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讲话中指出,“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加强中华民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积极开展对外人文交流,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新时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历史过程的揭示愈发清晰,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构建逐步加速,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也随之提上日程,这将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史料、理论、制度构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大要素,反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的不断深入,彰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努力方向。
讲明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
“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坚持用“五个共同”的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观察历史,既精准把握了中国历史的主流,也指明了中国现在和未来发展的道路。历史、现在、未来是相通的,现在立足历史,历史启迪未来。只有讲明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才能深刻理解现在和未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合理性、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
紧扣“五个共同”,突出中华文明的“五个特性”,正确看待中国历史上不同政权、民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不带偏见地探究中国历史,会发现各民族的互通有无与融合共存才是其发展进程的日常底色。早在先秦时期,在“夷夏之辨”之上,中华先民就有了“天下一家”“天下一统”的更高追求,中华大地上的先民们“最终熔铸为一个人数众多的文化、经济、政治共同体”,确立了华夏共同体的基本框架。秦汉大一统的实践使“自在的”中华民族开始形成。政治长期分裂的魏晋南北朝,正是中华民族大交融的时期,“中华化”成为这一时期的历史主流。隋唐大一统的重建使中华民族发展到空前繁盛阶段。辽宋夏金时期的多政权并立,并未打断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壮大的进程,各政权在竞逐“中国”正统的过程中深度交融,推动了中华民族的内聚发展。元明清三朝政治上空前的大一统,将中华民族的自在发展推向高峰,至清代中期中国现代疆域版图也基本底定。
近代以来,在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机下,中华民族意识觉醒,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在领导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的探索中,中国共产党最终带领新中国开辟了中华民族的新纪元。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领导者,这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中华民族的选择。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进一步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论断新思想新观点,取得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历史性重大成就,这些都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中华民族是在各民族持续、广泛而深入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和发展壮大的,将这些史实和事例真实而生动地讲述出来,有助于使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更加认同,坚信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实实在在,而非“想象的共同体”。“三交史”的挖掘和讲述方式,可以更加多样、手段可以更加灵活。这既需要类似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这样的专家学者团队创新成果,也应该充分利用如民族文化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这样的实物展示平台,还要多一些“道中华”这样的公众号传播媒介。
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体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深入推进,不仅离不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科学指导,同时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奠定了基础。国家民委组织编写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已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所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基本理念进行了阐发,对理论渊源进行了分析,并揭示了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及其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之间的关系;解决了为什么、靠谁领导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什么是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怎样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等问题。这既有道理层面的解释,也有学理层面的发挥,更有哲理层面的探索,但显然还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全面展示。无疑,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需要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不断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必须立足中华民族悠久历史”“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完善一定是建立在对中华民族本身历史的研究之上,是对中华民族发展历史本质和规律的提炼,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智慧的总结。相关学科要大力开展合作,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努力聚焦中国问题,构建出符合自身实际的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
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内在要求之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批判一些带有恶意政治目的的历史观。一些国外学者提出的所谓“内亚史观”“新清史观”“征服王朝论”“赞米亚”学说等错误史观,带有明显的政治恶意,甚至借讨论中国的历史问题攻击和干预中国的现实政治和社会,并被一些野心家用作制造我国民族矛盾和国家分裂的依据。这些错误史观因为以学术的面貌出现,具有较大的迷惑性,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应该从道理、学理、哲理多角度对这些史观作出回应和批判。
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
制度是实践行动的保障,随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的展开,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保障的要求必然应运而生。“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的提出,反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逐步制度化、常态化的趋势和必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目前有明确制度但仍需要完善的,只有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才能“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此外,要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具体落实的第一步。面对当今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国家层面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仅能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犯罪,更能依法奖励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最大程度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党中央明确决定“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标志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进入了新阶段。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立法形式“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此外,还有很多对民族团结进步起到推动作用的方式。比如9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了72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对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具有重大意义,这无疑也属于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范畴。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4年第10期
文:张卫忠
作者为西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责编:张红彬
流程制作:高宁(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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