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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本草 世界瑰宝——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回顾与前瞻
发布日期:2018-06-05

  201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及医学奖。在瑞典卡罗林斯卡学院,她发表了题为《青蒿素——中医药给世界的一份礼物》的演讲。青蒿,性寒味苦,一年生草本植物,作为古代中医的药材之一,已有两千年药用历史。而鲜为人知的是,在我国壮医等少数民族医中也一直有“青蒿绞汁内服治瘴”的药用记载,广西的靖西市就是抗疟药青蒿素的主要种植基地之一。这棵来自大自然的黄绿色小草,正是源远流长的传统民族医药对人类的馈赠。


  近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医药作为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逐渐从“被扶持”走向“传承发展”,已然揭开神秘面纱,迎来了传统医学智慧与现代医药产业融合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时代。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到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这是党中央对民族医药发展的新定位,提出的新要求。”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后,党的十九大代表、青海省藏医院副院长昂青才旦更加坚定了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昂青才旦的感受道出了大家的心声。作为我国各族人民千百年来共同创造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的宝贵财富,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十分关怀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传承发展。进入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健康中国”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


旗帜引领   明确“健康中国”发展新航向


  2017年11月21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一个月后,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召开的首次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被评为2017年度中国少数民族十大新闻之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及相关部委的负责同志,与19个省(区、市)的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者、卫生工作干部、民族工作干部参加会议,共话我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取得的发展成就。大家表示,将同心协力围绕“健康中国”目标,传承发展祖国医学宝贵财富,共同推进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2016年,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并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构建“健康中国”目标,而少数民族医药事业也是人民福祉的重要源泉之一。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增加少数民族药物品种43个,增幅达95%。藏药、蒙药、维药等5种少数民族药物首次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藏医、蒙医、维医等7个少数民族医学专业被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区域诊疗中心等项目遴选中,国家也对少数民族医药予以政策倾斜。


  2017年7月1日,酝酿三十载的我国首部为传统中医药振兴而制定的中医药综合性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在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医药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均将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列为重点任务。一项项规划凝聚政策合力,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带来新机遇。


  各地党委、政府也纷纷通过出台本区域发展少数民族医药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统筹推进少数民族医药医疗、教育、研究、产业全面发展。内蒙古、青海等省区以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等地相继出台发展少数民族医药条例。


  西藏自治区先后三次召开全区藏医药工作会议,指导不同时期藏医药事业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顶层规划为壮瑶医药保驾护航,出台《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等政策措施,投入15亿元支持建设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促进壮瑶医药快速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修订颁布《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健康内蒙古2030》等一系列扶持促进蒙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自治区每个行政区划都要设置一所蒙医或蒙医中医医院,基层要设置蒙医科室或提供蒙医药服务,公立蒙医医院不撤销、不合并、不削弱、不转型。目前,内蒙古公立蒙医、蒙医中医医院达到97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政策上倾斜、经费上加大投入、工作上重点扶持。各种政策的力量凝聚起来,使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取得重大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接受采访时表示。


  “众人拾柴火焰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多个部门密切合作,把握机遇,少数民族医药事业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最佳发展期。


“双创”驱动  传承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的一条街巷里,飘着浓郁的藏药香,州藏医院门诊部门庭若市,医院里供奉着藏医学鼻祖宇妥宁玛·云丹贡布的塑像。这位医学大师编撰了藏医学经典著作《四部医典》,建立了博大精深的藏医药学体系并发展至今。


  如今,少数民族医药从大山深处走进寻常人家,古代医药智慧与现代医药科技相结合,大自然馈赠的“神奇百草”变成了“良药”。从药丸到胶囊,看似只是制药工艺的改良,实则是少数民族医药在寻找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点,探索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甘孜州藏医院,藏医药古书中的“秘方”经过现代工艺的打磨,焕发出勃勃生机。


  藏区海拔高、气温低,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易患类风湿等疾病,传统藏药“然降多吉”就是治疗这类病的良药。以前,医院都是把“然降多吉”磨成粉后直接制成大药丸给患者服用。如今,通过提取、制粒等现代工艺,制成了一粒粒胶囊,不仅方便服用,更避免了过量服用带来的副作用。2014年,“然降多吉”胶囊获得国药准字号批件,成为甘孜州首个取得国药准字号的藏药新药。有了国家新药批件这张通行证,传统藏药走出了藏区,使更多患者受益。


  近年来,少数民族医药事业更精准地对接人民健康需求,推进特色诊疗技术应用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机理、方剂、疗效等科学研究,提升防病治病水平,围绕健康中国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让博大精深的少数民族医药惠及更多群众。


  优秀的民族医药要传承发展,首先要保护少数民族医药的合法权益,挖掘与整理少数民族医药医术因此显得尤其重要。近年来,藏医药天文历算、傣医药睡药疗法、彝医水膏药疗法、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张氏回医正骨疗法等相继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少数民族医药知识产权得到进一步保护,学术成果及医药文化得以不断传承弘扬。


  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国家民委出台《民族医药“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通过科技支撑计划和重大科技项目为发展少数民族医药科研明确了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目前,按照《纲要》要求,已系统整理少数民族医药重要文献150部,编纂少数民族医药古籍目录1864部。同时,筛选出140项少数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并推广应用,涉及28个少数民族,服务患者23.77万人次。


  同时,各民族地区充分发挥不同少数民族医药特色,挖掘盘活资源优势,保护民族医药经典和技术,成效显著。近年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先后整理出版40余部土家族和苗族医药著作,其中《土家族医药学》《土家族医学史》《土家医方剂学》《中国苗医史》《苗医药发展史》5部学术著作填补了国内空白。2008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设立珍稀濒危药用植物保护种植基地,种植珍稀濒危药用植物近1000余种,常用药用植物300余种,并建立“百草园”,将其打造成中草医学、民族医学文化教学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完成了维吾尔医、哈萨克医、柯尔克孜医、塔塔尔医、塔吉克医等20部民族医学古籍的整理出版,还为维吾尔药的加工制作破解了一批关键技术难题,形成28项成果,并确立了14项维药技术标准。


  与维吾尔医药一样,新疆的哈萨克医药同样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哈萨克医药以浓厚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治疗效果,在环阿尔泰山地区获得了广泛认可。新疆阿勒泰地区基于这一独特优势,大力发展民族医药产业,尤其是发展中草药种植,致力于打造新疆特色“中国药谷”。2017年,新疆岷海制药有限公司进驻阿勒泰哈巴河县,主打种植推广阿尔泰山野生中药材业务。“我们的企业就是看到哈萨克医学的博大精深,想把哈萨克医药推广出去,相信一定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公司负责人充满信心地说。


惠及于民  全民共享中医药发展新成果


  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广西边陲小城靖西的“端午药市”总会热闹开市,当地的壮医师、药农,全国各地的客商以及越南的草医药农汇集于此,交易后的药材从这里运送至全国及海外。“端午药市”始于宋朝,盛于明清,当地人认为端午时节的草药根叶肥壮茂盛,药力大、疗效好。如今的药市,除交易药材外,已经成为交流壮医药经验、传授壮医药知识的平台。


  传承多年的少数民族医药,如今在药农手中“神奇百草”变成了“致富良方”。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不断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民生福祉,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贵州省凯里市苗侗风情园,拥有90多个固定摊位、300多个活动摊位的苗侗医药文化街格外吸引游人。在这里,60多名黔东南地区知名的苗侗医师坐诊,300多名药农交易药材,还开设了中医馆、苗医馆、侗医馆、养生体验馆、苗侗医药博物馆、苗侗医药检测中心、中医院康养病区等医疗保健机构,为患者提供瑶族药浴、苗药薰蒸、火疗、循经、推拿按摩、针灸理疗等服务吸引了国内的药商和患者,每周有近2000人到此寻医问药。截至2017年11月,已有全国10万多药商和患者光顾文化街,月药材成交金额达200多万元,带动当地近万名药农脱贫致富。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在2016年8月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近十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43.8亿元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少数民族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国少数民族医医院共266所,实有床位26484张,比“十五”末分别增加36.4%和248.1%。相比综合医院均次门诊费用233.9元和人均住院费用7127.5元,少数民族医医院均次门诊费用为156.4元、人均住院费用为4523.9元。少数民族医药以鲜明的诊疗特色和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受到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每千人口中医(蒙医)床位数从0.25增加到0.84,蒙医药在骨折、血液病等方面采用非手术治疗,操作简便安全,疗效明显,医疗费用低,深受牧区群众的信赖。


杏林薪传  民族医药后继有人


  6月的毕业季,拉萨天高云淡,我国唯一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藏医药高等学府——西藏藏医学院,正在举行毕业典礼。蔚蓝的天空、圣洁的哈达,24名硕士研究生即将在雪域高原开启他们新的医者生涯。2017年,西藏藏医学院培养的硕士达到212人。藏族毕业生尕玛纳姆来自四川,他所学专业是肝包虫病临床治疗。他告诉记者,希望能够用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帮助藏区的乡亲。


  1999年,西藏藏医学院被批准为民族医学(藏医)硕士学位授予点。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临床、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面向西藏自治区以及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省的藏区招生。目前,该校藏医药本科及以上年招生人数已是建校初期的9倍。


  我国开办少数民族医药专业教育的院校共有43所,开设高等教育少数民族医药学专业7个。2016年,少数民族医药专业在校生共13681人。仅教育部等七部门实施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就为基层培养了1000名少数民族医药骨干。


  师承教育既是少数民族医药传承的一种特色,也是中华文化传承的体现,通过师徒“传帮带”的形式,一代代延续着民族医药的医德与医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建立了97个全国少数民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初步形成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全国共有20839人取得少数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


  只有创新培养模式,深化医教协同,才能实现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的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骨干,鼓励民族地区开办高等少数民族医药教育,让更多的年轻学子真正体会到民族医药的魅力,投身于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民族医药  “一带一路”上的“新名片”


  睡莲花、甘草、洋甘菊、蜀葵子、大黄……这几味司空见惯的中药材经过维吾尔医药工艺提炼后,制成了一种名叫“祖卡木”的治疗感冒症状的冲剂,口感佳、疗效好。近年来,新疆维吾尔医药公司生产的祖卡木颗粒成为了老外眼中的“洋货”,平均每月有6000盒祖卡木颗粒被销往乌兹别克斯坦。2017年,该公司销售额达200万美元,目前还正在向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申请药品注册许可。


  自古以来,中医药就是古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伴随早期的商贸活动,中医药服务在沿线国家落地生根,以不同形态成为各国民众共享共建的医疗卫生资源。随着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近年来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中的疗效和作用日益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接受。目前,我国已同多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中医药合作协议86个,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建立17个中医药海外中心。


  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机遇,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像新疆维医药公司一样,开始做起海外生意。2016年,国家《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正式发布,作为丝绸之路上的民族瑰宝,许多医药科研团队和企业正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更多的少数民族医药“走出去”。广西、云南、宁夏等省区借力中国—东盟博览会、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构、中阿博览会等平台,架起少数民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国际桥梁,有力推动了中国医药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与推广。


  2017年11月,第八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在缅甸仰光举办。期间,中国代表团与各国代表充分交流了中国发展中医药的做法、模式和经验,并向各国代表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中国传统医药资料。越南等国代表表示,这些经验和资料对本国传统医药立法及发展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会议还举办了传统医药展及民族民间医生传统技艺展示,云南有关民族医药机构、四名民族民间医生分别进行了传统医药产品、研究成果及传统技艺的展示。随着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机制的不断完善,云南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和地区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正日益凸显。


  目前,每年约有两三万名蒙古、俄罗斯公民前往内蒙古接受蒙医药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每年组织蒙医药专家赴蒙古开展义诊。这样的医药文化交流对促进睦邻友好、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医疗外交优势逐渐显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邻北部湾,面向东南亚,是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唯一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八桂大地的壮瑶医药是壮族和瑶族人民在漫长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民族医药体系,至今仍是当地百姓赖以防病治病的主要资源之一。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作为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广西致力于挖掘特色壮瑶医药资源,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为本地区和沿线国家提供传统特色诊疗服务。广西中医药大学多年以来一直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已与4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校级友好往来关系,众多来自东盟和欧美国家的留学生慕名前来学习中医药、壮医药专业。泰国留学生威妙善是中医内科专业三年级的研究生,已逐渐学会号脉、看舌苔等中医诊病方法,并掌握了一些常见的中药材、壮药材的性状和疗效。她希望能把学到的中医知识和经验传播到泰国,让更多人受益。广西中医药大学已被纳入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骨干企业(机构)建设名录,为学校更好地开展对外中医药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由于地理、自然条件的优势,广西药用植物园已与越南、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的相关机构和组织签订了协议,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在2016年10月举行的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上,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与马来西亚环球健康协会签署民族医学特色诊疗技术培训合作框架协议;同年12月,与新加坡中医师公会签署友好合作框架协议书。未来,通过搭建合作项目,将会有更多优质医疗资源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人民提供服务。


  继往开来,为“健康中国”乃至人类健康事业贡献更大力量——走进新时代的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已然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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