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以来,作为旅游大省的云南制定出台《关于贯彻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指导性意见》,深入推进“石榴红”、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等工程,不断谱写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云南新篇章。
夯实旅游发展基础,云南着力推动各民族分布上流动融居更加深入。持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省16个州(市)、112个县(市、区)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万公里,居全国第二;13个州(市)通高铁;民用机场达15个,2023年长水机场运送旅客量多日保持全国第一。便捷的交通,让“有风的地方”“象往的地方”须臾可至,大流动、大融居的分布格局持续深化。
在此基础上,云南持续优化旅游发展布局,制定“一环、两带、六中心”旅游总体布局,打造六大旅游线路,加快构建“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全域旅游格局。可以说,云南已成为各族群众追求“诗和远方”、和谐共居的交融之地。
积极加快文旅融合发展,云南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上兼收并蓄更加深入。一方面,持续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推出10条非物质文化遗产、22条历史文化和5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创作百余台大型舞台艺术作品,《丽江千古情》《勐巴拉娜西》等剧目成为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靓丽名片。另一方面,倾力培塑各民族共享的节庆旅游品牌,在春节、目瑙纵歌节、火把节等节庆活动中加强“四个共同”宣传教育,使节庆活动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此外,七彩云南·文化周边行、澜湄国家文化艺术节、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等活动的举办,《十面埋伏》《吴哥的微笑》等演艺节目赴海外演出,让各民族文化之美交融汇聚成中华文化之大美。
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带动效应,云南着力推动各民族经济上相互依存更加深入。各族群众共享旅游发展红利,不断以旅游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促进农业、工业、商业、教育、体育、交通、康养等同旅游业融合发展,打造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深度体验的新业态。截至目前,全省旅游特色村达1000余个,累计接待游客11.65亿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收入8600亿元。全省从事新业态运营的涉旅企业208家,文创企业和工商个体户4.7万家,住宿、餐饮和个体工商户30.89万家,旅游直接从业人员350多万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全网阅读量超过170亿人次,今年1至10月全省接待游客9.1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3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此外,云南全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在全国率先制定测评指标体系,持续开展专题培训,推进共同体理念有效嵌入交通服务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景区和旅游住宿地。着力抓好旅游业规范管理,打造城乡旅游休闲空间,推进慢行绿道、城市公园等休闲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旅游环境,形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目的地,吸引各族群众在云南这个大景区中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最终是要推动各民族情感上相互亲近更加深入。为此,云南推出普洱市宁洱民族团结园、西南联大旧址、滇缅公路、威信县扎西会议纪念馆等红色精品旅游点,讲好红色故事,建设和利用好传承弘扬“杨善洲精神”“老山精神”“西畴精神”等的旅游场馆,让红色基因成为各族群众共同的情感纽带。用活用好晋宁河泊所考古遗址、昭通五尺道、丽江木府、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官印等实物见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发声,促进各民族更加坚定“五个认同”。
(本文是作者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现场交流会上的发言摘编)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3年第11期
文: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 吴世雄
责编:王孺杰 流程制作:高宁(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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