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是一个多民族边疆省份,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民族历史文化特色十分鲜明,民族团结进步基础不断牢固坚实。基于这一省情特点,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就是要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任务和“两个共同”主题,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和精准脱贫攻坚,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扎实推动民族事务社会化管理,着力打造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吉林样板”,努力开创新时代吉林民族工作新局面。
突出差别化区域政策落实
促进边境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安边先安民,安民重安心。我省边境地区地处东北亚腹地,毗邻朝鲜半岛和俄罗斯,边境线长1380多公里,这里既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生态保护区、资源储备区和国家安全区,在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首先要协调落实好各项差别化支持政策。在提高均衡转移支付系数、给予定额补助、落实边民补贴和护边员奖励、减免公益性项目县级以下配套等方面,对边境民族地区进行全方位支持,进一步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增强这些地区内生发展能力。
其次要组织实施好《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加强统筹引导,整合资源力量,力争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发展产业、扩大开放等方面给予边境民族地区更大支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组织实施好“百村万户”脱贫致富工程,以种植业、养殖业、林下资源开发、农畜产品加工等资源型项目为重点,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项目带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边民增收。
第三要抓好民贸政策的承接落实,支持民贸民品企业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依靠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在确保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供应的同时实现自身发展,为边境民族地区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欢乐祥和的春天 李钟杰 / 摄
突出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
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我省民族文化丰富,地域文化独具特色,各民族文化同根同源、有机融合——这是民族团结非常重要的思想基础。我们要立足增进各民族文化认同,以传承载体建设为抓手,以大型文体活动为牵引,以人才培养为基点,保护传承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
一要抓好民族文化体育传承基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民族乡村民俗文化展示馆,探索建立民族文化艺术创作基地等新载体,实现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医疗等各行业传承基地全覆盖。
二要精心举办第二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组织系列惠民展演活动,使其成为发现培养人才、创造艺术精品、传播交流文化、凝聚振奋人心的民族大舞台。支持延边歌舞团、前郭县民族歌舞团等民族院团“走出去”“强起来”,创编打造更多的文艺精品。
三要扎实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坚持村寨保护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民俗旅游、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因地因族制宜搞好规划设计,重点打造50个特色村镇,使之成为引领民族地区乡村发展的旅游看点、文化亮点和经济增长点。
四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民族地区学习工作实施意见,继续抓好民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乡村(社区)创建活动。
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共建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我省的民族团结根深叶茂、源远流长,特别是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时期,各族人民一直并肩作战,结下了深厚的民族情谊。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化各民族各领域各行业的共创共建,丰富载体,深化内涵,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
第一,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活动、民族传统节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时机,依托国家民委“一报两刊”、各级主流媒体、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成就,讲好吉林民族故事,激发各族群众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不断增强“五个认同”。
第二,积极开展协同创建。紧密结合各地开展的党建、德育、文化、旅游等品牌建设活动,组织开展“互观互检”,创新完善“同心筑堡垒”“爱民固边”“民族团结邻居节”“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等特色活动,健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的强大合力。
第三,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以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目标,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切入点,以城市社区为着力点,推动建立社区民族工作网络和民族工作制度,加强与少数民族社团和代表人士的联系,完善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传统节日、饮食供应、宗教生活等方面的合理需求,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
突出政策和法规保障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水平
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障。在全面依法治国,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要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协同落实好《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指导自治地方做好立法工作,为当地发展提供有效法制保障。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综合协调,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坚持依法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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