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是山宗、水源、路之冲。昆仑山是万山之祖,昆仑神话是中华民族的远古记忆;长江、黄河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千百年来,各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共同发展,守望相助、手足情深,为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维护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青海省少数民族人口293.04万,占总人口的49.47%,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最高和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份。
近年来,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国家民委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高地,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牢牢把握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方向
青海省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成立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书记、省长任双组长,5名常委和副省长任副组长,构建了政治引领、党建统领、党政同责、社会同创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格局。2021年,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建议,全覆盖培训县级以上党政“一把手”。省委高度信任,委以重任,由省民宗委牵头筹备省委民族工作会议,7位省级领导和8个市州党委主要领导领题调研,形成20份高质量调研报告。研究起草了《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26套管根本、管长远的工作机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高规格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影响之大、规模之高、成果之丰前所未有。将民族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查、政绩考核,增加目标绩效考核权重,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奖,实施单独奖励。通过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共中央办公厅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前夕,编发《青海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情况交流,对青海民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努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积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宣传、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连续38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主流媒体常设“民族团结一家亲”专栏,举办高层次论坛讲座,编写教育读本,创立马背宣讲队,推动社会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设计制作全省民族团结进步LOGO,展现民族团结进步新形象。谋划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筹备拍摄专题片,设置了165个中华民族视觉形象主题雕塑和长廊。在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3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挂牌成立省级研究中心,组建专家智库。持续开展“中央媒体青海行”“网络媒体看青海”等活动,宣传推介青海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稳妥推进“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历时9年的《现代汉语词典》(汉藏词汇对照版)出版发行,成为全国首个汉藏双语版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最权威、最规范的专业性工具书。成功举办玉树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全方位展现玉树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感恩奋进的时代风貌。全面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修订完善测评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优续劣汰,树立了鲜明导向。建立创建工作资金奖励机制,累计下达奖励资金4.71亿元,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提供了坚强物质保障。2021年,青海新增1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新增省级示范区(单位)、教育基地、青少年示范点125个,成为所有市州和70%的县市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省。
着眼促进共同富裕
携手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
2021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近4亿元,助力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编制《青海省“十四五”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规划》,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参加全国兴边富民成就展,承办“国家公园省生态新高地——青海生态文明摄影大展”,展示青海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快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以枝繁叶茂的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中华文化根深干壮。举办的第七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青海省历史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体育盛会。组团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意卓拉姆》《一江清水向东流》两台剧目获得优秀剧目奖和音乐创作奖。整理出版《桑麦拉琼文集》《夏麦尔班智达文集》,编纂《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青海卷》。实施“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和创建“十进”活动,在各领域、各行业精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全面落实“三个赋予”重大要求,用绣花功夫做好“富脑子、聚人心”的文章,各民族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内生自觉空前增强。
促进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推动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与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省在劳务输出、支医支教、代表人士参观考察等方面合作,推动省内外各族干部群众交流往来。开展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建成50个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点,促进各族青少年共同学习成长。共启“红石榴就业行动”,江苏省企业为青海省民族地区提供就业岗位近200个。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社区“石榴籽家园”110个,搭建各族居民联谊互动平台,把主线、主题贯穿、融入居民日常文化生活中。开展创建进拉面店活动,与20个流入地省市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服务管理协作机制,设立119个拉面服务站,加强全国280座城市的20万青海“拉面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其更好地融入当地。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大力提升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指导各地自觉以党建为引领、以基层为重心深化微观治理,探索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治理模式。西宁市建立“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联动机制,海东市在省外14个拉面行业党支部中成立综合党委,玉树州深化“强村带寺”治理模式,果洛州总结提升“班玛经验”,海西州以“五查五看”推动村两委班子建设,海南州大力推动“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海北州打造红色教育基层党建示范点,黄南州创新“一核三治”基层治理模式,夯实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深化平安青海建设,推进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提高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今后,我们将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为载体,不断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举全省之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高地。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2年第4期
编辑:金向德 流程制作:王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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