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总目标,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突出规范化,打造创建体系升级版。领导体系上,省委、省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5年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省委巡视巡察内容和年度综合考核,制定《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施意见》,每年召开现场推进会。政策体系上,颁布施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示范区建设5年规划、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制度体系上,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命名,建立专家评审、互观互检等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省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工作体系上,全省县级以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均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突出社会化,打造创建形式升级版。推进全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率先开展创建工作“十进”活动,并向家庭、班组、岗位等社会细胞等拓展延伸。制定行业创建标准,全覆盖推进法院、税务、消防等行业创建,形成联合创建常态化机制。树立创建联盟品牌,重点打造以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的高职院校创建联盟、以高质量发展带动共同富裕为主题的高铁沿线创建联盟。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建立云南省民族工作委员制,成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动员和组织部门力量、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突出工程化,打造创建路径升级版。以工程项目为抓手,推动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弘扬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誓词碑优良传统,实施4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实施“石榴红”工程、“枝繁干壮”工程、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和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三项活动,实现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全方位嵌入发展。
突出一体化,打造创建特色升级版。实施“1336”边境创建三年行动,全力建设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市)创建全国示范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重要回信精神,围绕“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目标,统筹协调省级相关部门下达资金123.15亿元,全面推进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
(本文系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作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3年第02期
编辑:王孺杰 贾天粒 流程制作:韩东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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