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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声”不息 乐和天地——关于中国民族音乐的随想
发布日期:2023-07-14


图片10(格萨尔表演图片)-来源于网络.png

格萨尔表演剧照

展开悠长的中国音乐历史画卷,清晰可见各民族和合与共、生生不息的强大生命力;品赏丰富多彩的各民族音乐,深切感知中华文化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繁盛景致。漫漫长河,我们在动人心弦的音乐中听懂赓续数千年的中华民族精神和品格。


汇聚交融


中国民族音乐是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共同创造的,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结晶,历史悠久、博大精深。


音乐作为文化的重要内容,以独特形式反映、记录着中华文明。如今,我们无论从河南舞阳发掘的贾湖骨笛,还是从陕西石岇遗址发现的骨制口弦,抑或从云南楚雄万家坝出土的铜鼓等考古发掘的音乐器物中,都能领略到远古时代先民们的精神生活风貌。如果把贾湖骨笛看作文明的最初曙光,那么中华文明的历史则已有上万年之久。


中华文明是开放包容的,是在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形成的。中国各民族,都为包括音乐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形成、发展贡献了力量。


《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记载:“后发即位,元年(公元前1774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路史·后记》十三注引《竹书纪年》记载:“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献其乐舞”。从中,我们看到音乐作为特殊而重要的方式对中原与周边地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宫廷燕乐最具代表,所用音调除汉族传统音乐之外还大量吸收了少数民族音乐元素。唐太宗时期的宫廷“十部乐”之“天竺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高昌乐”等,均来自于周边各地区各民族。因此,宫廷燕乐不仅是大唐盛世的象征,更是各种文化交流互鉴形成的音乐瑰宝。


如今大众十分熟悉的琵琶、唢呐、二胡、管子等乐器,也是通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原,是各民族音乐文化在不断交流交融中逐渐定型的乐器。如敦煌壁画里看到的琵琶,其造型为横抱式的曲项梨形琵琶,用拨子来演奏。唐代,此类琵琶为宫廷燕乐的主奏乐器,非常盛行。后经乐器演奏家的不断改良,发展成为当今这种竖置于腿上、用五根手指来弹奏、非常具有表现力的乐器。


二胡也源自北方少数民族,据《乐书》记载:“奚琴本胡乐也,出于弦而形亦类焉,奚部所好之乐,善其制,以竹扎之,至今民间用焉。”宋朝以后,二胡广泛流传于民间。至近代,经“国乐改进社”倡导者刘天华先生的改良和发展,它从民间走上了专业舞台,最终成为中国的代表性乐器之一。


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源远流长的中华音乐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无数震撼人心的音乐是各民族共同奏响的和美华章。


美美与共


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是中国民族音乐的文化特质。


中国民族音乐是56个民族音乐的集大成,既包括源远流长的传统音乐,也包括现当代的流行音乐;既包括口耳相传的民间音乐,也包括专业人士创作的音乐作品。一言蔽之:凡符合中国人审美需求、具有中华风范的所有音乐,都是中国民族音乐。目前,学界将中国传统音乐分为民间音乐、宗教与祭祀音乐、政礼音乐、文人音乐四大类。其中,民间音乐的数量最多、类型最为丰富。据上世纪80年代调查,我国拥有说唱曲种341个、戏曲剧种(戏剧音乐)317个,民间歌曲、器乐曲、叙事音乐、戏剧音乐和舞蹈音乐的曲目、剧目不计其数。


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不足,故咏歌之。语言的尽头为歌唱,唱的不仅是喜怒哀乐,更是民族的历史。民间音乐的价值,在于它不仅能够真挚地表达内心情感,更能体现不同地域、语言、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的审美情趣。被誉为中国第一部以音乐风格为分类依据的经典之作《诗经》,就把当时的音乐划分为《风》《雅》《颂》三类。其中的《风》,称之为“风土之音”,记录了十五国的160首民间歌曲,真实地展现了各具特色的音乐文化和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所涉地域之广阔、风格之多样,至今令人叹为观止。


尤其我国的民间歌曲形态极为丰富,既有单声部民歌,也有多声部民歌。前者数量较多,后者虽然数量不及前者,但颇具特色。在我国各民族中,近一半民族有多声部民歌,其中二声部民歌占绝对数量,也有少量的三声部民歌和八声部民歌。依西方人的观点,先有单声音乐后才有多声音乐。然而,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带的仫佬族民歌全部是二声部重唱或合唱。这些多声部民歌是集体性的歌唱行为,不仅体现了当地群体劳动的方式,更体现了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审美习俗。被誉为“天籁之音”的侗族大歌,便是多声部民歌中具有代表性的歌种。大歌唱的不只是情与爱,更为了传承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生产生活知识。所以,许多侗族人从小就会跟随父母或者歌师学习演唱大歌。此外,在多声部民歌中知名度甚高的蒙古族“呼麦”,被誉为喉音艺术,一个人能完成两个声部或两个以上声部的演唱。其神奇的演唱技巧备受世人关注,“呼麦”在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当歌唱无法表达情感时,就得手舞足蹈。古往今来,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极为紧密。每逢节庆,在锣鼓喧天、器乐齐鸣中,北方人会跳起热烈、诙谐的秧歌,南方人则跳起欢快、轻松的采茶舞;在曼妙美好的歌声中,蒙古族跳起欢乐的安代舞,藏族跳起奔放的锅庄舞;在清脆亮丽的鹰笛声中塔吉克族跳起“恰甫苏孜”,在一排排芦笙引领下盛装的苗族姑娘跳起锦鸡舞……歌舞,只为表达此时的喜悦之情,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万事顺遂。


我国的民间舞蹈音乐数量巨大、形态多样,其中新疆“十二木卡姆”堪称之最,是集歌乐舞三者并重的综合艺术。因其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价值,2005年入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十二木卡姆”由12套组曲构成,每一套木卡姆又分为“琼乃格曼”“达斯坦”“麦西来甫”三部分。演唱一套木卡姆需要1至2小时,全部唱完则需要20多个小时,包括170多首曲牌和72首乐曲,有着庞大的结构、丰富的曲目和稳定的程式特征。


民间叙事音乐和戏剧音乐被称为中国民族音乐的“高台艺术”。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为在很长时期里,叙事音乐和戏剧音乐除了娱乐大众以外,更重要的是起到了传承和教化等多重作用。与民间歌曲和舞蹈音乐不同,叙事音乐和戏剧音乐多由专业或半专业的艺人创作表演,并且以往主要集中于城镇。早在宋代,城市中就有专门供说唱艺人表演的场所——瓦舍勾栏。瓦舍指商业性游艺区,勾栏指瓦舍中设置的演出场所。勾栏式固定表演场所的出现,对专业人士的学习交流以及艺术门类的发展作用重大。明清时期,以“南词北鼓”为代表的叙事类音乐逐渐形成“梨花大鼓”“京韵大鼓”“西河大鼓”及“苏州弹词”“扬州弹词”等不同风格流派,呈现出叙事艺术繁荣景象及独特艺术魅力。许多民族地区也流传着《封神演义》《三国演义》《隋唐演义》等经典文学作品,并以独特的叙事艺术形式在各族群众中广泛传播。蒙古族的胡仁·乌力格尔、满族的子弟书、达斡尔族的乌春等,便是这方面的典型。在多彩斑斓的叙事音乐中,尤以三大英雄史诗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史诗音乐最为经典。《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内容丰富、结构宏伟、篇幅超长、诗句优美,堪称世界文学艺术的精品之作。


我国是世界三大古老戏剧发源地之一。从汉代的百戏到宋元时期的杂剧,再到明代的昆曲,直至清代的京剧,充分显示出中国戏剧艺术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1930 年2月,纽约一家报纸刊登了标题为“受五万万人欢迎的大艺术家梅兰芳先生来纽约了”的新闻。当时,京剧第一次登上了美国的戏剧舞台,也让西方人领略了中国戏剧艺术的魅力。如今,戏剧艺术同样作为中国传统音乐的经典符号,备受世人关注和喜爱。无论是“国粹”京剧,还是被列为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昆曲,以及第一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藏戏、壮剧、侗戏、布依戏、傣剧、彩调和傩戏等,都蕴含着独特而深厚的文化意义。截至2021年,我国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遗有473项,是民间音乐五大类别中被收录为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最多的类别。


和合之美


天人合一、和谐共生是中华文明的价值理念,“和”是中国人赓续千年的精神、品格。何谓“和”,《辞海》中解释为:温和、和谐。“和谐”则解释为:配合得适当,和睦、融洽。所谓和谐之音,就是“真”与“善”、“情”与“理”高度统一的音乐。


中国民族音乐,尤其民间音乐来源于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是广大群众思想情感的艺术表达。音乐或许是欢快的、也许是哀伤的,但肯定是真切的,因“真”而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感染力。我们从《候人歌》中听到“涂山之女”对大禹的爱戴之情;在催人泪下的《走西口》中听到“小妹妹”对“哥哥”的依依不舍和肝肠寸断的思念之情;从高亢如云的彝族海菜腔中听到青年男女对爱情的忠贞;在婉转飘逸、意境悠远的蒙古族长调民歌中听到了草原人对家乡、对骏马、对亲人、对大自然的依恋之情;在耸入云峰、高亢嘹亮的藏族山歌声中听到了对高原、对美好生活的祝福之情。


明代思想家李贽说:“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音乐不仅能自由抒发情性,而且能表达各种至深至切的情感。通过辽远深沉、优美动听的民族音乐,我们感受到了中华文明悠久灿烂的历史,感受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骨肉深情,感受到了各族人民对新时代的礼赞和祝福。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声声不息、乐和天地,这就是中国民族音乐。


(作者楚高娃为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包爱军为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 责编)




作者:楚高娃 包爱军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3年第03期

编辑:龙慧蕊 牛志男 流程制作:韩东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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