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实施70周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2周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强调,“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学习宣传宪法、纪念“五四宪法”颁布实施70周年和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2周年,系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发展和实践创新的宝贵经验,不断深化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宪法自觉、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7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五四宪法”系统阐述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的光辉历史,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以国家根本法形式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制化。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在继承1954年宪法的规定、原则、精神的基础上,确认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将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在国家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中进一步体现党的领导,将四项基本原则以最高法律规范的形式确立下来,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团结前进的共同政治基础。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先后五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特别是2018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了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对现行宪法作了第五次修改,确保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不断与时俱进、永葆生机活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夯实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学习宪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民族复兴伟业。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我国现行宪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增强各族群众的宪法意识,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具有深远的基础性意义。
宪法教育是培养宪法意识,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关键环节。要加强宪法教育,构建常态化、长效性的宪法教育机制,将宪法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社会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各族群众对宪法的信仰,让宪法进一步深入人心。
来源:国家民委官方微信
文:江国华 武汉大学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主任暨首席专家
责编·流程制作: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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