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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品牌 展现新时代齐鲁风采——专访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江汀
发布日期:2021-08-24

记者:作为地处东部沿海的少数民族散居省份,山东省在深入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面有着怎样的思考?取得的成效如何?

张江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民族理论方面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山东现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90.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89%,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把强化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作为一项根本性、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民族在齐鲁大地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连续20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坚持把民族团结纳入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起。

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抓手,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确保了少数民族与全省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了“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的目标。

当前,我们已经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携手奋进,共同谱写新时代山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记者:据我们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直是山东民族工作的重点和亮点之一,成效非常显著。那么,在这方面山东的主要做法和重要经验都有哪些呢?

张江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省上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

坚持高位推进。省委先后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由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其纳入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创建工作格局。

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基层、强基础,进一步把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单位,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体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6+N”行动,在发挥好传统创建主体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新经济社会组织、岗位、家庭等创建力度。先后在全省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讲、培训871场,培训12万人次,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全省统战、民族系统全覆盖。

建立激励机制。省政府每5年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这些模范典型中,既有7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潍坊青州市,也有山东对口支援工作的杰出代表孔繁森纪念馆,还有10年坚守教育工作岗位的济南西藏中学教师王炜,他们为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树立了典范,也成为激励全省各族群众团结奋进的旗帜。

强化典型示范。组织实施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和“双百工程”,从2019年起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每年在全省培育10个乡村振兴少数民族村、10个多民族共同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将100所中小学、100个村(社区)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窗口。目前,全省共命名六批38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批16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以点带面,在全省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记者: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已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舞台,同时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阵地。这些年来,山东不断探索、勇于创新,打造了一系列城市民族工作的亮丽品牌。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张江汀: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齐鲁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像枣庄市少数民族群众“四位一体”服务工作法、济南市 “团结和融工程”、威海市“一碗拉面温暖一座城”等,都已成为山东省城市民族工作的响亮品牌。

具体来说,我们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实施了“四心工程”。即“连心工程”让少数民族群众进得来,“安心工程”让少数民族群众留得住,“交心工程”让少数民族群众融得进,“暖心工程”让少数民族群众过得好。以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牵头单位,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先后赴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四川、云南、吉林、西藏等8个省区开展对接工作,签订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协议书》,搭建了多省联动的沟通协作平台。

按照“主体在区县、延伸到街道、落实在社区”和“打造示范社区、发挥引领作用”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三级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推行社区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大力开展“十有”示范社区建设和“和融社区”工程。投入省级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60余万元,建设了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建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和服务窗口200多个,少数民族群众均等化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青岛市、烟台市、济南市历下区先后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充分利用各民族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工作的场所,组织开展“邻居节”“结对子”“心连心”等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让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之中,增强了对城市的归属感,使各族群众不仅身在城市,更能心在城市,在城市大家庭里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

把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纳入依法治省、开创强省建设整体规划。先后制定下发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形成了体系健全、涵盖面广的民族政策保障体系。2019年1月山东省民族事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更好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提供服务。2020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正式实施,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山东欢迎全国各地各族群众来创业兴业、安居乐业,成为我们的“新市民”。

记者:迈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山东省有着怎样的新思路新举措?

张江汀:当前,山东全省干部群众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通过打造“四个品牌”、抓好“四项重点”,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在打造品牌方面,一是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品牌。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的优势,将地方特点和齐鲁文化特色相结合,大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二是打造创建工作延伸品牌。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6+N”模式,积极发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提质增效,探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家庭、岗位的有效途径。三是打造城市民族工作特色品牌。结合实际,按照“花开齐鲁石榴红”民族工作总体部署,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全省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四是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品牌。深化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镇创建工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在重点工作方面,一是着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化工作。抓好关键少数、青少年学生、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等重点群体,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继续组织实施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每年一个亮点,总结经验、创新载体,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山东特色。二是着力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工作。以社区为平台,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断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加深交流,促进由空间嵌入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嵌入。三是着力做好省民族宗教委兼职委员制度协调推进工作。健全完善省民族宗教委兼职委员制度,切实发挥兼职委员单位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四是着力做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巩固工作。实施普法宣传夯基固本、示范创建、智慧普法“三大工程”,推动制度机制建设“1+N”行动,以法治化治理新成效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新提升。


本刊记者张昀竹书面采访

责编:吴迪 刘雅

流程·制作:张伟(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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