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隆林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地处桂、滇、黔三省(区)交界,在中国—东盟“一轴两翼”经济发展战略中,起着连接滇黔两省的桥梁作用,是我国大西南出海通道的“桥头堡”,也是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区域。
党的十八大以来,隆林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有形有感有效,团结带领全县43.9万各族儿女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谱写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五彩隆林”华章。
团结奋进的隆林各族干部群众
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县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下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应知应会手册,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和“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全县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道德法治和民族团结等主题教育,积极构建课堂教学、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多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使爱我中华、民族团结根植青少年内心深处。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以“六进”为抓手,把创建与“平安隆林”“法治隆林”“创建全区文明城市”等有机结合,形成了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创建工作新格局。近年来,隆林县先后打造出县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德峨镇、新州三小、常么小学、三冲茶叶有限公司等11个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黄登林、张恺婧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陈朝忠、黄芳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蛇场乡社会事务办、克长乡大庆村民委员会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20年,隆林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国家民委《民族工作简报》刊登。
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破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困境,“十三五”时期隆林县充分运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总投资13.8亿元,打造了隆林鹤城新区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楼房51栋,搬迁安置全县16个乡镇各族群众3372户、14606人,构建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隆林中学、隆林民族中学、德峨中心小学均开设了民族班,每年招收各族学生900人,县财政每年提供专项补助经费51万元。为保障县里每个大学生都上得起学,县财政每年拿出100多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累计有3000多人获益。县财政每年划拨320万元专项教育补助,用于初、高中应届特困少数民族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入学补助和初高中就读阶段补助,共资助约5000人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信念更加坚定。
隆林县克长乡猴场种桑养蚕核心示范区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作为百色市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德峨镇利用当地特色的苗族跳坡节、彝族火把节、仡佬族尝新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宣传活动,成为隆林县大力发展文旅产业,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亮丽名片。2015年以来,县财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大力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既增进了各民族间的了解,也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民族走向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巩固。2016年以来,全县修建通屯道路2497.58公里,实施安全饮水提升工程1321处,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450户,修建119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实施电网改造、村网络通信工程等项目近3000个,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公共服务有效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隆林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比增长11%,增速排全市第二位,多项指标增速均位居全市前列。
隆林县革步乡弄伦屯新村
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利用“七五”普法、宪法宣传日等做好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和基层司法所统筹协调作用,有效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大局。特别是2021年以来,隆林举全县之力,大刀阔斧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群众负担逐步下降、村规民约逐步规范、良好乡风文明逐步形成,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各族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来源:《中国民族》2022年第4期
责编:龙慧蕊 江凌 流程制作:王怡凡
订阅下载:2025年《中国民族》杂志订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