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考察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广东56个民族成份齐全,世居少数民族有瑶族、壮族、回族、满族和畲族,少数民族人口329万。目前,全省有连南、连山、乳源3个自治县,7个民族乡和389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支持民族地区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出台政策助推发展
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出台《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长足发展。
大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针对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相对薄弱,综合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的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基层文化设施给予补助。2015年全省共计下达民族地区(3个自治县、7个民族乡)奖补扶持专项资金664万元,新建、改扩建或完善设施设备县级“三馆”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30个(不含电子阅览室),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村(社区)文化室176个。基本建成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民族地区文化馆站服务效能得到提升。持续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经费奖补扶持力度,对民族地区县、镇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按照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16万元、镇级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给予补助,确保民族地区文化设施正常运营并提供基本服务。结合基层文化馆站服务效能提升计划,2015年开展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查工作,专程对连山自治县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
2013年3月,广东省长朱小丹率团赴新疆喀什考察广东省文化援疆工作
着力挖掘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
安排专项资金,挖掘、整理和保护了一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截止2015年,广东的“瑶族盘王节”、“瑶族耍歌堂”、“瑶族长鼓舞”等25项少数民族文化项目被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瑶族刺绣”、“瑶族小长鼓舞”、“瑶族民歌”、“瑶族婚俗”被列入第三批、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先后建成广东瑶族博物馆(连南)、世界过山瑶博物馆(乳源),为研究、收藏、整理、展示少数民族文化搭建了重要载体和窗口。连南自治县南岗古排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和广东十大最美古村落;油岭村瑶族民居群被确定为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连南自治县三排镇南岗古排、三排村及油岭村先后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乳源自治县继连山自治县、连南自治县三排镇之后,2014年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国家级非遗项目“瑶族耍歌堂”传承人唐买社公荣获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
努力打造文化品牌和艺术精品
鼓励创作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结合民族地区传统风俗节庆、民间文艺,通过增加资金资助、聘请专家指导、推荐参加各种文化交流等方式,广泛开展连南千人长鼓舞、连山七月香壮家戏水节、乳源生态文化节等各种民族民俗活动,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打造《瑶山随想》、《盘王歌》、《瑶族刺绣》等精品。《瑶山随想》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剧目金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等11项大奖;《盘王歌》获第九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广东省推荐南方歌舞团有限公司的群舞《过山瑶》、连南自治县民族文化传习中心的群舞《弹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均获群舞组铜奖。2015年,广东省推荐的少数民族文艺作品瑶族组合演唱《远古瑶歌》、《歌姆》获邀参加首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声乐作品展演;选送的《春耕乐》、《情芊》、《桩》、《噷咚呐》等表演项目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表演项目,荣获1个一等奖、7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与省文化厅联合打造的话剧《遥远有多远》,以反映内地新疆高中班在粤学习、生活的各族师生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主要内容,入选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并将代表广东省于今年9月赴京参演;瑶族歌舞电影《旺都之恋》在连南自治县完成摄制并上映,成为广东目前唯一推荐为中国少数民族电影工程的电影,是广东民族地区打造的又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
加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
在挖掘整理民族文化资源的同时,着力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融合发展,以文化产业发展力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以民间文化艺术活动为载体,提升民族文化产业影响力。支持连南自治县举办中国(连南)瑶族文化艺术节、连山自治县举办“七月香”戏水节、乳源自治县举办“十月朝”暨瑶族盘王节等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积极推介民族地区风情旅游和文化资源,提升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大力扶持民族地区优秀文化产业项目。推荐广东千年瑶寨、大型岭南歌舞史诗《河之源》等地方特色产业项目进入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并进行宣传推广。推动民族地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2015年,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依托少数民族文化生态区等资源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休闲游,开发富有当地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纪念品和演艺产品,充分展示岭南文化、地方风土人情,带动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推动民族文化旅游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在第十一届深圳文博会期间举办的全省文化、旅游与金融融合发展对接会上,乳源南岭国家森林公园、连南《瑶族舞曲》实景演出项目被作为2015年度推介项目,向省内各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对接。
推动少数民族村寨保护和发展带动文化产业。指导全省31个少数民族村寨开展保护和发展试点工作,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累计投入资金5280万元,整合带动其他资金3.22亿元,建成一批特色村寨和幸福安居示范村,南岗千年瑶寨等7个村寨入选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并予以挂牌。
民族地区立足实际,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乳源自治县大力发展瑶绣文化和彩石产业。围绕推进瑶绣产业化、做大瑶绣品牌的发展思路,加大对瑶绣传承保护和发展力度,由传统单一的瑶族服饰培育延伸到瑶绣装饰画、台式饰品、建筑纹饰等系列产品,进一步发展壮大瑶绣产业;积极拓展彩石加工、销售渠道,形成集产、销、赏为一体的彩石产业链,扩大市场影响力。连南自治县重点发展瑶族银饰和瑶族刺绣特色产业,推动两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驻广东瑶族博物馆,以图片、文字、实物等形式进行保护和展示。连山自治县以举办壮族牛王诞、瑶族盘王节等民族节庆活动为契机,开发、推介特色旅游产品,以旅游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合作
立足实际,创新形式,充分发挥文艺活动在促进民族文化交流、联系民族感情、增进民族情谊等方面的重要纽带作用。在重大文艺活动中多次邀请省外民族地区艺术表演团体参演,获得广泛好评。第十二届广东省艺术节“中国梦·南粤心”──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展首次展出新疆喀什地区艺术家的4件作品,颁奖音乐会特邀来自喀什地区的歌舞剧团民乐队、伽师县文工团表演;第二届粤港澳台魔术节邀请新疆驻广州工作团队观看魔术表演;四川省民族歌剧《彝红》于2015年7月来粤巡演,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积极推进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连续5年策划主办连州国际摄影年展,配合文化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在粤北山区完成香港青少年瑶族文化艺术考察活动,将2013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活动带到连州和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南自治县先后赴港澳参加庆祝香港回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华一家亲”海峡两岸民族中秋联欢活动演出;先后组派乳源民族艺术团、连山自治县文化馆和连南瑶绣工艺师赴留尼旺参加海外“欢乐春节”活动;赴澳大利亚举办广东连南瑶族服饰艺术作品展,组派乳源自治县民族艺术团赴菲律宾马尼拉参加慰侨演出活动等。
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的中国瑶族博物馆
进入“十三五”,广东省正在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再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新的佳绩。
第一,加大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少数民族项目的保护力度,妥善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文化遗产。编制“十三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历史文化名镇(乡)名村(寨)、传统民居进行整体性保护。提升广东流动博物馆网对省内民族地区的覆盖率及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广东瑶族博物馆在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广东省博物馆连南瑶族分馆,加大对民族地区文物资源的宣传推介力度。2015—2017年,每年通过省级文化专项资金对民族地区文化事业予以更大的支持。
第二,依托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统筹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合力推进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民族地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多部门资源,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基层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支持建设连南自治县民族体育中心、连山自治县体育文化艺术中心馆、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传承中心等场馆。同时,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纳入广东“公共文化云”总体统筹范围,利用省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重点建设民族地区特色资源库,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
第三,面向省内民族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艺创作等专业培训。支持民族地区文化干部走出去,有计划地选派民族地区文艺骨干参加院校教育、交流学习,培训文化干部指标向民族地区倾斜。探索建立民族地区与省级文化单位和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文化单位对口帮扶机制,设置民族地区文化干部挂职培训基地,开展上下互派、对口帮扶、基层任职、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等工作,协助民族地区建立一支爱岗敬业、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准的少数民族文艺队伍。重视少数民族文艺创作队伍建设,加强对业余文艺创作人才的辅导、培养、提高和扶持工作。
第四,大力提升民族地区旅游景区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文化旅游附加值。支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支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工艺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文艺展演等特色文化创意旅游产品开发。按照省《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协调省直有关职能部门推进此项工作;编制3个自治县旅游合作发展规划,将其纳入《粤北山区绿色生态旅游示范区规划》。
第五,以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基础,推动民族民间艺术活动开展、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民族特色节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特色文化产业,打造少数民族文化品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的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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