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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
发布日期:2020-04-14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工作17年半,始终心系民族工作,提出“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的明确要求。


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是连接台湾海峡东西岸的重要通道,也是海外侨胞和台港澳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作为少数民族散居省份,福建省56个民族成分齐全,有19个民族乡、567个民族村,少数民族常住人口79.69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有100万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福建省民族工作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族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当前,学习宣传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已经成为福建民族工作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


福建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创作演出的大型原创畲族舞剧《山哈魂》 刘海栋摄_副本.jpg

福建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创作演出的大型原创畲族舞剧《山哈魂》(刘海栋 摄)



这些年来,福建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不断开创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民族团结进步窗口的效应日益显现。


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效。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文件,推动各级政府连续20年挂钩帮扶民族乡。2012年以来,这项工作进一步拓展为19个省直单位、19个沿海发达县(市、区)分别挂钩帮扶19个民族乡,每个民族乡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400万元,成为助推民族乡村脱贫的重要抓手和品牌。


2019年,全省民族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10.46元,与去年同比增长7.68%,其中,少数民族人均可支配收入17280.97,与去年同比增长8.09%,实现持续增长。


目前,全省未出列的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均脱贫摘帽。至此,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为实施民族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民族乡村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要抓手,推动形成嵌入式的社会环境。


从2008年开始,福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至今已有12个年头。2019年9月以“礼赞70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开展的第12个宣传月活动,综合运用民族知识竞赛、民族文艺巡演、民族团结专题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


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推荐评选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上报工作,把这项工作变成培育典型、学习典型、推广典型的过程。完成“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征集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用身边的一个个“微故事”唱响民族大团结的时代主旋律,充分展现福建各族干部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推动建立以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分批次建立3批32个省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系点,厦门、泉州两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城市。全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窗口效应正在显现。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福建立足闽东地区畲族聚居地实际,以承办“三月三”畲族文化节为契机,传承和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宁德等地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畲族文化馆、博物馆,成为展示畲族的重要窗口。重视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传承,确定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同时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


围绕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主题,精心组织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海歌山魂凤凰情》《山哈魂》等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畲族歌舞节目,多次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奖;组织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创作推出了一批具有福建民族特色的原创文艺作品,丰富了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借助海峡论坛平台举办两岸民族乡镇交流活动,深化两岸文化、经贸交流合作,全省4个县(市)被国家民委授予“海峡两岸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借助一系列特色文化活动,两岸同胞在沟通中增进感情,在交流中实现心灵契合,“两岸一家亲”理念同频共振,更加深入人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



目前,福建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目标要求——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全面落实新时代民族工作各项部署,努力把总书记对福建民族工作擘画的蓝图绘到底、变成美好现实,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增添福建特色、贡献福建智慧,提供更多福建鲜活经验。


进一步精心打造“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窗口。把加快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着力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真正达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


实施少数民族贫困村提质升档行动,落实教育、健康扶贫政策,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着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稳定脱贫、全力防止返贫,关注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户群体困难,打赢脱贫攻坚战。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加强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科技、金融、人才等方面扶持力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培育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促进各族群众持续增收,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同全省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进一步精心打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窗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推动出台福建省实施方案。


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对接协作机制,提高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法治化水平,有序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开展省、市、县三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区)和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将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作为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分级联创、分类创建,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筹备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为福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在全省营造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精心打造“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窗口。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工程,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办好“二月二”“三月三”等民族节庆活动,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融入并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局。立足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支持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合作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对台工作新平台、新通道,努力打造台湾同胞在大陆发展“第一家园”,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文/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责编:江凌 龙慧蕊    制作:古丽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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