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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过度商业开发 加强文物消防管理——对独克宗古城、报京侗寨火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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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前的报京侗寨民俗活动丰富多彩,民居墙上还有关于消防安全的宣传标语


2014年1月11日,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烧毁242栋房屋,过火面积占古城核心保护区面积的17.81%,导致古城历史风貌严重破坏,部分文物建筑不同程度受损。仅仅四天之后,贵州省镇远县报京侗寨再燃大火,全寨148栋房屋被烧毁,随之而逝的银饰、服装等更是侗族传统文化遗产的巨大损失。

古镇、古寨火灾频发,让人们心疼不已。随之,消防安全问题也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特别是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要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的背景下,两起火灾接连发生,格外引人关注,社会反响强烈。

这两起火灾,对当地传统文化特别是藏族、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造成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独克宗古城作为古代滇藏茶马古道的必经重镇,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好、最大的藏族民居群;报京侗寨是贵州省黔东南州北部地区最大的侗寨,曾是我国保持最完整的侗族古老村寨之一。作为我国民族文化传承的物质载体,它们恰如沉甸甸的史书,蕴含着丰富而宝贵的历史、人文、艺术价值。透过它们,可以感知一个地域的历史,一个族群的文化。历经风雨的它们,一旦损毁将再难重现。


商业开发过度  隐患如影随形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火灾多发、频发确实成为威胁文物安全的第一险情,往往造成不可逆转的毁灭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到2013年,全国共发生52起文物火灾,平均每年13起。发生火灾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基础设施不到位的问题,也有防火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原因。故宫博物院的一位专家前几年去独克宗古城时就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的情况很严重,电线敷设也极不规范,有些电线就直接敷设在木构件上,是很大的火灾隐患。她当时就指出此问题,但并没有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这次独克宗古城起火原因,正是古城中一客栈经营者用电不慎引起的。

我国中西部地区很多古城古寨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大多集聚生活,房屋结构耐火等级低,房屋密集导致防火间距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伤亡惨重的局面,消防安全难题显而易见。但不可否认,现有的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针对性不强,缺乏文物建筑消防专用标准;文物保护单位和民众的防火意识、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非常缺乏,消防管理要求和水平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不过,追根溯源,一些古城和古建筑重开发轻保护更是火灾惨剧发生的根本原因。一门心思单纯强调旅游开发,却不重视也不知道怎样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一些地方热衷于招商引资迎客上门,居住在古镇、古寨里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变化,原住民大为减少,外来商户大量增加,原有的安全防范意识淡化,乡规民约失效。游人如织、商业浪潮席卷的背后,是各类隐患的日渐增加。这两起火灾,就是沉痛的教训,永远的伤痕。

以独克宗古城火灾为例,过度旅游开发和利益驱动致使地方政府无限制地新建乱建,挤占了古城中原有的空间。这些空间既是消防通道、隔离带,也是疏散通道。这次大火无法扑救,就是因为破坏了原有的空间格局,消防车根本进不去。公安部消防局工作组现场调查的结果也印证了这一点。很多新建建筑是居民在宅基地上修的,建筑物底部为钢筋混凝土,上面为藏式屋檐,没有防火间距。同时,乱接电线、消防水池被人为关闭等,也是火灾肆虐的原因。

消防安全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险中之险、重中之重,“防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建立了基本的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发挥了良好作用。独克宗古城火灾发生后,国家文物局立即启动文物灾情应急机制,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第一时间要求云南省文物局密切关注文物灾损情况,派专人参与事故调查,掌握大火对文物的影响,力争把文物损失降到最低,并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随后,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月13日,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出保存文物丰富集中的古城、古镇和古村落是文物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针对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密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纷繁复杂、消防设施落后、消防水源不足、街道狭窄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容易火烧连营、扑救极为困难等现实制约因素和特点,采取加强防火宣传、完善消防规划、科学编制防火预案等措施。1月23日,针对电气火灾频发的严峻形势,国家文物局召集四川、云南等省文物部门,研究部署选择文物保存丰富的古城、古村落和古建筑群以及不同类型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扩大文物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示范应用范围,增强文物电气火灾预警防控能力。1月27日,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专家,深入研讨当前形势下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举措,与会专家从制度、管理、技术等层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进一步理清了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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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虽已熄灭  反思不应止步

独克宗古城、报京古寨相继发生火灾,值得我们深深反思。

贯彻文物工作方针是前提。文物要发挥作用,就一定要利用,但一定要遵循文物事业发展规律和文物工作方针,开发利用要适度。针对有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文物资源、导致文物破坏或损毁等问题,2012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严格履行涉及文物的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审批,各地编制旅游等开发建设规划要符合城乡规划,并与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相衔接,坚持文物保护优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2013年,国家文物局会同国家旅游局组成督查组,对四川、安徽、陕西、湖南等11个省份进行重点督导,通过督察查处了一些行政违法行为。今年,国家文物局将开展古城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安全专项督察,进一步查处违反行为。同时,结合文物保护法修订,研究加大文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

推进部门合作是抓手。文物消防不仅仅是文物部门的事情,包括部门合作、政府整合力量、社区细分管理等。做好文物消防工作,需要文物、消防、规划等多部门联动,文物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的责任,消防部门要指导帮助文物保护单位做好检查整改,规划部门要指导做好古城镇村的保护规划,建设部门要联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国家文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从国家层面制定指导性意见,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今年,国家文物局将联合公安部召开全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确定100处文物保存丰富的古城、古镇、古村落和古建筑群,实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还将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濒危名单。

提升管理水平是根本。火灾频发的原因在于管理跟不上。一方面要加强标准化建设。国家文物局正在组织起草文物保护单位消防标准体系,希望能尽快按照轻重缓急陆续发布具体标准,偏重于指导性、建议性,以增强实际执行中的针对性。另一方面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每个文物都有独特性,不能笼而统之采用一个标准,应该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要客观认识文物建筑保护和消防的特点和复杂性,针对不同文物建筑类型制定分类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比如石质建筑、木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不同类型要区别对待。另外,单体建筑比较容易防护,但像独克宗古城、报京侗寨这种保存大量传统民居的城镇村寨就很难,按照现行工程建筑标准进行配置是不可能的,要研究专门针对管理手段,比如集中几户或者几组建筑作为一个点自我管理,再将点连成面统一管理。

做好技术防范是保障。文物适用的专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缺失,也是制约文物消防工作的重要因素。在不破坏文物本体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要加强文物消防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对保存文物丰富集中的古城、古镇和古村落给予倾斜性的指导和支持。

提高火灾自救能力是急务。要培养教育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者、使用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帮助像报京侗寨这类城镇村寨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给予资金支持,定期组织防火知识培训和演练。

大火虽已灭,留下的追问与思考却仍在继续。重要的是认真吸取教训,在增强忧患意识的同时,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切实将历史留下的瑰宝保护好,莫让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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