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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写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青海省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综述
发布日期:2022-06-22

日新月异的繁华城镇,山清水秀的美丽乡村,辽阔碧绿的草原牧场,律动的锅庄跳起来了,幸福的花儿唱起来了,欢乐的轮子秋转起来了……一幅幅和谐美丽画卷,描绘出青海省590多万各族同胞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崭新风貌。

和实生物,和谐生美。大美青海,美在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元文化共融,更美在各族儿女始终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这片热土之上,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各民族自古以来休戚与共、水乳交融、和衷共济,共同演绎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生动历史,不断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总书记历次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殷殷嘱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特殊省情,抓住关键环节,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总揽,举全省之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青海样板”,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市州、70%县(市、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努力走出了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路。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开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新征程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海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际行动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传递满满正能量——

无数“天使白”“警察蓝”“红马甲”冲锋在前,留下“最美逆行者”的坚毅身影;

无数党员干部走在前、作表率,带头做疫情防控的排头兵、宣传员、战斗者;

无数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始终坚守在基层防疫第一线;

……

面对疫情防控“大考”,省会西宁市充分发挥组织“主心骨”作用,按照党建引领提升民族工作总思路,积极探索构建起“社区党委引领、楼院(栋)长协作、党员表率带动、各民族积极参与”的团结、互帮、共进新型社区“石榴籽”党支部,第一时间织起了疫情防控“红色防护网”。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各项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实践中,全省建立四级党委书记负总责的领导体制,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纲要和意见,在全国开创了党委总揽创建的先例,形成党委主导、政府负责、全社会参与,党政军民齐抓共建的大创建格局。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成立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书记、省长“双组长”制的工作领导机构,充实成员单位,确保创建工作始终高位推进。省政府与国家民委签署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战略合作协议,开创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首个民族团结进步省部共建先例。为进一步深化省部共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多项创新性思路、举措得到国家民委肯定与支持。

在全国首创民族团结进步专项考核机制,面向全社会表彰先进,面向全省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奖,凝聚全省上下共抓创建的人心力量,获得中央统战部实践创新奖。在全国率先实施创建工作第三方评估,先后委托科研院所对全省两州六县实地评估,把“裁判权”交给社会,探索形成创建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出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先后对56个地区和单位复检复验,树立“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正向导向。为进一步在新的起点、更高层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作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战略部署,2020年紧抓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的机遇,争取国家层面支持,中央文件明确提出支持青海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成为青海“五个示范省建设”中唯一纳入中央文件、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决定》《关于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高规格召开表彰大会,开启新时代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新征程。

在全国首创资金奖励机制,对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进行专项奖补,已兑现下达资金4.71亿元,强力支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为进一步促进示范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相继出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及相关测评指标,5年内将建成省级示范乡镇(街道)100个、示范村(社区)100个和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点100个,着力夯实创建工作基层基础,打造示范典型引领品牌。


夯实民族工作法治基础  探索基层社会治理“青海模式”

“我们双方都有责任,要相互谅解。”

“对,大家还是好邻居、好朋友。”

前段时间,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江千乡协隆村村民曲江、昂文终于握手言和了。原来,两人因为草山围栏纠纷找到乡党委书记塔松“评理”,塔松作为基层监督员,通过对他们进行面对面的疏导调节,将矛盾解决在了村级层面。

这是青海在涉藏州县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社会治理的成效,是衡量一个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全省各市州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提高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问题的能力,大力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持续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和资源向基层下移,不断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创建工作的重要途径,颁布《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所辖6个自治州全部出台相关条例,成为全国最早出台专项法规的省区之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治基础更加牢固。在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整准确实施并持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对现行地方法律法规进行调研、梳理,并着手进行调整,更好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普遍增强。

建立重大风险评估、纠纷调解、毗邻地区协作等长效机制,将每年3月定为“矛盾排查化解月”,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833个,矛盾纠纷化解率达 96%以上。坚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枫桥经验”青海化,推广“班玛经验”,探索形成了达日县的“网格化+大数据”、同仁县的“同仁做法”、玉树州的强村带寺等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经验。在青甘川三省交界地区持续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着力解决基层乱象、推动经济发展、提升法治水平,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街道祁连路西社区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聚居社区,2021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在这里,“红马甲”志愿服务队、社区商铺志愿服务队、义务巡逻志愿服务队、物业公司志愿服务队等不断涌现,各族居民守望相助、手足情深蔚然成风……

在青海,像祁连路西社区这样的和谐社区、幸福乡村不胜枚举,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所迸发出来的思想引领之力、示范带动之力、全民共创之力。

创建工作中,青海始终坚持把思想引领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针对党员干部、农牧民、务工人员、学生、宗教人士等不同群体开展“滴灌”教育,连续38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创立马背宣讲队、专家宣讲团、宗教人士宣讲组等队伍;编印发放300多万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读本。

近3年来,省里连续在北京举办青海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成就展;组织全国性媒体围绕创建工作走访青海基层、宣传典型事迹;在地方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稿件5000余篇;举办民族团结高层讲坛、微视频微电影展播、民族团结进步歌曲传唱、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网络有奖答题等活动;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主题改革论坛,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共同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

坚持融汇各方力量,稳步推进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打造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厚重、接受度高的各民族共享的新时代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设计制作各民族共享的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谋划推进建设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在各市州建成8个主题教育展馆,打造主题纪念碑、雕塑、宣传长廊165个,着力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定“五个认同”。高度重视和加强中华民族史研究,成立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筹建专家智库,依托省社科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成立3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努力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高度讲好青海故事。编印《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读本》,编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读本》,编纂《青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典故事》,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重在基层、重在平时,扎实推进创建“八进”活动,累计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家庭688794户、社区426个、乡村4122个、学校1066所、机关2564个、企业902个、寺院1940座、军营157个,创建工作覆盖到各行各业,延伸到基层群众,构建了全民共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处处促团结的良好氛围。

特别是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方面,推进“社区石榴籽家园”建设、成立民族团结理事会、组建“社区民族之家”等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以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向各族群众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加大对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以“小窗口”凝聚起“大团结”。

强化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跨区域服务管理,针对分布在全国277座城市的20万青海各民族“拉面人”创业大军,与20个流入地省市建立服务管理协作机制,设立88个办事机构,引导他们主动融入当地、服务社会,成为推动各族群众相互学习借鉴的生力军、践行者。

坚持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编纂校本教材、创作校园歌曲,组织开展各族学生交流考察、手拉手行动,与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省市携手举办中小学夏(冬)令营,推动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孩子心灵深处生根发芽,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伴随孩子茁壮成长。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民族宗教界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传统美德,共计捐款捐物40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诠释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深刻内涵。

截至目前,全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3个、教育基地9个;全省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点30个,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2100多个;选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260个(人),省州县三级各类先进典型3700多个(人),营造了全民共建示范省的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  助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5只羊和几套藏服,就是女儿的全部陪嫁了。”贵南草原艳阳高照的时候,塔秀村村民多杰扎西最疼爱的二女儿索南措出嫁了,这位父亲完成了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如今村规民约严禁铺张浪费、相互攀比,我们的经济压力大大减轻了。”多杰扎西说。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南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深度融合,开展“民族团结+”精神脱贫、党性教育、文旅活动、产业发展等行动,不断拓展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党的好政策让我们过上了好日子,我们要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感恩党、听党话、永远跟党走,团结起来谋幸福!”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玛查理村村委会主任才让加坚定地说。近年来,村里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在各类环保行动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一个互助友爱团结的大家庭。村委班子结合实际,依托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积极发展致富产业,村集体合作社集中生产酥油、曲拉、酸奶、藏式点心等,牧民群众入社率达90%,人均每年增收1000余元。如今,玛查理村已是远近闻名的“文明村”“团结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打造“四地”建设等重大战略有机融合,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为抓手,打造各民族共享的经济新业态。注重以小财政办大民生,将全省财政支出的75%以上用于民生领域。编制实施青甘川三省交界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专项规划,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水平显著提升。

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推进藏族文化(玉树)、热贡文化(黄南)、格萨尔文化(果洛)、循化撒拉族文化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打造地区文化品牌;近年来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民间舞电视展演、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等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500多场次;打造大型历史藏戏《松赞干布》、风情歌舞集《热贡神韵》等文化精品;加大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整理力度,厚植各民族团结融合的精神内涵。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大力发展高原养生、极地探险、生态观光等民族地区特色旅游项目,实现旅游收入561亿元,大批农牧民吃上“旅游饭”,绿水青山成为惠民富民的金山银山。2019年,土族、撒拉族两个青海人口较少民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整族脱贫。同时,深入推进精神脱贫工作,积极开展乡村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厚养薄葬、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过和谐文明新生活。

大力支持拉面经济和青绣产业发展,鼓励支持20万各族群众走出去创业致富,在全国各地开办3.3万余家拉面店,连续举办全省刺绣大赛,30万农牧区妇女参与巧手脱贫,“舌尖上的拉面”“指尖上的青绣”成为彰显民族团结和时代主旋律的青海特色产业。

举办“民族团结杯”生态文明摄影大展并在北京和对口援青省市巡展,依托省内知名景点推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特色旅游线路和品牌,在各领域、各行业精心打造能够立得住、叫得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和品牌,创建工作已主动融入国家战略、融入全省工作大局,成为引领各族群众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抓手。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青海各族儿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奋力写好民族团结进步的青海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青海省委统战部
来源:《中国民族》2022年3月青海增刊
责编:龙慧蕊     流程制作:王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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