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诞生地,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首创之地、实践之地、成功之地,全盟各族人民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传承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历史,孕育了弥足珍贵的红色基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盟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确保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兴安盟有汉、蒙古、满、回、朝鲜等41个民族,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我们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推动民族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由盟委、行署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8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推进组,每个专项推进组均由盟级领导挂帅,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族工作。调整完善民委委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每年至少两次把民族工作列为盟委委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学习研讨活动,推动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坚持“横向+纵向”相结合,细化实化盟旗乡村四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任务,压紧压实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创建责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创新成立盟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和835个覆盖盟旗乡村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等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思想理论支撑和保证。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实施意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意见、建设民族团结模范区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组织调度、系统推进、综合研判、监督考评、动态管理、条件保障“六项机制”,推动形成了盟委行署专项督查、各级党委政治巡察、各级人大执法检查、各级政协调研视察齐头并进的工作体系。
全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汇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奋进力量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我们坚持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心呵护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持有形有感有效,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八进”活动,持续开展“爱我中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爱家乡、促进步、讲正气、树新风”“共话民族团结、献礼建党百年”等系列活动,全盟每年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主题,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会、研讨会1100余场,让守望相助理念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在各族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二是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做好民族地区工作的长久之策,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试点推进多民族合校同班,积极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确保各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截至目前,全盟68所民族语言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至八年级以及53所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教育教学。三是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视和加强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创新,对全盟50多处红色遗址遗迹进行保护,申请获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7项。充分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创作《习总书记回信了》《赞歌》《金色摇篮》等一大批文艺精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微宣讲大赛、红色故事讲解大赛等活动,开展“同守祖国边疆、共创美好生活”主题讲故事比赛、“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巡讲系列活动,推动爱党爱国爱家乡深入人心。
夜色下的兴安盟科右前旗札萨克图公园
加强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推动形成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兴安盟地广人稀,141万多各族群众生活在近6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结合盟情实际,坚持从居住、生活、风俗等入手,扎实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工作,形成了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积极打造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出台教育、就业、社保等配套举措,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将民族工作的重心下沉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在城市社区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打造各民族群众学习之家、阳光之家、平安之家、康乐之家;在农村牧区开展“改变生活,从庭院做起”行动,组织汉、蒙古、朝鲜等各族农牧民互帮互学种养技术,发展民族服装服饰、特色食品制作等产业,帮助各族群众携手走上致富路;在大中小学开展校际间联建联创活动,推动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在军警部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军警民共建活动,巩固军民警民鱼水深情。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活动,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人人唱主角、个个是重点,各行各业有品牌、出模范的良好局面。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7)》,推动创建工作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头号工程”和全民行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活动、全民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盟成功创建9个国家级、37个区级和174个盟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的全过程,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各族群众宣传宣讲,让各族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切实增进各民族亲如一家的凝聚力。坚持民族团结从娃娃抓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大中小学课堂,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学习一个典型模范、讲述一个故事、学唱一首歌曲、撰写一篇专题作文、参观一次展览),举办校际间“手拉手·心连心”联谊互动、“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班队会等10项主题活动,铸牢青少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孩子们心灵深处埋下爱我中华的种子。
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坚持把加快高质量发展与促进民族团结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发展抓民族工作,抓好民族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积极探索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模式,着力打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畜牧业生产“七连稳”,牲畜存栏量稳定在1200万头只以上,“两米”“两牛”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兴安盟大米、小米、牛肉、羊肉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兴安盟大米”获得“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等多项桂冠。全面实施旅游强盟战略,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把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培育,大力发展全域、全季、全民、全业态、全要素“五全旅游”,着力建设国内重要旅游目的地,全盟旅游人数和收入始终保持高速增长。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加快推进以水为核心、以流域为重点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万顷城市森林、千亩城中草原、科尔沁沙地治理、水美乡村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兴安盟被命名为全区唯一一个地市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率先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阿尔山市、科右中旗先后被授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采取加大政府投资、扩大社会融资、强化招商引资等方式,全力推进公路、铁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全盟开工建设农村公路4000公里,于2017年提前3年实现全盟苏木和具备条件的嘎查通油路率达到100%,14个嘎查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区投资规模第一大水利项目引绰济辽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全国第一座以乌兰牧骑命名的综合性文艺场馆建成使用,全区第一个以盟市为单位实现电子商务全覆盖,全区第一条跨省区快速铁路——乌兰浩特至白城快速铁路建成通车,全区第一条PPP模式铺设的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全线贯通,进一步铺就了地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增收的“康庄大道”。扎实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把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举全盟之力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4.85万户、10.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个旗(县市)、602个贫困嘎查全部摘帽。“图什业图王府刺绣”“双扶双长”积分制管理工作被列为全国扶贫典型案例,突泉县获得国家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白晶莹同志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楷模。全力做好稳定就业和居民增收工作,认真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用好“兴安打工直通车”等平台载体,有针对性地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三年增速全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分别突破3万元、1万元大关。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累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资金29.4亿元,涉及学校215所,极大改善了农村牧区学校办学条件,全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7.78%、94.7%和94.4%。深入推进健康兴安建设,蒙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科技馆等一批基本服务项目建成。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深入推进“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持续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兴安盟被确定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扎赉特旗获得平安建设最高荣誉“长安杯”。
进入新发展阶段,兴安盟将继续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不断开创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坚决守护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荣誉称号。
文: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员会 兴安盟行政公署
责编:金向德 龙慧蕊 王玉龙
流程·制作:张伟(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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