖、无死角。


谋发展,稳中求进“强”基础。积极推动集中集约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循环经济,坚持走工业强盟之路;着力发展壮大军民融合产业、沙产业以及石墨烯、蒙中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围绕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立足独特旅游资源,做大做强“苍天般的阿拉善”品牌,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依托策克、乌力吉两个边境口岸,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国际大通道建设,努力培育新增长极。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优生态,绿色发展“增”动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红利助力民族团结。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着力构筑生产集约高效、生活宜居适度、生态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重拳整治腾格里、胡杨林、贺兰山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全力实施飞播造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和三北防护林等一批生态工程。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发展低排放、无污染产业;积极发展有机高效农业和高端畜牧业,推动绿色兴农兴牧;着力打造国家重要的生态沙产业示范基地,努力推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重教育,政治引领“聚”民心。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实施“党建+”工程的固本之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持续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形成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有效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着力加强对各族干部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学生德育教育全过程;纳入社会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团结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共建共治共享的民族团结进步实践活动中。


广宣传,舆论引导“浓”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发挥融媒体力量,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主阵地作用,开辟专栏、专题,以“党建+”工程为着力点,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述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展现全盟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好风貌,激发民族团结正能量。借助“七一”、那达慕大会、百日消夏晚会等节庆活动,整合民族文化创作力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讲述民族团结进步新故事,展现民族团结典型事迹。


建队伍,源头培养“举”贤才。把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党建+”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把培养引进少数民族优秀适用人才作为人才工作重点,坚持以活力迸发的机制引才用才、以筑巢引凤的办法养才育才、以海纳百川的胸怀留才聚才、以“高精尖缺”的导向纳才强才,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开展“智汇驼乡、鸿雁归巢”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


聚共识,以文化人“铸”团结。始终把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党建+”工程的思想基础,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心呵护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把民族文化产业融入沙产业、骆驼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阿拉善沙产业综合服务中心、阿拉善大漠奇石文化产业园、阿拉善和硕特民俗文化街、阿拉善民族古籍展览馆,逐步形成“民族团结+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脱贫攻坚”“民族团结+人文教育”“民族团结+企业文化”的产业发展格局。


尊法治,维护权益“保”和谐。坚持把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党建+”工程的重要保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协调民族关系、治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建立健全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经常性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有效预防、妥善处置涉及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团结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通过“民族法治宣传周”、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巡回宣讲等形式,深入基层开展送法下乡,宣讲政策法规,推动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顾大局,军民共建“展”担当。弘扬各民族团结一家亲、军民鱼水情的优良传统,共同守护735公里双拥线,携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多年来,盟委行署研究出台多个重要政策规定,支持部队建设、推动军民融合、开展拥军共建;驻盟部队官兵视驻地为故乡、把群众当亲人,积极开展医疗支援、扶贫帮困、生态建设等工作,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边疆安宁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的不懈努力,造就了一大批全国、全区示范典型,见证了阿拉善各族儿女同心同德、同向而行的光辉历程。全盟3旗都曾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东风镇、阿拉善公安边防支队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阿拉善左旗等1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乌兰其其格等13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阿拉善盟民委供图   责编  金向德)

流程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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