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乌丸归义侯”金印
1956年出土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西北蛮汗山区小坝子滩村的“晋乌丸归义侯”金印,现藏于内蒙古博物院。该印体呈扁方形,钮为昂首前视的卧驼状,印面阴刻篆书“晋乌丸归义侯”六字,底面边长2.25厘米、通高2.8厘米,重94.6克。
这枚印章的大小虽然只有约一寸见方(汉晋时期的一寸约为2.31-2.42厘米),但却承载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据之可以考知古代的职官制度、边疆地区行政区划设置和民族关系等诸多方面内容,也是中央王朝对边疆地区统辖关系和治理方式的实物见证。
“晋乌丸归义侯”印章上的驼钮,是汉至魏晋时期中央王朝授予周边少数民族官印中常见的钮制。印文中的“晋”,为西晋;“乌丸”,在两汉时期称乌桓,是中国古代北方地区东胡系民族的重要部族;“归义侯”则是两汉至魏晋时期,中央王朝对周边归附少数民族首领赐予的一种封号。西晋沿袭两汉、曹魏制度和体例,赐予少数民族首领官号或王侯封号,颁发印绶。
早期乌桓人生活在辽西、辽东塞外,主要从事游牧生产,辅之以狩猎和农业。西汉早中期,乌桓长期役属匈奴。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深入漠北,击败匈奴。乌桓随即南下,汉王朝将其部众安置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地,并在幽州地区(今北京附近)设置护乌桓校尉。
东汉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随着南北匈奴分裂,南匈奴内附,乌桓大人郝旦向汉光武朝贡,是时乌桓大人、渠帅受汉封为王侯君长者八十一人。东汉王朝允许他们率领部民从塞外移居到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郡、雁门、太原、朔方等十郡障塞之内,同时又恢复了西汉时期的乌桓校尉制度,在上谷宁城(大致在今河北张家口一带)设立营府加以管理。1971年秋,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发现了一座东汉晚期壁画墓,墓主就是使持节护乌桓校尉。在这处墓葬壁画中还出现了众多乌桓人物形象,他们络绎不绝进入幕府内。
东汉末年,曹操北征乌桓,将幽州、并州各郡乌桓徙居内地,加快了乌桓与汉民族的融合进程。
西晋时期,护乌桓校尉这个机构仍然延续。王朝继续在大宁设置乌桓校尉府,并设南北两部质馆,当地随之成为了晋人和乌桓、鲜卑等民族往来密切之地。“晋乌丸归义侯”金印为这段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当年在凉城县小坝子滩村所发现的那处窖藏共出土金银器13件,除“晋乌丸归义侯”金印之外,还包括“晋鲜卑归义侯”金印、“晋鲜卑率善中郎将”银印以及“猗㐌金”金牌饰等。猗㐌为《魏书·序纪》中所记载的神元力微之长孙、文帝沙漠汗之长子,是西晋晚期拓跋鲜卑历史上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公元294年,拓跋鲜卑地分三部,其中“以文帝之长子桓皇帝讳猗㐌统一部,居代郡之参合陂北。”参合陂就是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小坝子滩窖藏距离岱海仅30余公里。窖藏中所见的鲜卑、乌桓印章共出的情况,正是西晋时期乌桓和拓跋鲜卑共生、融合的有力见证。《魏书·皇后列传》记载,猗㐌的皇后为祁氏,其族属可能就是乌桓人。因此“晋乌丸归义侯”金印与共出的其他珍贵文物,共同体现了西晋时期中国北方地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以及中原王朝对于边疆地区的有效治理。
文:程鹏飞
作者为内蒙古博物院副研究馆员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3年第6期
责编:王怡凡 流程制作:高宁(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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