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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崇实学 “汉夷”一体——清代书院与中华大一统建设
发布日期:2023-08-29

      作为大一统王朝,清代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其统治者积极借鉴、吸纳并融入中原地区先进文化以谋求长治久安,在此过程中,书院成为助推大一统和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动力。


遍地开花的书院

      宋元以来,书院建设不再局限于文化发达的中原、江南等区域,而向着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扩展。至明代,云南、甘肃、辽东等越来越多的边疆地区开始有书院出现,虽然数量不多,但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

      清代统治者入关以后,在顺治“帝王敷治,文教为先”的诏令下,各级官学迅速恢复,中央设国子监,地方设府、州、县学及社学、义学、书院等,形成了一套层级分明、规制完备的文化教育体系。书院的多重文化属性使之在这一体系中,不仅承担了一般学校具有的教育教学功能,还肩负起宣扬国家文治、实现士人弘道理想、反映民众心声的重任。

      正是基于书院的这种特殊性质,清代因势利导,不断调整书院政策。顺治元年(1644年),山东巡抚方大猷疏请延续明朝旧制,以孔子六十五代孙孔允植袭封衍圣公,衍圣公治下的尼山、洙泗、圣泽诸书院学录、博士仍照旧留用、补授,掌管奉祀等事。以此为标志,清代确立了“崇儒重道”的基本国策,昭示了对中华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认同。

      此后,顺治、康熙皇帝多次下令恢复地方书院。如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治帝应偏沅巡抚袁廓宇之请,修复衡州石鼓书院,以祭祀诸葛亮、韩愈、朱熹、张栻、李宽、李士贞、黄榦、周敦颐等人。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康熙帝应湖南布政使张仲举之请,为道州周敦颐祠堂、郿县横渠书院、洛阳二程祠、嵩县邵康节祠、婺源朱子阙里祠庙、崇安紫阳书院颁发御书匾额“学达性天”,以为“千秋道统之荣”。其后,又将匾额一并颁发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并给予御纂经史诸书。

      受此激励、引导,明代以来兴盛的书院建设潮流在清初社会渐趋稳定后继续推进,各地纷纷恢复或新建书院,书院建设形成新的繁荣局面。据统计,顺治朝新建、重建的书院数量为125所,康熙朝为937所,雍正朝为362所,乾隆朝为1396所,嘉庆朝为346所,道光朝为586所,咸丰朝为184所,同治朝为468所,光绪朝为820所,宣统朝为3所,另有时间不详者609所,总计5836所,超过由唐至明历代书院数量的总和,达到历史之最。

      在地域分布上,除如今的西藏自治区以外,全国各省平均设有清代书院243所,大大高于明代的103所,普及程度可见一斑。并且边疆地区的书院分布范围明显扩展,数量得到显著提升,其中福建445所、云南255所、广西195所、台湾70所、辽宁26所、新疆11所、吉林10所、内蒙古2所、黑龙江1所。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书院数量亦令人瞩目,其中,四川602所、湖南360所、贵州157所、甘肃117所。可以说,清代书院在历史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向边疆地区普及,呈现出了各民族共同参与建设、共享发展成果的局面。


书院与中华大一统建设

      雍正时期,清代书院政策发生重要转向。雍正帝一方面针对晚明以来士子空谈讲学的弊端,批评地方大吏忽视实政而驰骛书院、博取美名的风气;另一方面亲自参与地方书院建设,通过为书院赐额等方式宣扬“敦崇实学”“汉夷一体”的政教理念,进一步将书院纳入中华大一统建设。

      雍正初年,两江总督查弼纳即奏请扩大贡院规模并新建钟山书院。雍正帝很快批准了他的请求,并赐书院御书匾额——敦崇实学,明确宣示其政教理念。此后,钟山书院士子诵习于诗书,陶融于礼乐,不尚辞藻之浮华,致身济世之醇儒。以钟山书院为表率,多地闻风兴建类似模式的省级书院,“敦崇实学”理念随之深刻影响了清代书院的学风。

      在西南地区,以李绂、鄂尔泰、陈宏谋等人为代表的地方大吏积极借助书院制度发展边疆文化教育,促进文化融合。雍正二年(1724年),李绂赴任广西巡抚,陛辞之日,“即请修建书院,以广教化”。到桂林后,他行观风试,发现地方士风亟待振兴,应当择取各州县聪明而知自爱者入省城宣成书院读书,并择聘名儒朝夕化诲、讲明道义,以使“道德一而风俗同”。李绂不仅为宣成书院置办了大量典籍,还亲自教导书院士子读书治学之法。他认为,读书应当以“身心、性情、家国、天下之故”为志向,否则,就仅仅是一“鄙夫”而已。一旦诸生通晓读书求学之目的,最终就可以培养成为“备国家之用”的人才。

      云南边疆经过雍正朝的改土归流,强化了对基层的治理能力,书院建设随之成为当地进行文化整合的重要途径。与其他省份相比,云南书院的数量与分布皆有不及。到清代,云南书院有了显著发展,共计255所,在全国排名第10位。

      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主政西南地区,强力推进改土归流,原先土司的世守之地被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统辖。随后,这些地方自然要设置各级官学,以期有“道一同风”之效。而鄂尔泰不仅仅将兴文的战略寄希望于官学,还特意重建昆明五华书院,在全省范围内招收士子,给予优厚待遇:“衣食必周,寒暑必恤,家室之薪水、书斋之膏火必继。”在诸多举措的配合下,五华书院一时会试及第者十人,“选大令、就博士者又数十人,皆前此滇省所未有”。为改变当地书籍匮乏的现状,鄂尔泰还设法为书院置入二十一史、十三经及周秦以来之书若干部,“各用图书印记注之简册,贮之书院,掌之学官,传之永久”,使其成为云南最高学府。

      鄂尔泰奉调回京后,建构多层级教育体系的工作,由雍正十一年(1733年)担任云南布政使的陈宏谋接续推进。其中的重点是义学,尤其是面向少数民族的蒙养教育。经过谋划,陈宏谋下令各地广设义学,或为之增设公费,或为之增置田产,奠定了清代义学覆盖云南全省的格局。

      广设义学后,陈宏谋将之与省级五华书院相配合,构成系统的教育组织。首先,将颁给五华书院的《书院条规》《斯文精粹》等书籍下发至各义学,使二者在教育制度与理念方面趋于一致。其次,制定了一套学徒升降之法:城乡蒙馆、义学内之优异者,升入经馆;经馆内之优异生员,给予盘费,送至省城,俟督抚考取后送入五华书院肄业。对于少数民族学子,令地方官务必加以奖励引导,使之“先通汉音,渐识汉字”,并教导其习礼明义,不得因其身份而忽视之,更不得因其身份而拒绝之。

      由此可见,五华书院在这套遍布城乡、“汉夷”一体的多层级教育体系中处于顶端位置,不仅直接教导通省选拔之士,还引导、激励地方的基层教育组织。遍布云南各处的义学,则发挥了初级教育以及少数民族“开化”教育的角色作用。《清史稿》称:“其后边人及苗民多能读书取科第,宏谋之教也。”

      从鄂尔泰复建五华书院开始,到陈宏谋完善“书院—义学”体系,这套书院制度在云南改土归流后进行的文化大一统与边疆治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在各省自发推行书院建设时,雍正帝亦在尝试借助书院推广官话教育,以“着同文之治”。雍正六年(1728年),雍正帝发布正音诏令,福建省政府官员创造性地建设112所正音书院,在今闽台地区推广官话,“以成遵道之风”。


多层级的书院结构

      雍正十一年(1733年),在确定书院之制不碍其崇实黜虚理念后,雍正帝正式下令各省建立省会书院,以为“兴贤育才之一道”。

      各地督抚遵照谕旨,建立了第一代省会书院,即雍正省会书院。这些书院共20所,分布在18个行省的省会,分别是:直隶保定莲池书院、山东济南泺源书院、山西太原晋阳书院、河南开封大梁书院、陕西西安关中书院、甘肃兰州兰山书院、湖北武昌江汉书院、湖南长沙岳麓书院、安徽安庆培原书院、江西南昌豫章书院、浙江杭州敷文书院、福建福州鳌峰书院、广西桂林秀峰书院、四川成都锦江书院、贵州贵阳贵山书院、云南昆明五华书院。较为特殊的是江苏、广东两省,因总督、巡抚分驻两城,故分别建立了两所省会书院,即江苏的江宁钟山书院、苏州紫阳书院,广东的肇庆端溪书院、广州粤秀书院。各省省会书院建成后,招收通省士子肄业,优给膏火,礼聘名儒主讲。乾隆元年(1736年),乾隆帝颁布规范省会书院制度上谕,将省会书院置于京师国子监与地方府州县学之间,使其正式成为一省最高学府。

      从乾隆朝开始,直至晚清光绪间,各省在雍正朝的基础上陆续增设新的省会书院,形成数量不等的“新生代省会书院”。这些新省会书院的兴建,已不再局限于18行省的范围。如东北奉天府,从乾隆元年起就多次坚持奏请与其他行省一体设立省会书院,却被礼部以当地“人文不盛”驳回。直至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经奉天府丞李绶第四次奏请,才得到大学士傅恒等人的同意,将奉天沈阳书院设为省级书院。又如台湾地区,在康熙朝被收复后归属福建管辖。雍正十一年(1733年),福州鳌峰书院被定为省会书院,招收闽台两地士子。因海水分隔,“省会书院罕有台人肄业”,巡台御史兼理学政杨二酉在乾隆四年(1739年)奏请将府治旧有之海东书院修复,并照省会书院之例,令台湾每学保送数人来院肄业,得到礼部及乾隆帝许可。从乾隆五年(1740年)起,福建形成了福州鳌峰、台湾海东两所书院分别招收闽台士子的格局。

      在雍正、乾隆朝书院政策的引领下,清中叶正式形成了省、道、府、州、县、乡村、家族多层级的金字塔式书院结构。

      省级书院等级最高,办学经费、规模、质量为一省之冠,其院长非学行兼优之硕学鸿儒不能胜任。

      道级书院,通常为各地守巡道所建,专务道偶有参与。其生徒在道员所辖政区内招收,通常能聚集所属多个府州县的资源办学,因此其规模亦颇可观,有的甚至可以比肩省级书院。历史上有名的道级书院有船山书院、中江书院、河朔书院、豫南书院、东川书院、琼台书院、海东书院、龙门书院、求志书院等。

      府(厅)州县遍布清朝的统治疆域,至光绪朝,计有185个府、72个直隶州、45个直隶厅、145个散州、75个散厅、1303个县。长期以来,这些地方的官民为发展本地文化教育事业、培植良好的民俗风情、宣扬先进的思想文化,建立了数以千计的书院,即府州县书院。这些书院通常招收本地生徒肄业,其规模因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办学往往得到民众的鼎力支持,也长久服务于乡梓。


      乡村、家族书院是广泛分布于基层的文化教育机构。众多有识之士在乡间农村创建书院,令其乡民或本族子弟就近入学,于是便有了乡村、家族书院。作为清代书院金字塔层级的底座,它们对满足基层民间的教育需求功不可没。

      总之,中国书院经历千余年的发展,至清代,在数量与分布范围上臻于极盛,成为发展地方文化教育、促进文化交流融合的重要机构,为巩固中华大一统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官方与民间的共同努力下,清代书院形成多层级的金字塔结构,制度化建设更加完善。在近代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时,书院纷纷通过调整其教学内容等以应世变。在清末学制变革中,各级书院被改制为大、中、小三级学堂,迎来了新的命运。


文:赵伟

作者为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讲师

本文系湖南省“十四五”时期社科重大学术和文化研究专项项目《中国书院文化创新研究》(21ZDAZ09)、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清代省会书院经费制度研究”(21SKJD13)阶段性成果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3年第7期

责编:金向德 张伟   流程制作:高宁(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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