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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发布日期:2022-11-21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随后,浙江省发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浙江省把谋划民宗系统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对标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率先打造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示范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区、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示范区“一省四区”目标,精心组织、系统谋划,制定《浙江省民宗系统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这个方案明确了民宗系统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是牢牢把握新征程上浙江省所肩负的时代使命。紧扣省委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担当起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二是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对民族工作的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细化目标任务,部署落实举措。


三是牢牢把握民宗领域优势和面临的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省委书记袁家军在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的短板弱项,针对性提出民宗系统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政策举措。


这个方案确立的总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全省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显著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入,民族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具体目标为:积极试点和培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各族群众迈向现代化示范效应的百个民族乡村共同富裕点、千名共同富裕带头人、万家共同富裕户,建成10条各民族共同富裕团结进步精品带(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左右,年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民族村全部消除,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民族村超过40%,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均可支配收入跃入全国120个自治县第一方阵,民族乡村与全省同步走向共同富裕,为浙江省建成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多民族团结元素。


这个方案还提出了重点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4个方面细化实施十大工程。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具体包括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样板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升工程、对口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共建示范工程三项举措。开展各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体系建设,以成立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为引领,成立以设区市和县(市、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为支撑的组织体系。到2025年,实现各设区市和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组织全覆盖。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大力开展“浙里石榴红”品牌培育工作。到2025年,在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市场、进楼宇、进新经济组织等基础上,全省重点培育百个“石榴红”家园、百个“石榴红”驿站、百个“石榴红”工作室、百个“石榴红”志愿服务队、百个“石榴红”宣讲团等,实现“浙里石榴红”品牌在各县(市、区)及重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企业、新经济组织等全覆盖。


在推动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具体包括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新通道建设工程、升级版“双百村结对”工程3项举措。统战民宗系统在持续推进双百村结对行动中,整合部门职能、发挥市县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发挥统战资源优势,广泛动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界等力量支持民族村发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针对山区26县出台“1+2+26+N”政策体系,通过山海协作和省级结对帮扶机制,建立一县一团、一村一组帮扶体系,聚焦产业合作、平台共建、项目引进、人才选派、资金扶持等,推动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山区26个县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平台建设,协同人力社保等部门定期在对口帮扶民族地区举办劳务招聘会,全面建立与对口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合作共建机制。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展“职业技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以及文化政策教育宣传服务,为对口地区各族群众来浙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具体包括实施民族文化活动价值转化工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基工程两项举措。在民族文化活动价值转化工程中,明确推动民族工作领域交流平台建设,支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和苍南县海峡两岸各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建设,打造海峡两岸各民族交流与合作平台,创新举措开展省际各民族青少年交流活动,扩展体现民族团结主题的旅游新路线,创作和选送一批富有浙江特色、体现浙江精神的文化作品。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示范项目、传统古民居功能更新和历史环境整治。全省民族乡完成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240个民族村创成A级景区村庄。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基工程中,明确全域化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使其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载体,创新教学模式、充实教学内容、丰富文化活动,加强技能培训、法治宣传和“五个认同”教育。


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具体包括高质量推进民宗系统数字化改革工程和深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两项举措。按照“理清堵点、找准切点、打造重点”工作思路,通过民族事务治理全域数据集成,全流程业务重塑,多部门多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聚焦小切口大场景应用,科学谋划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应用,推动重大改革落地见效,2022年建成“浙里石榴红”“浙里畲乡共富”等两大场景,到2025年建成全国民族领域数字变革高地。开发“浙里石榴红”应用场景,以数字化理念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用数字化手段配合“浙里石榴红”品牌建设,全面满足各族群众需求,着力解决基层民族工作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浙里石榴红”应用场景主要分为移动服务、工作管理、工作评价体系等功能端口。通过该应用场景建设,以数字智慧弥补基层工作力量不足,进一步确保城市民族工作有人做;以线上宣传教育学习弥补线下活动的有限性,更大程度满足各族群众需求;以资源汇集促进多方协作,打通信息管理系统、教育就业系统、健康医保系统等关联系统,实现跨部门协同。(责编/金向德)



文: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 鲍秀英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2年第8期

责编:刘雅  流程·制作:韩东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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