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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广西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创新局面——广西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在柳州召开
发布日期:2021-07-06

  进入新时代,广西的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日益凸显,任务也日益繁重。


  截至2017年底,在广西5600万户籍人口中,少数民族户籍人口达2179.4万,占全区户籍人口的38.91%,相比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户籍人口增加了222万;全区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99.5万,占城镇流动人口的30.17%。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5月17日,广西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在柳州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俊华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何朝建介绍了广西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情况,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商局、南宁市、柳州市、防城港市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分析了当前广西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对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指出,城市民族工作是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和关键领域,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两者都是广西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利于促进城市健康繁荣发展,有利于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利于巩固边疆稳定。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升创建工作效能,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不断开创广西城市民族工作和创建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民族工作水平;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推动广西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今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同心协力,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凝聚全区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推动广西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


柳州:典型引路 惠民育民


  柳州是广西的工业重镇,也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全市辖5县5区,含2个自治县、6个民族乡,有壮、汉、侗、苗、瑶、仫佬、回、水等8个世居民族。2017年,柳州市总人口为386.6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18.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6.4%。


  近年来,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稳定和谐的重要任务,紧密结合柳州实际,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市民宗委每年都联合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本土原生态山歌展演、民族服饰展演、千把芦笙闹龙潭等民族文化活动,唱响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在市区交通要道、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军警营、公园等场所,设立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固定设施,组织宣讲轻骑队和百姓宣讲员队伍,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讲”等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发挥媒体作用,开通柳州市民宗委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民族常识、工作动态。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六进”为切入点,创建工作覆盖全市各县区,涌现出一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江侗族自治县、大龙潭社区、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11个单位被命名为“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柳州博物馆、龙潭公园等5家单位被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市有18个模范集体和25名模范个人获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3个模范集体和4名模范个人获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族群众在创建工作中受教育、得实惠,用民生工程筑起民族团结的堤坝,用惠民举措温暖各族群众的心灵。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举全市之力帮助融水、三江等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少数民族村寨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工程,在中小学校推行“免费午餐”,修建村屯道路,新建和续建产业开发项目。三江侗族自治县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中,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创建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融水苗族自治县荣获2016年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柳州市民宗委联合多家单位一起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为进城务工的苗、侗、瑶等少数民族同胞协调落实活动场地。


南宁:“五个结合” 创新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一直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3年9月,南宁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城市。此后,南宁更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升到实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以“五个结合”为抓手,不断创新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9月,南宁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


  抓高位推进与全民参与相结合。南宁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意见》,将创建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市党政主要领导来统筹推进、抓好落实。


  抓载体与抓民生改善相结合。以精准脱贫攻坚行动为契机,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目前,邕宁区和205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全市贫困村数量减少至216个,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88.9万人减少到2017年的21.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1年的17.27%降低到2017年的5.03%。


  抓示范点建设与开展评优争先相结合。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创建工作。南宁先后在市、县(区)、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地方和单位打造80多个示范点,考核命名市、县、乡三级民族团结“五比五争”活动模范集体3150个、模范个人3670名、模范家庭2830个。


  抓宣传与开展主题活动相结合。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平台,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扩展为贯穿全年、覆盖全面的常态化活动。设立南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微信公众号,拍摄《家缘》微电影,编印《民族知识手册》《民族知识画册》等读物20多种5万多册,分发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学校、宾馆酒店等。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以“精准滴灌”方式培养各民族间的深厚感情,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抓“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将全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规定动作”和南宁市的“自选动作”相结合,在抓好创建工作“六进”的同时,还创新发展了创建工作“进家庭”“进商业街区”这两个“自选动作”。在“进家庭”方面,以“安琪之家”李绿江、王芳夫妇为代表的模范家庭,建立广西第一家为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教育服务的非盈利机构,12年来为上千名少数民族脑瘫儿童提供服务;在“进商业街区”方面,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创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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