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要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以及民族地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树立了思想旗帜、明确了奋斗目标、提供了行动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制定出台民族工作领域政策法规,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研究推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务实举措,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北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不断强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理念,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以深远的历史眼光、宏阔的全球视野,洞察古今之变、时代之势,创造性提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提出以来,正在从单项突破迈向系统推进。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2018年“中华民族”首次被写入宪法,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民族领域的重大实践,从根本大法的高度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建设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这些重大举措,开启了我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法治化的新篇章。随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写入立法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陆地国界法、黄河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6部法律。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民族工作最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国家法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从依法执政的角度系统体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要求。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显著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蒙古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民族事务治理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精心做好民族工作,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形成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持续呵护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空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项工作中,把党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上升为法律规定,转化为全区各族群众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行动动力。2023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步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重要综合性法规,为努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4年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将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惠边政策转化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从自治区到各盟市所有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自调研起草到修改完善,直至提请审议表决均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推动所有工作都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发力。截至2023年,自治区现行有效的175部地方性法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3个自治旗制定的3部自治条例、22部单行条例,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法律的形式予以体现,切实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加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建设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支撑
良法是善治的基础。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把法治贯彻到民族工作全领域各环节,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健全完备的民族工作法律和法治体系。有法可依是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基本前提。作为我国首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长期的民族工作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工作领域法治建设越健全和完善,越有利于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越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越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在法治轨道上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实践中,我们也深切体会到,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内蒙古新时代民族工作方面,在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方面,在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并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方面,以及在支持各民族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等方面,仍迫切期待国家层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贯彻落实,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创新发展的成果在国家法律中得以体现。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建设,进一步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用法律的形式,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可靠保障,讲清楚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认同度和凝聚力的命运共同体,讲清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所具有的明显优越性,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的重要举措,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4年第3期
文:高占胜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责编:张红彬
流程制作:高宁(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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