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史话共同体
《春秋》:彰显尊王之义
发布日期:2025-03-28

       《春秋》本是春秋时期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较详尽地记录了当时鲁国国事及天下大事。后来,孔子在此基础上重新编订,成为后世儒家“六经”之一。“仲尼厄而作《春秋》”“惩恶而劝善”,《春秋》具有极强的价值引导功能,对中国社会发展影响深远。著名的儒家经典《春秋三传》即《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则是对《春秋》的释意。《春秋》一书彰显了尊王之义,并且对“华夷之辨”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是见证中华民族大一统观念形成发展的重要典籍。

image.png

《春秋》刻本 来源:百度百科


《春秋》释名

       “春”“秋”二字起源甚早,殷商时期就已出现。

       甲骨文的“春”字写法多样:或从双木从屯,作“”;或从四木从屯,作“”;或从茻从屯,作“”;或从日从屯,作“”;或从双木从日从屯,作“”。从双木与从四木、从木与从草都没有本质区别,而“屯”字则是“春”字的声符。因此,甲骨“春”字是个典型的形声字,其义多用作表示年岁之首的春季或春天。直至许慎作《说文解字》,“春”字写法都没有太大的变化。

       甲骨文的“秋”字多作“”,像秋虫之形,而假为季节“秋天”之“秋”,是个典型的假借字。目前,甲骨文中仅见表示历法时间的“春”“秋”,而无“冬”“夏”。

       虽然“春”“秋”二字出现很早,但“春秋”一词则是较晚才产生的,因其以“春”“秋”概“冬”“夏”而指称年岁历法,人们逐步把记录年岁之事的史书称为《春秋》。这就是杜预《春秋序》上所说的“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

       周代各国史书都可通称为《春秋》。《国语·楚语》曾记楚庄王向大臣申叔时请教继承人太子的培养之道,申叔时谓“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其中的《春秋》就是时人对当时史书的泛称。《墨子·明鬼》记载过4个鬼故事,指出它们分别“著在周之《春秋》”“著在燕之《春秋》”“著在宋之《春秋》”“著在齐之《春秋》”。《左传》昭公二年(公元前540年)记述,“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可见,当时上至周王室下到诸侯国,都有自己的《春秋》史书。

       除了表示通称的史书外,如今我们常说的《春秋》往往专指鲁国《春秋》,这种专称早在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孟子·离娄下》记:“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可见,具体到各国史书的专称上,不同国家是有所差别的,而鲁国史书则专称为《春秋》。


《春秋》之作

       孔子编订《春秋》之事在《论语》中并无记录,所以如今部分史家仍对此存疑,但时代相近的孟子却是相当肯定的。《孟子·滕文公下》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可以看出,当时王权式微、世道衰落,邪说暴行并起,臣弑君、子弑父的情况多有发生,这是孔子作《春秋》的历史背景。孔子担忧这种局面不断恶化,这是他作《春秋》的原因。《春秋》作成之后,孔子本人对所作《春秋》的认识是非常清醒的,认为后世之人可以通过《春秋》去了解和批评他。

       根据《孟子》的引用,孔子的这种认识是出自他本人之口。这很重要,因为这基本上就可以确认孔子与《春秋》之间必然是有联系的,孔子编订过《春秋》的说法应该是可信的。汉代史家司马迁也确信无疑地说:“仲尼厄而作《春秋》”(《汉书·司马迁传》)。《孟子·滕文公下》又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孔子编订的《春秋》面世后,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邪说暴行,使得乱臣贼子们都感到害怕,这是孔子作《春秋》的现实成效。那么,为何孔子作《春秋》能够产生如此效应呢?这还要从此书的性质说起。

       实际上,除“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外,还应“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要是以如今的眼光来看,无论是《世》《令》《语》《故志》,还是《训典》,都可视为史书,尤其是《故志》更是发挥了“知兴废”的历史功能。

       那么,同为史书,《春秋》与它们相比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立意,其编撰目的主要是扬善抑恶而非知兴废。《左传·成公十四年》也记述《春秋》是“惩恶而劝善”的。因此,它本身具有很强的价值引导功能,而历史借鉴等其它功能则次之。孔子编订《春秋》,进一步放大了它的价值引导功能,“失则贬其恶,得则褒其善,此《春秋》大旨”(孔颖达《春秋正义序》)。


《春秋》之例

       《春秋》的编撰体例也是一大亮点。全书以年代为序,记录了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间的鲁国及天下大事,共计242年的历史,堪称我国最早的编年史。这种编年体例与其他史书存在较大不同,即便是与后世同样冠以“春秋”之名的《吕氏春秋》《晏子春秋》《吴越春秋》等相比都区别明显,为后世史书编撰所效仿,影响深远。

       《春秋》另一大特点是文字简约、内涵深刻,“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左传·成公十四年》)。由于后人理解不易,解释《春秋》的作品遂相继出现,这类作品被称为“传”。古代《春秋》之“传”不在少数,其中最著名且流传于今的,主要有左丘明所著《春秋左氏传》、公羊高所著《春秋公羊传》和谷梁赤所著《春秋谷梁传》,号称“春秋三传”。如今人们所见《春秋》原文,即是合编入《左传》的。

       《史记·十表·十二诸侯年表序》曾记载《左传》的成书背景:“(孔子)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

       这段记载非常重要。孔子编修时不仅“取其义”,还“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使得《春秋》具备了文辞简约的突出风格。后来,左丘明担心后世弟子对《春秋》的理解失其本真,所以才编著了《左传》。可见《左传》尤其注重史实之真。相较于《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则更加注重《春秋》所蕴含的微言大义。


《春秋》大义

       虽然《公羊传》和《谷梁传》在阐述《春秋》微言大义时常有过度解释之处,但孔子编订《春秋》是取其大义,书中确实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

       以尊王之义为例。春秋之时,王室衰微,霸权迭起,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已经发生了转移,呈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甚至陪臣执国命的现象。旧有王权秩序的崩溃使得贵族阶层权力纷争不断,国家之间战乱频仍,庶民生活倍加艰辛。孔子编订《春秋》,贯穿其间的首先即是维护王权的“尊王”理念。

       《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述,“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可见,《春秋》大义中最重要的就是要“达王事”,维护王权。又如《春秋·僖公二十一年》记述,“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春秋时期的楚国早已蔚然发展成一大国,不仅楚庄王作为春秋五霸之一,曾观兵于周疆,想要问鼎中原,取代周王的天命(《左传·宣公三年》),且春秋争霸历时最长的即是延绵了上百年的晋楚相争。楚国国君无论身前死后一直都是称王的,但《春秋》全文却只称“楚子”,显然是只承认周王,不承认其他王称。

       类似的情况还有“吴子”的称呼。春秋晚期,楚国衰落,吴国兴起后逐渐成为南方霸主,并北上与晋国争霸。据《国语·吴语》的记载,吴王夫差在著名的黄池之会上力压晋国国君,成为诸侯之长,但“(鲁)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春秋·哀公十三年》)。可见,《春秋》依然用“吴子”来称呼吴国国君,而不与周王同列。

       再如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时,晋文公在温地召集诸侯会盟。也就是在这次盟会上,晋文公以诸侯身份召见了周天子。对此,《春秋》中却记载说“天王狩于河阳”,《左传》进一步解释道,“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孔子认为,晋文公以臣召君的做法是不合礼制的,不能成为世人典范,所以不能直接记载此事,而是记为天王到河阳之地进行巡狩。

       同样是春秋霸主之一的齐桓公,在面见周天子时则非常恭敬严谨。《左传·僖公九年》记载他得到周王赏赐时战战兢兢,使者转达周王的话让他免去跪拜之礼,但齐桓公却回答说:“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如此,孔子对晋文公和齐桓公的评价也是完全相反的。《论语·宪问》记述,“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大意是说,晋文公诡诈而不正直,齐桓公则是正直而不诡诈。齐桓公的尊王行为深得孔子的认可。《春秋》昭明王道,首先必然是要提倡尊王理念,维护王权威严的。晋文公僭越君臣之礼的行为显然与此有悖,难以垂范后世,所以《春秋》当然不会记载晋文公召王,而是记为“天王狩于河阳”,这是符合礼制的。

       尊王的背后,正是对大一统理念的高度认同。

       《春秋》只承认天下仅有一个王,就是周王,其他国君即便是再强大也不能称王。这与《诗经·小雅·北山》里“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有着相同的内涵,意味着普天之下只能有一个最高权力的合法代表,其他的政权代表只能参与到周王朝政治秩序的建构中,而不能凌驾其上。


“华夷之辨”

       春秋时期,在王权失序的背景下社会发生剧烈变革,夷狄势力也不断崛起。

       关于华夷的认识,《春秋》较为复杂。《春秋》书中对大部分蛮夷戎狄,通常只单称“蛮”“夷”“戎”“狄”,而对于部分已经纳入周王朝秩序的蛮夷戎狄则常称“子”,如皆称吴、楚、越国君为“子”。

       不仅是吴、楚这类大国,还有部分进入王朝秩序的蛮夷小国同样也被称为“子”。如《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邾国、莒国向当时的霸主晋国投诉鲁国经常征伐他们,导致他们几乎亡国,晋国因此不让鲁国参加盟会。在当时诸夏看来,邾、莒都是蛮夷小国,但《春秋·昭公十三年》记述说“秋,公会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类似邾、莒、小邾这种蛮夷小国,《春秋》依然如实称其为“子”,而不径直称蛮夷。

       可见,《春秋》虽有区别夷夏之处,但更有夷狄进至于爵的记载。这种夷狄进至于爵在周代社会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因为这部分夷狄被纳入周王朝政治秩序后,是必须要遵循王朝的班爵秩序、外交礼仪和贡纳原则的。如《左传·僖公四年》记齐桓公帅师伐楚的时候,管仲就曾指出讨伐楚国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进入王朝秩序的楚国,对于周王室是需要贡纳用于缩酒的“苞茅”之物的。由此可见,夷狄进至于爵不仅需要在政治上承认以周王为代表的政权,而且在经济、军事、外交等各方面都有相应义务,必须遵循相应礼制。

       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早期中华民族正是在华夏族群的主体上,伴随着“蛮”“夷”“戎”“狄”等逐步纳入中原王朝秩序中而形成的。《春秋》“尊王”强调了政治上的大一统,而《春秋》的“华夷之辨”同样让我们看到了华夏与周边族群的政治文化整合,意义至为深远。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国家图书馆(国家典籍博物馆)展出的“亘古巨制 煌煌文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展” 小树/摄

       (本文为“兰台青年学者项目”(LTQN2021LX606)和国家社科基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22VMZ01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院长、教授)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5年第1期

黄国辉

责编龙慧蕊

流程制作:高宁(见习)

欢迎订阅《中国民族》杂志
      《中国民族》杂志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民族团结杂志社主办。作为国家民委机关刊,《中国民族》杂志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心用情用力讲好中华民族故事,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在涉民族宣传工作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民族》杂志各文版均为大16开全彩印刷。《中国民族》杂志汉文版为月刊,全年共12期,单份全年定价180元;《中国民族》杂志蒙古文汉文对照版、维吾尔文汉文对照版、哈萨克文汉文对照版、朝鲜文汉文对照版均为双月刊,全年6期,单份全年定价90元。

订阅方式(二选一):
一、邮局订阅(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
中国民族(汉文版)邮发代号:2-91
中国民族(蒙古文汉文对照版)邮发代号:82-237
中国民族(维吾尔文汉文对照版)邮发代号:<新>58-117
中国民族(哈萨克文汉文对照版)邮发代号:<新>58-118
中国民族(朝鲜文汉文对照版)邮发代号:82-392

二、杂志社订阅(银行汇款)
户名:民族团结杂志社
账号:0200 0042 0900 4613 334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北街支行
联行号:102100020307
联系电话:010-58130831;传真:010-84504624;
发行邮箱:mztjzzs@126.com

订阅下载:2025年《中国民族》杂志订阅单

欢迎订阅《中国民族》杂志