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民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管肚子”和“管脑子”并重,强调赋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举措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引导各民族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
《意见》着眼于促进各族群众在实现乡村振兴进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一是坚持一个民族不能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坚持产业驱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三是坚持改善民生,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建设。
四是坚持共同发展,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五是坚持凝心铸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下一步,国家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抓好落实。
来源:国家民委共同发展司
编辑:刘雅
流程·制作:韩东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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