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举办庆祝建党百年文艺活动
迪庆是云南省唯一的涉藏州,有26个民族聚居,各族人民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近年来,迪庆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长期保持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迪庆州将进一步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目标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做好迪庆的民族工作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必须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为此,我们将坚持以“五个第一”机制为保障: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筑牢贯彻落实的“第一阵地”,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思想基础和行为意志;打造学习宣传的“第一课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转化为各族干部群众的具体行动指南;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养成时刻维护民族团结的“第一自觉”;坚决落实“第一维稳”要求,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一是要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始终保持对分裂破坏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形成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积极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坚决把影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按照“五个有利于”的要求推进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牢掌握寺庙管理领导权,探索建立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四是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工作,推进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典型,讲好迪庆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唱响新时代新迪庆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
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我们将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坚持“三个赋予、一个利于”要求,更重视发展的有效性、更重视群众的获得感、更重视发展的高质量,不断推动迪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努力实现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二是着力补齐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短板,强化要素保障,扎实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水网、能源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三是持续加强和改善民生,全面扎实负责地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实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发挥全域旅游“主引擎”的作用,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不唯规模、重在品质、注重品牌,突出群众增收致富,做大做强做优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守护绿色底色,发挥服务当地经济、增加就业等带动作用,发展绿色能源和绿色矿业。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迪庆始终坚持把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作为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抓手。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迪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一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管理中的成功经验适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巩固。二是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引导各族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民族工作力量。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我们将把培养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建强干部队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培养一批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善于做民族团结工作,带领各族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坚力量。三是树立良好形象。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和保持民族地区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召开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团结奋斗、砥砺前行,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代新迪庆。
来源:《中国民族》2021年第12期
责编:金向德 流程·制作:王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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